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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阜新市耿麗娟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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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阜新市六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耿麗娟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因講真相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構陷。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二日,她遭阜蒙縣法院非法庭審,儘管北京律師與家屬辯護人為她做了無罪辯護,最後還是被非法判刑三年。

開庭那天,耿麗娟被戴上腳鐐手銬,辯護律師要求把耿麗娟的腳鐐和手銬打開。法官沒有同意,耿麗娟一直被強制戴上腳鐐手銬開庭的。

酷刑演示:腳鐐
酷刑演示:腳鐐

辯護律師依據憲法和相關法規,有理有據地反駁了公訴人一條條錯用的法律,家屬辯護人也對公訴人提供的所謂證據一一做了質證。整個過程公訴人低頭無語,無力反駁。庭審最後,家屬辯護人希望法官能公正執法。法官張義當時高聲稱「我當然會秉公執法」,最後還是違背良知、非法判她三年。

耿麗娟家住阜新市海州區,她在煉法輪功之前是個不折不扣的藥簍子,常年受失眠、風濕、鼻炎、濕疹、乳腺增生等頑疾困擾。一九九七年,耿麗娟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好人、提升道德,很快所有疾病不藥而癒,不但身體好了,整個人也精神、開朗了許多,心態和做人上也明顯有了變化,又重新找回了生活的幸福。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大法後,耿麗娟為法輪功鳴冤,多次遭到中共人員的騷擾、非法抄家、綁架、關押,她曾被非法勞教、判刑。丈夫因承受不了中共迫害的壓力,離開了她和孩子。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耿麗娟到北京為法輪功鳴冤、討公道,被非法勞教三年,在瀋陽馬三家勞教所遭到強行「轉化」的精神迫害及長時間罰蹲、罰站,長時間不讓睡覺、不讓喝水,不讓上廁所等肉體折磨。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日,法輪功學員尚英坤在自己廠子被阜新市新興派出所警察綁架,在那裏打工的耿麗娟的兒子也被警察綁架,之後警察闖到耿麗娟家非法抄家。耿麗娟的兒子被非法拘留一個月。耿麗娟被迫離家出走。之後警察一直騷擾耿麗娟的兒子和她妹妹,逼他們交出耿麗娟。

二零一八年快過年時,幾經周折的耿麗娟回家了。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大年初七),耿麗娟被阜新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海州分局國保大隊、新興派出所、西阜新派出所警察聯合綁架,非法關押在阜新市新地看守所。五月二十一日,耿麗娟被構陷到阜新市細河區法院。八月十日,她遭阜新市細河區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中午,耿麗娟在阜蒙縣東梁鎮發真相資料時遭人惡告,被阜蒙縣東梁派出所綁架,遭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在阜新市城南看守所構陷。東梁派出所所長陳海濱編湊所謂「證據」將耿麗娟誣告到阜蒙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廉超以漏洞百出的所謂證據非法對耿麗娟提起訴訟。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二日上午九點,阜蒙縣法院開庭非法庭審耿麗娟。耿麗娟被戴上腳鐐手銬,律師要求把耿麗娟的腳鐐和手銬打開,法官沒有同意。律師為耿麗娟做了無罪辯護,法官當天未宣判結果。最後耿麗娟被非法判刑三年,家人正在上訴。

阜蒙縣法院:
地址:遼寧省阜新市阜蒙縣人民街49-51,郵編123100
電話:0418-8312404、0418-8312471、0418-8804582
院長:叢凱簡
法官:張義13019873687 (以前)、辦0418-8312426
阜蒙縣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阜新市阜蒙縣民主路104號,郵編123005
電話:0418-8823991、0418-8816330
檢察長王芳
副檢察長廉超0418-880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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