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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至少枉判47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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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根據明慧網報導統計,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開始,到二零一八年誣判法輪功學員至少47人。自二零一八年開始,法輪功學員案件均由中共邪黨上級法院指定法院管轄審理,南崗區案件指定由道裏區法院審理。

南崗區法院誣判法輪功學員的刑期從三年至十五年不等,其中有3人在非法關押當中被迫害離世。被誣判十年到十五年的有10人,五年到九年的有14人,四年到四年半的有10人,被誣判三年的5人,另有8人被誣判刑期不明。

一、三人被誣判在監獄遭迫害致死

1、哈爾濱工業大學教師王大源被南崗區法院誣判八年,遭毒打致死

王大源,男, 時年36歲,哈爾濱人,生前係哈爾濱工業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教師。二零零二年十一月王大源被警察劫持並抄家,拘留幾個月後,被哈爾濱南崗區法院誣判八年,關押在哈爾濱第一監獄。南崗區法院刑事審判庭(電話:451-82704734)向記者證實在二零零三年的檔案中查到了王大源的案件,承辦人是程壽昌。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獄警為了逼王大源寫揭批法輪功的材料,輪番打他,並罰站一天,不讓吃午飯。在不間斷毒打下,四月三日王大源被迫違心的寫了所謂的「揭批」文章。事後感到很後悔,四月四日王大源把被迫違心寫的所謂「揭批」撕毀了。獄警本來以為大功告成又有了「業績」(可上報領賞,有人還可藉此升官發財),一見前功盡棄,變本加厲地毒打折磨他。最後王大源站不住,獄警讓他在大廳裏爬,然後把他扔進儲藏室。四月五日王大源已奄奄一息,獄警還逼他出工,在中午又一頓毒打後,王大源停止了呼吸。法醫鑑定:腦顱骨骨折,顱內大量出血,其次手指被折斷,兩腿淤血腫脹,身上傷痕累累。

2、於振翼被南崗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迫害離世

於振翼,男 ,時年28歲,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八月,於振翼被哈市南崗分局惡警綁架,搶走七千餘元人民幣和一部手機。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九日,於振翼再次被南崗分局惡警綁架,後移交哈市公安局,非法關押在某賓館。惡警從搜取的現金中扣除五千元左右人民幣,移交給南崗公安分局、南崗檢察院和南崗區法院。二零零一年九月,於振翼被南崗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初,於振翼病情嚴重,被投進哈爾濱第三監獄迫害。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白天,於振翼由哈三監被轉往哈市萬家勞教所醫院,在此之前於振翼一直神智清醒。當日半夜,他從萬家醫院被送往哈醫大二院,搶救時於振翼已處於極度危險狀態,四肢抽搐,神智不清。經醫院檢查,確診為:大腦經受過猛烈擊打,胸部有淤血,身體大部份有內傷,前牙折斷一顆。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九日,醫院拒絕繼續治療,於振翼被接回家中,於五月十四日含冤離世。

據於振翼在恢復清醒時口述,他在萬家醫院期間(半天時間),被四、五個人一起往大腦中注入不明液體。另外,在四月二十五日之前,於振翼家屬曾多次要求辦理保外就醫,都被南崗公安分局拒絕,而在四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九日期間,南崗公安分局卻主動為於振翼辦理保外就醫,其動機令人質疑。

3、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孟紅被迫害離世

孟紅,一九四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出生。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十一點,孟紅在哈爾濱市發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資料時,遭綁架並被非法抄家,後被南崗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由於身體檢查不合格,取保在家中。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被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審判長文莉榮和哈爾濱市南崗區公安分局從家中帶走後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孟紅在黑龍江女子監獄關押期間被迫害離世。

二、被南崗區法院誣判十到十五年的十人

1、哈爾濱師範大學教師劉小龍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被南崗區法院非法判刑十五年

劉小龍,男,博士學位,哈爾濱師範大學生物系教師。因印製真相材料及到北京依法上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北京市公安局豐台分局非法抓捕,非法關押在豐台看守所(共十六天);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九日,被哈爾濱市公安局(推測應該是南崗國保)劫持回哈爾濱;二零零一年四月十日,被轉押在南崗區看守所;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被南崗區法院非法判處徒刑十五年,上訴被無理駁回;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被非法送往哈爾濱監獄關押。之後被轉往牡丹江監獄繼續關押迫害。

2、哈爾濱工業大學航天學院光電子技術專業博士韓利被南崗區法院非法判刑十五年

韓利,男,時年34歲,博士學位,哈爾濱工業大學航天學院光電子技術專業博士。韓利因印製真相材料及到北京證實法,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北京市公安局豐台分局非法抓捕,非法關押在豐台看守所;後被劫持會哈爾濱;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被南崗區法院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被轉往哈爾濱監獄關押。

