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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輪功學員黃利俊女士再次被枉判入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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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南京市溧水區法輪功學員黃利俊(黃麗俊),被南京雨花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她已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被非法送到南通女子監獄。

黃利俊女士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六日在江寧區湖熟鎮和別人談心時談到了法輪功真相,遭人惡告,隨後被湖熟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派出所。下午,江寧區湖熟派出所夥同溧水區永陽鎮派出所警察和黃利俊所在戴家居委會一同到她家非法抄家。

黃利俊(身份證上「黃小俊」),62歲,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以來,她曾多次被綁架。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南京女子監獄,先後被關押在六、二、五監區,遭各種非人虐待,如吃不飽喝自來水充飢、沒有衛生紙、長時間綁鐵床、被劫入「攻堅組」遭殘酷體罰,長久罰站,不讓睡覺、被警察長時間用電警棍持續電擊等,她絕食抗議迫害遭野蠻灌食。

在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五年在南京市女子監獄期間,一次,黃利俊被警察黃鳳英帶人拉出去,幾個小時後被打手們拖回來,只見她全身傷痕累累、奄奄一息,只剩下一口氣躺在那裏動也不動。一次,黃利俊被警察折磨昏死後,警察及打手以為她死了,把她扔在雪地裏。她甦醒後,自己爬回監室。

二零零六年七、八月間,出獄不到一年的黃利俊再次被警察綁架,期間她遭受迫害情況有待查實。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黃利俊在街上被高淳區警察綁架,之後近兩年時間家人對她的情況一無所知,溧水警察每月向其家人勒索1000元,她家人要求見人和告之關押地點,卻一直未能。溧水警察推說是高淳警察綁架的要問高淳,高淳警察推說人已被溧水警察截走。二零一五年八月中旬,在家人強烈要求下,溧水「610」才告知家人,黃利俊已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被高淳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人已被送到南京市女子監獄。

根據明慧網的報導統計,二零二四年獲知,江蘇法輪功學員因為信仰真、善、忍,至少76人次被中共當局迫害,其中2人被迫害致死或含冤離世,至少5人被非法判刑,49人次被綁架,19人次被騷擾,1人次被洗腦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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