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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姚佳秀當庭揭露:警察逼供、迫害沒有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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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五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攀枝花市58歲的法輪功學員姚佳秀女士,被迫流離失所,她被西昌市公安局非法「網上追逃」。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她被瀘州市公安局江陽分局警察在藍田地區租住處綁架,九月二十九日被劫往西昌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二月十六日被西昌市公安局國安(政保)大隊構陷到西昌市檢察院,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遭西昌市法院非法開庭。

法庭上,姚佳秀心態平和,懷著善意提醒法官和公訴人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揭露國保對自己的行刑逼供以及之前的非法判刑對自己和家人造成的嚴重後果,呼籲法官和公訴人認清迫害法輪功是一場政治迫害運動,本著良知維護正義,善待法輪功為自己選擇美好未來。

1、姚佳秀慈悲闡述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

在庭上,姚佳秀心態平和,慈悲闡述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她說,法輪功是佛法修煉,是以「真、善、忍」為指導,提高修煉人的思想境界,讓人做一個越來越好的人。中國沒有任何一個現行法律定法輪功違法,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種邪教組織沒有法輪功。邪教之說來自於一九九九年十月左右,江澤民在接見法國記者時說的,第二天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誣蔑法輪功是邪教組織。懂法律的人都知道,國家領導人的講話不是法律依據。全國人大公布的《懲處邪教的決議》裏面也沒有法輪功。一直到現在中國法律沒有一條定法輪功違法。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國新聞出版署發布的第五十號令中,廢除了江澤民一九九九年當權時發布的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這就說明法輪功書籍和真相傳單、音像製品、真相資料都是合法的。西昌市檢察院依據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的兩高司法解釋和刑法三百條的規定對自己的起訴,是適用法律錯誤。

姚佳秀陳述:自己是在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被綁架的,無論面對瀘州市公安局的辦案人員,還是西昌市公安局政保科的辦案人員時,姚佳秀要求辦案人員拿出抓捕法輪功的法律依據,辦案警察在手機上根本就查不到人大常委對法輪功的定性。有的查不到就對姚說, 國家領導人的意願和講話就是法律。

有的辦案人員知道他們沒有法律依據,就告訴姚佳秀,他們是在執行上級命令。姚佳秀對辦案警察說,拿不出法律依據就是在知法犯法,就是在犯罪,將來要承擔法律後果。姚佳秀提醒辦案人員,對法輪功是政治迫害。既然是政治迫害就有停止迫害的那一天,當這一天到來時,所有的參與者都將面臨著清算的命運,到時候不會因為你是執行上級的命令就會得到解脫的,你們會留下悔恨。善惡有報是天理,只爭來早與來遲。

有些辦案警察根本就不相信善惡有報的天理,他們還在麻木的幹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他們告訴姚佳秀說,共產黨很強大。不相信對法輪功的迫害會結束。

姚佳秀就告訴他們,無論甚麼情況,對法輪功的政治迫害都會結束,就在今生今世。無論人相信不相信都會來臨。前蘇聯共產黨很強大,可沒想到在一夜之間就和平解體了,轟轟烈烈的文化大革命運動,十年後停止,平冤昭雪時,那些昧著良心積極搞運動的七百多名政法警察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

2、姚佳秀當庭揭露國保的行刑逼供

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採納的所謂「主要證據」是姚佳秀的大兒子姚金宏和個別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在高壓恐嚇狀態下的所謂「口供」,姚佳秀對此進行了否定,姚佳秀說大兒子的口供是在威脅恐嚇和高壓下得到的,屬於非法獲取的證據,不應該被法庭採納。大兒子姚金宏生性膽小承受能力差,從未吃過苦,而且有潔癖,看守所十幾個人擠一間號子,吃的伙食又很差,辦案人員又威脅他要判刑,這對大兒子來說,根本無法承受,違心配合警察需要甚麼就說甚麼。姚佳秀說這些就像文革中夫妻反目,父子劃清界限,兒子揭發父母一樣的都是政治運動的受害者。

由於公訴人岳楠一直在強調姚佳秀曾經被判刑過兩次,姚佳秀就在法庭最後陳述時,向法官和公訴人揭露了兩次非法判刑的背後黑幕:

姚佳秀第一次非法判刑是在二零零一年六月,被攀枝花仁和區法院判刑三年刑滿回家後,有知情人告訴姚佳秀,有執法人員為她說公道話,說不應該判刑,應該無罪釋放,本來是可以被釋放回家的,可是在二零零一年除夕發生的「天安門自焚」事件(現在很多人都知道「天安門自焚事件」是江澤民授意央視拍的一場栽誣法輪功的偽案)江澤民以此為藉口對法輪功迫害升級,因此她才被判刑的。

第二次姚佳秀被非法判刑是在二零零六年,在攀枝花市國安局局長、市公安局610主任劉華雲親自指揮下,攀枝花市610國保支隊鄒勇軍等警察,將姚佳秀從彎腰樹看守所帶出,用黑色頭罩籠罩在姚佳秀的頭上,將姚佳秀綁架到國保刑訊逼供的黑窩據點──鹽邊縣新縣城的金谷酒家頂樓,對她進行刑訊逼供。鄒勇軍和黃建軍強行的給姚佳秀戴上腳鐐後,姚佳秀的右手腕用一副手銬吊銬在金谷酒家頂樓的窗子防盜欄上,左手腕用一寸寬的綠色厚布帶綁起來,兩手同時吊銬在防盜窗上,腳尖點地。黃建軍將一寸寬的綠色厚布帶捲成雙條,抽打姚佳秀的臉,一邊打一邊罵,又把大法師父的法像放在姚佳秀的腳下,誹謗和侮辱大法師父,從精神和肉體上來打擊姚佳秀。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在吊銬劇烈的疼痛中,姚佳秀的頭痛暈了,呼吸困難,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狀態下,按照他們事先編造好構陷姚佳秀的內容回答問題。姚佳秀本來只有幾本《明慧週刊》(學員內部交流期刊),國保警察非要姚佳秀承認是一千四百本,還要昧著良心,違心的說把一千四百本《明慧週刊》給了同修王秀英,國保才住手停止行刑逼供。後來,姚佳秀在頭昏沉中記得有警察拉著姚佳秀的手簽字按手印。

再後來,姚佳秀回憶起被吊銬打罵時,警察沒有錄音錄像,只在後來做筆錄時才錄音錄像,他們知道行刑逼供是犯法的。姚佳秀回到看守所後如實向醫生揭露警察對她的行刑逼供,醫生問警察是否對她行刑逼供,周勇軍當著姚佳秀的面說:「沒有」,他們真是敢做不敢當。

警察對姚佳秀的行刑逼供,嚴重損害了她的心身,姚佳秀吃不下飯,絕食躺了二十六天,兩次出現生命危險送醫院,被長期綁在給死刑犯睡的床上輸液,由於違心的造假說1400份《明慧週刊》給了同修王秀英,非常的內疚痛苦,就連在睡夢中都在給王秀英跪著認錯。

姚佳秀說,自己不會去詛咒那些對她造成傷害的警察和相關人員,但每個人做了甚麼壞事是有神在管,神在記錄著他們的惡行,善惡有報真的存在,也深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會面臨大審判。

姚佳秀還說,兩次非法判刑,總共十二年,冤判給自己和家人帶來深重的災難,破壞了她全家人的幸福,也嚴重傷害了她的家人和關心她的親朋好友,她的小兒子當時才五歲,大兒子十三歲,最需要母親的照顧,她的公公婆婆年齡也大了,也需要照顧,但冤判剝奪了她孝敬父母、照顧孩子和丈夫的權利,當時的冤判造成的後果已經非常嚴重了,呼籲法官一定要慎重對待迫害構陷她的材料,這真的是迫害冤案。請法官了解真相,明辨是非,維護正義,維護法律的尊嚴,不要當江氏集團的幫兇,將來為迫害背黑鍋,請法官檢察官在不影響自己的工作的情況下,把槍口抬高些,善待和保護法輪功學員是功德無量的好事,也是給自己和家人留下美好的未來。

最後姚佳秀當庭遞交了寫給法官的信。

在法庭上,法官沒有打斷姚佳秀的陳述,但是法官和公訴人都迴避了姚佳秀提到的對法輪功的迫害沒有法律依據這個最重要的問題,即沒有任何一條現行法律規定法輪功是甚麼教。(當然也就不存在利用了哪個邪教組織)。而是把法庭的程序刻意引導到國保構陷的所謂證人證言,家裏抄掠出的甚麼打印機、法輪功書籍、講法輪功真相的真相幣上,姚佳秀的律師針對這些漏洞百出的構陷材料,其中提到所謂的「九千元真相幣」根本就是沒有得到證實的虛無的證據,進行了駁斥。