3、哈爾濱師範大學藝術學院本科在讀生張子棟,被南崗區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年

張子棟,男,原為哈爾濱師範大學藝術學院本科在讀生。張子棟因去北京說明法輪大法好,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被南崗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被哈爾濱師範大學於二零零零年被非法開除學籍;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日被哈爾濱道外區公安分局非法抓捕,關押在道外區看守所;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被南崗區法院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被非法送往哈爾濱監獄關押。

4、哈爾濱師範大學音樂學院學生劉慶威被非法判十二年

劉慶威,哈爾濱師範大學音樂學院九八級音樂本科大學生,堅持修煉法輪功, 二零零一年七月,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南崗區法院開庭非法審判劉慶威,劉慶威被非法重判十二年。時年僅22歲的劉慶威和中國大陸千千萬萬的修煉者一樣,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大法遭迫害以來受到江氏流氓集團的多次非法抓捕與殘酷迫害。那天在南崗區法院法庭上,劉慶威陳述說:我是個大學生,我沒幹壞事;煉功讓我身體好,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我沒錯,沒有罪。法庭副庭長原全生當場宣布休庭。

5、哈爾濱工業大學女碩士周巧航被誣判十年

周巧航,女,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究生,二零零一年畢業,哈爾濱市新一方科技有限公司技術負責人。二零零二年十六大期間被跟蹤綁架,遭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判刑十年,兩次上訴都被駁回。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周巧航在一個秘密私人住宅,惡警使用電刑、老虎凳、不許睡覺……對這位瘦弱女孩瘋狂逼供。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二日,周巧航被哈市南崗區邪黨法院秘密開庭,法庭上,周巧航義正詞嚴地質問法官:我無罪,有罪的是你們這些執法犯法的人,我現在滿身是傷,為甚麼不給我驗傷,為甚麼不判他們的刑……最後法官自宣自讀判周巧航十年重刑,周巧航被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周巧航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兩次遭到獄警董立華唆使犯人大打出手,打完人還不承認,百般抵賴,還威脅家屬不讓接見。

6、關興濤二零零二年被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枉法誣判十年,後被劫持到黑龍江泰來監獄迫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日才結束了冤獄。二零零二年關興濤去北京上訪被綁架,由親屬和寧安市公安劫回,關押在海林市柴河派出所。關興濤於九九年進京上訪,被黑龍江省海林市柴河鎮派出所綁架,在派出所被體罰和打罵折磨後,又被看守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勒索罰金四千多元。在以後的兩年裏海林市柴河派出所對關興濤進行多次騷擾和恐嚇。

7,法輪功學員張奇(慎)(男),哈爾濱市水泥廠工人,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在南崗區法院遭非法開庭審判。張慎被誣判十年。張奇(慎),當庭揭露被惡警毆打,受盡各種酷刑折磨,以致當時雙腿不能行走。

早在二零零零年二月張慎進京上訪,被水泥廠派出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再次進京上訪,被水泥廠派出所警察張金生綁架回哈市,非法勞教一年(被非法關押於長林子勞教所)。勞教期滿後回家不到一個月,哈市太平公安分局夥同水泥廠派出所惡警鄭雁濱,辦事處郭××到張慎(奇)家非法抄家。

張奇被迫流離失所,二零零三年二月被不明真相者舉報,再次被哈市公安局非法抓捕。

同時被綁架的還有家住哈爾濱市龍江電工廠的劉麗娟及鄭春梅。並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在南崗區法院遭非法開庭審判,劉麗娟被誣判四年,鄭春梅被誣判三年。

8、法輪功學員馬淑華、劉春霞、趙紅武、初慶芬、鄭文生及徐夢蘭,因揭露江氏集團謊言,講清法輪功受迫害真相,二零零二年十月九日被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非法秘密審判,被非法判處重刑,刑期分別為十年、八年、七年、七年、四年。徐夢蘭遭刑訊逼供昏死數次,被誣判的刑期不明。審判長:於成河;代理審判員:李耿狄、程壽昌。

趙紅武、馬淑華、徐夢蘭、劉春霞、初慶芬、鄭文生是在去大慶市的途中被綁架的。

9、法輪功學員孫志芬(女,時年37歲左右),二零零二年因發放真相資料被惡警送到萬家勞教所迫害二年,差兩個月到期時,因別的資料點出事被常人供出,又被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判重刑十一年,於二零零四年投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受體罰。孫志芬家中有一個年幼的孩子由她年邁的老父親照顧,祖孫倆無生活來源。

