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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非法勞教、判刑 山東張金玲又被誣判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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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棗莊市法輪功學員張金玲女士,因給民眾講真相遭人惡告,於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下午被闖入家中的山亭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城頭鎮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非法關押在棗莊市岳樓看守所,一直不讓家人接見。二零二五年三月,張金玲被棗莊市山亭區公檢法合謀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勒索罰款兩千元。

修大法身心受益

張金玲於一九六六年六月三十日出生,現年59歲,山東省棗莊市山亭區農業銀行退休職工,家住山東省滕州市。張金玲於一九九八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不到一年,她在月子裏落下的十年風濕關節炎痊癒了。

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張金玲被迫逐漸放棄了修煉。二零零二年,她患上頸椎病、腰椎病,不得不長期吃藥。二零零五年,張金玲重新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她的頸椎病、腰椎病全好了,她又能正常工作了。

講真相遭冤獄迫害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張金玲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遭人惡告,被山亭區山城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遭山亭區公安局國保副大隊長王光廉等人的非法審訊。在棗莊市嶧城區看守所,張金玲被迫做奴工(做造火紙)。之後她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一一年九月九日上午,張金玲在單位被滕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教導員王琪、山亭區公安局國保大隊等十多名警察綁架,單位及家中都遭警察非法抄查。在棗莊市第一看守所,張金玲再次被迫做超強度的奴工生產,因對造火紙過敏,她渾身起滿了紅疙瘩,奇癢,一次在大暑天,她心臟出現問題,呼吸困難,嘴唇發紫,說話困難,但獄警仍不許她休息。滕州市公安局、檢察院將張金玲構陷到滕州市法院,她被非法判刑一年兩個月。張金玲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從看守所回家。

據悉,在張金玲兩次被關押期間,辦案警察曾承認,他們走訪的棗莊市農行和山亭區農行,領導和員工對張金玲的評價都很高,婆家人對張金玲也是讚不絕口。但二零一零年,張金玲的單位因她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被取消省級文明單位稱號,全體職工的工資也因此受到影響。這是何其的諷刺。

山亭區公安分局:
國保大隊隊長李紅連(女)
國保大隊副隊長張中振15964450110(參與綁架張金玲)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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