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刑法》第300條提到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法規實施」,這個罪名的關鍵兩點,一是要利用了「邪教組織」,二是要有一條具體的國家法律法規被當事人破壞了,這些和打印機、大法書籍,真相幣有甚麼關係?《刑法》第300條是對法輪功學員的蓄意錯用、濫用,製造了大批的冤假錯案。

無數的事實也告訴我們:人不治天治,報應是真實存在的。那些追隨江澤民積極迫害法輪功的上至周永康、薄熙來、下至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級公檢法人員頻頻的遭到惡報,在涼山州、西昌市因為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也屢屢發生。法輪功是佛法修煉,迫害佛法招致的天災與人禍近年來頻頻出現,這是上天在警示蒼生,每個人都在善良或罪惡中作選擇,篩選出好人,淘汰壞人。

真心希望西昌市公檢法政法系統的人員,如果做不到邪惡逞兇時挺身而出維護正義善良,那麼至少可以做到把槍口抬高一釐米吧。在您的職權範圍內善待法輪功學員,那會為您及家人帶來福祉!

迫害參與者:

1、西昌市法院:
地址:西昌市建昌東路186號
院長:張建平(2024年2月上任)

本案審判長:江濤 13778677778
本案審判員:王雪梅
本案陪審員:王濤(退休法官)
本案法官助理:劉××(女)、白××(女)

2、西昌市檢察院
地址:西昌市十字街42 號
本案公訴人:岳楠 (第一檢查部科室負責人) 聯繫電話:13778629555, 13778629699、13981597701
副檢察長謝鵬,聯繫電話:15882763028,0834-6997497

3、四川西昌市公安局
地址:西昌市航天大道一段25號
聯繫電話:0834-8617282
西昌市公安局國安(政保、國保)大隊:08348617078
本案經辦人:西昌市公安局國安(政保、國保)大隊:李拉鐵(18981551130),張軍,沈雪松(13778662332),伍小華(18981555079)

張軍(西昌市國安大隊副大隊長,出生:1979年12月5日)(電話:18981551427,18140400180,15883462710,18228795013,13882469271)
馬紅英(女,出生:1971年9月17日):西昌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2022年5月上任,主管國保大隊 手機號:18981556089, 13881559268, 19380692036

西昌市看守所(小廟):0834-2597428

4、西昌市政法委: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月海路二段1號

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映華,移:13881481098
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溫顯林,13778643288
政法委副書記 曹慶瑤,15983403188
政法委副書記、市護路辦主任:易孝洪,13881502260
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楊飛 (男,漢族,1989年3月生,大學,2023年10月上任)
市委政法委政治處主任:朱興志
西昌市綜治中心主任:沙曉娟

西昌市政法委維穩防邪辦:
主任:蔣金斌(至少從2017年上任) 13881550288
成員:陳正洪(13881563585)
吳旭林
貴旭(1986年11月出生,政法委大數據管理中心工作人員)

5、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公安分局
地址:瀘州市江陽區星光路9號、電話:08303199821
黨委書記、局長;王高承 13808282802
副書記、政委:鐘毅(分管政治安全保衛大隊)
市紀委駐公安局紀檢主任:秦君業15983039588
副局長:徐森平13882700899、陳靜13909085696、熊啟雲13882709678、王暉13982768806
政工室主任:夏力(分管藍田派出所)
華陽派出所所長:彭崗 13808280098
瀘州市南城派出所
地址:瀘州市江陽區三星街廣鳳路
郵編 646099
電話:08302392148
龍馬潭區公安分局
地址瀘州市龍馬潭區大通路春暉路6─8號
郵編646610
電話:08302589110
大山坪派出所
地址:瀘州市江陽區刺園路二段
郵編:646099
電話:08303190691
四川省瀘州市龍馬潭區小市鎮派出所警察賈港
派出所地址 四川省瀘州市龍馬潭區小市鎮下大街
郵編646600
電話:08302990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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