10、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王俊峰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家人被南崗區法院數萬元

王俊峰,一九六六年六月出生,原工作單位哈爾濱市電業局送供電工區尋線員。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五日,王俊峰在駕駛出租車時被哈爾濱市道裏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後給其戴上黑頭套秘密送到大概是江北的一個小黑屋子,對其酷刑折磨,一夜沒讓王俊峰睡覺。惡警把他的腳趾用電線綁上,全身通電折磨,至今王俊峰的後背落下了一大塊疤痕。

三、被南崗區法院誣判五年到九年的14人

1、哈爾濱大法弟子李鳳被非法判刑九年

哈爾濱法輪功學員李鳳,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日被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參與迫害的人員:審判長閆曉霜、審判員程壽昌、陪審員徐釗、南崗檢察院檢察員王寶龍。

李鳳,女,時年47歲,在未修煉法輪大法前嚴重腰椎間盤突出,行動不便需人照顧。煉功後身體康復。早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因李鳳依法進京上訪,要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而被哈爾濱市南崗分局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五日非法刑事拘留,在非法關押三個月後釋放。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一日,李鳳在自家經營的食雜店內遭綁架、構陷。南崗區法院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對李鳳進行了非法庭審。李鳳的家人為其聘請了黑龍江焦點律師事務所的前主任律師韋良月律師為李鳳辯護。

李鳳家屬向哈爾濱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並再次聘請韋良月律師為李鳳二審進行辯護,可二審哈爾濱市中級法院法官張廣蘭只是象徵性的會見過李鳳一次以後,草草下達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對李鳳入獄九年的誣判。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大法弟子李鳳被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

韋良月律師給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在二零零九年律師執照年檢時,黑龍江省司法廳根據六一零的指令以韋良月律師不辭去主任職務就不給全所其他律師註冊相要挾,被迫辭去主任一職。

2、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誣判賈立清八年、誣判於華芝四年。

二零一二年八月三日星期五七點五十分,原定在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對賈立清、於華芝非法開庭。後秘密轉移到哈爾濱郊區王崗鎮法庭開庭審理,而且不讓家屬旁聽。賈立清被迫害骨瘦如柴,約七十多斤。於華芝被迫害雙目失明,高血壓(200),心臟病等生活不能自理,是被領上法庭的。

賈麗清,女,時年55週歲,在哈爾濱市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工作了近四十年。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九日,哈爾濱公安局給賈麗清家屬一張「逮捕通知書」,二零一二年二月三日,哈爾濱南崗公安分局非法向檢察院提請起訴報告,二月十四日非法移交南崗區法院,主審法官裴國輝。賈立清被誣判八年,於華芝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五日下午兩點左右,哈爾濱市松北公安分局惡警,再一次到哈醫大二院,綁架了當時正在工作的賈麗清和一名在哈醫大二院打工的法輪功學員於華芝,並強行搜走了兩位學員家的鑰匙,後在哈醫大保衛科人員的帶領下,分別找到兩人的住處,非法抄家。不法警察將賈麗清非法送到哈爾濱第二看守所(鴨子圈),十一月六日早上,家人找到松北分局,得知參與此事的責任人有:時任哈爾濱市公安局局長的任銳忱,松北公安分局局長魏本祿,還有松北公安分局治安大隊隊長王利,還有警察王金龍等。魏本祿說主要是王利負責此事,當天哈爾濱市公安局局長任銳忱本人也到松北公安分局,據王利說過問了此事。

3、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關玉琴、張秀麗在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被非法開庭。關玉芹遭誣判八年、張秀麗七年。參與迫害者:南崗區法院主審法官劉顯軍。此案由哈市南崗區「610」頭子宋立洲背後操縱,南崗分局國保大隊王立國、黃耀斌、張緒民辦案,由南崗區檢察院王保龍作為公訴人。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三日關玉琴、張秀麗被哈爾濱市南崗分局綁架、抄家、拘留。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關玉琴被哈市南崗區法院法官劉顯軍誣判八年後,向哈爾濱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主辦法官張興華自從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三日卷宗送達到中級法院以後,一直拒絕與關玉琴的家屬及聘請的律師見面,並夥同姚鐵兵法官屢次欺騙、推托家屬及律師,妨礙閱卷,拖延會見。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下的非法判決書,但是家屬在九月二十九日打電話詢問的時候才得知該情況。非法的一審判決書下來之後,南崗區610逼迫南崗區財政局從十月份開始停發關玉琴的工資。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關玉芹被從鴨子圈看守所劫持到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4、二零一二年九月哈爾濱南崗區法院於偷偷開庭,非法誣判宋英傑八年。法輪功學員宋英傑女士,時年43歲,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腫瘤醫院)重症監護室護士。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哈醫大三院以「五一」串休為名,將宋英傑騙到單位,並勾結南崗區遼陽派出所劉威等警察綁架了宋英傑。

5、哈爾濱市南崗區法輪功學員於玉梅被南崗區法院誣判五年。二零零二年十二月,於玉梅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在九監區遭到非人折磨。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二日,於玉梅在華山小區市場購物時,被警察綁架,當時惡警害怕民眾指責,口中大喊「抓拐賣人口的!」當晚惡警去於玉梅家抄家,搶走 於玉梅家裏的存摺、現金、家用電器、房證、金銀首飾等物品。

6、二零零八年五月初,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法官劉豔華走過場主持了對齊鳳鳴的所謂公開審判,誣判齊鳳鳴五年。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五日,齊鳳鳴被劫持到呼蘭監獄集訓隊,惡警為逼其轉化三天三夜不讓齊鳳鳴睡覺、吃飯、喝水。二零零九年一月,齊鳳鳴被劫持到大慶監獄繼續迫害。

齊鳳鳴,男,一九四一年十月出生,哈爾濱市製氧機總廠退休工程師。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齊鳳鳴在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鄰居姜忠有舉報,隨後哈爾濱市哈西派出所惡警劉凱一夥綁架了齊鳳鳴與其子齊飛。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哈爾濱市南崗區檢察院檢察員王寶龍接受「六一零」的操控,向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提交了對齊鳳鳴的起訴書。哈爾濱市「六一零」操控公檢法誣判齊鳳鳴五年。

7、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在「610」的操控下徇私枉法誣判栗志剛五年。

栗志剛,男,一九七一年三月生。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栗志剛在家中被破門闖入的哈爾濱市「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惡警李樹新夥同南崗區國保大隊惡警王立國、郝希東及和興路派出所馬良、李志傑等一夥不法之徒綁架。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日上午,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謊稱在南崗區法院非法審理栗志剛,可栗志剛父母一行按時抵達,卻被告知已改為遠郊王崗鎮法庭非法審理。參與迫害人員:審判長閆曉霜 、宋成章 、庭長董興東 、副庭長於成河 哈爾濱市南崗區檢察院:檢察員王寶龍。

8、法輪功學員孫秀敏女士是哈爾濱鐵路局工程總公司工程部,主管全處驗工的工程師。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二日,孫秀敏講法輪功真相、發資料,被哈爾濱市花園派出所綁架,後被南崗區法院非法開庭誣判五年,南崗區法院在開庭時不公開、不通知家屬、也沒有旁聽,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孫秀敏被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迫害。

四、被南崗區法院誣判四年半到三年的28人

1、法輪功學員劉洪濤(男),哈爾濱市水泥廠燒二車間電工,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六日在南崗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審判。劉洪濤被誣判三年。早在二零零零年二月進京上訪,被水泥廠派出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再次進京上訪,被水泥廠派出所惡警張金生綁架押回哈市,非法勞教一年(關押長林子勞教所)。二零零三年二月劉洪濤遭惡人舉報,再次被非法抓捕,關押於哈市第二看守所(市公安局七處),受盡酷刑折磨,曾兩次生命垂危。

2、哈爾濱大法弟子王守俊被南崗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星期五上午,惡警突然綁架了王守俊。從王守俊家中抄走了大量大法資料和計算機、打印機等物品,並將家中的1萬於元現金搶走。二零零七年八月,南崗區法院秘密開庭,非法誣判王守俊四年徒刑,王守俊先是被關押在呼蘭監獄後被非法關押在大慶監獄。

3、原黑龍江電視台俄語節目主持人、記者、法輪功學員趙喜東,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再次被中共綁架。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趙喜東的妻子接到辯護律師的電話,趙喜東被哈爾濱南崗區法院判刑四年。提起上訴後維持原判。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將被劫持到呼蘭監獄迫害。早在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七日趙喜東曾被非法開庭判四年徒刑,關押在大慶監獄。

參與迫害趙喜東的主要責任人:哈爾濱香坊區國保大隊:王殿斌 李運民(等)。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審判長趙鑫、審判員余莉、裴國輝、書記員殷豔玲;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審判長董世傑、審判員張廣瀾、代理審判員馮江、書記員李新東

4、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哈爾濱南崗區法院對向曉燕非法庭審。向曉燕被南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後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九監區。參與迫害人員:南崗區法院法官姓名:趙新

向曉燕女士,黑龍江省計算機中心工程師。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下班回家,剛打開家門,身邊突然冒出幾個便衣將她綁架、非法抄家。直到向曉燕的丈夫回家,他們才亮出身份──哈爾濱南崗區站前治安大隊張緒民、劉希威等及幾名未著裝惡人。

5、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張淑珍在哈爾濱南崗區一個小區發真相資料,被綁架,之後被哈爾濱南崗區法院冤判四年。

張淑珍,一九五零年生,是阿城區繼電器廠退休職工。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從黑龍江女子監獄回家時,她的腰彎成近四十五度,骨瘦如柴,像七、八十歲的老太太一樣蒼老。然而,回到家後法輪大法再一次救了她,張淑珍身體健康如初。

6、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張巨龍(動力區星光廠工人,時年43歲)被哈市南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被送往哈市新建監獄集訓隊。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四日,張巨龍在哈爾濱市南崗區清濱小區張貼真相資料時被舉報,後被南崗公安分局非法抓捕,惡警把他打成重傷,並向星光廠領導索要了三千多元的醫藥費。在被押送監獄前,七十多歲的父母總算見到了兒子。張巨龍對父母說:「我沒有連累別人,我做的是救人的事,我沒有罪,是他們在犯罪,你們不用擔心我」。

7、劉文茹被南崗區法院判刑四年,審判長鮑紅收其家屬上萬元好處照判四年。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劉文茹因發放真相光碟被舉報,南崗分局惡警孫建民(寧)對其恐嚇、詐供,並有兩名惡警協助孫建民(寧)一同刑訊逼供,劉文茹嘴角當場被孫建民(寧)打的流血,胸腔被打的疼痛難忍無法入睡。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劉文茹被南崗區法院判刑四年,審判長鮑紅收其家屬上萬元好處照判四年。二零零四年六月,劉文茹被投送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繼續遭受迫害。

8、哈爾濱法輪功學員田金鑫二零零零年八月被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被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在五大連池永豐監獄遭受迫害,全身長滿膿包疥。辦案法官叫李耿迪,書記員是一位姓白的女人。田金鑫(金龍)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間,多次被綁架迫害。

9、二零一四年九月,哈爾濱師範大學退休職工孫開清和法輪功學員張麗麗外出向民眾講清法輪大法被迫害的真相時遭綁架,孫開清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被「取保候審」,回到家,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孫開清再次被非法關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非法庭審孫開清、張麗麗。南崗區法院誣判孫開清四年半,張麗麗被誣判三年。參與迫害法官姓名:王煒。孫開清於二零一六年三月被劫持到呼蘭監獄。

五、被南崗區法院誣判後未知刑期的八人

1、二零零二年三月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非法秘密審判了大法弟子王玉光、李歆、張忠、李海、黃敏、宋濤。

2、哈爾濱市南崗區法輪功學員馬振仲,男,時年71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晚在家中遭南崗區國保大隊綁架,家中的大法書,師父的法像全部搶走。家人找到南崗國保,蔡姓警察匆匆丟下一句話說你爸八天之後報批捕、有事會通知你,後馬振仲的案卷被送到南崗區法院。

南崗區法院:辦案法官王煒0451-82721842
南崗公安分局:辦案警察蔡某156368386313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一些法院的工作人員,昧著良心盜用法律的名義陷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成為江澤民集團踐踏中國法律的執行者,成為江澤民血債幫陷害修煉人的幫兇!正是這些法官對法輪功學員的枉法誣判才直接導致大量法輪功學員在中共的監獄中被酷刑折磨,致殘、致死、甚至被活摘器官。特別是在違法的勞教制度被廢除以後,這種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成為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手段,甚至八十、九十多歲高齡的老人也被非法判重刑投入監獄。這種踐踏法律的所謂「公訴」、所謂「開庭」、所謂「判決」,嚴重的敗壞了人心、道德與社會公正,造成了當今社會的種種亂象!

人在做,天在看!這些所謂的法官對佛法修煉人所犯下的罪惡、對善良民眾所犯下的罪惡,上天都記錄在案,而且將一一償還。原哈爾濱南崗區法院法庭庭長原全生一直負責處理法輪功案件,最長刑期有判15年、12年等刑期不等。原全生二零零二年六月午休打撲克時,突然感到肚子疼,醫院檢查說是肝癌,後又轉為骨癌,四十多歲的他遭了三個月的罪之後死亡,成了江氏邪惡鎮壓的陪葬品。哈爾濱市司法局中共黨組書記、局長丁銳,原哈爾濱市雙城區法院院長,於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晚突發心梗暴斃,年僅4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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