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付民,77歲,山東省蒙陰縣舊寨鄉馬家良村人,退休前是蒙陰縣舊寨鄉的小學教師,是三尺講台上的「老黃牛」,杏壇耕耘四十餘年,曾被臨沂市授予「模範教師」稱號,市骨幹教師,多次獲縣級表彰。一九九七年夏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時時處處以「真、善、忍」為準則做人做事,變得更加真誠、善良、寬容,收到了強身健體的奇效。他妻子王煥芬以前疾病纏身,腰腿疼,過敏性哮喘隨時可能發作;十二指腸球部潰瘍,每年春秋兩季更嚴重。是村衛生室和鄉衛生院的常客;一九九九年二月修煉法輪功後,全身疾病不知不覺中不翼而飛。
二零二二年八月初,蒙陰縣公安局警察、舊寨鄉派出所警察尚修成、李勇等闖入馬付民家中,只展示了一個二維碼,說是「執法證」,未出示傳喚、拘留證,擅自進行非法搜查,並把他的私有物品大法書籍、《明慧週刊》等物品搶走,公安機關沒有出具合法的手續,所謂「搜查證」上沒有公安局的公章,沒有公安局長的簽名。
在搜查的過程中,警察未打開執法儀。馬付民的妻子王煥芬看著警察進了兒媳婦的房屋,想跟著進去看看。其中一警察喊:「看住她,看住她,別讓她進來。」 王煥芬看著他們從地上撿起一卷張貼物,又把這一卷張貼物放進衣櫥,再從衣櫥拿出來,就成了他們從馬付民家中搜出的東西。
二零二二年九月,馬付民被蒙陰縣公安局非法取保候審,並被非法勒索二萬元。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馬付民被沂南縣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被沂南縣法院非法判刑兩年。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馬付民被非法送往山東省監獄。
馬付民被迫害的經歷如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鋪天蓋地的開始。七月二十三日下午,馬付民與楊樹明被關進舊寨鄉大院,鄉里不法人員在晚上對他拳打腳踢,並強制他伸直腿與雙臂坐在地上,用板凳打,非法拘禁二十四小時之多,勒索2000元「保證金」才放人。當時他學校的校長劉江發及教委主任彭振華(已故)也在場。以後的日子裏,鄉政府夥同派出所人員經常闖入馬付民家中騷擾,搶走了他的所有大法書籍和音象資料等私人財物。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三,鄉黨委書記鞏同良,鄉長賈順利坐鎮,副書記劉長坤巡視,派出所所長劉長波帶警察並配有刑具,紀檢書記劉少武帶有約30人闖入馬付民家非法抄家,把所有家具類,家電類,工具類,棉花,精飼料,部份糧食,長毛兔等幾代人積攢的家產洗劫一空。光著名優質木材(楸木板)約七~八方,共運走了三卡車,價值約五~六萬元,只留下床、飯具及衣物。
二零零零年三月至六月,馬付民與妻子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鄉「洗腦班」三個月,二十四小時被監控,男女同室,男女共廁,毫無人性。中共不法人員們用勒索法輪功學員的錢,將打手灌醉,由劉長坤帶領十幾個或幾十個人一次排開,強制法輪功學員坐在地上伸直雙腿或雙臂或蹲馬步,然後他們從背後輪流猛踢。特別是鄉政府公職人員張波(小)打人更兇,手段殘忍,卑鄙,花樣繁多。
二零零一年二月,馬付民給縣委書記宋法亮、縣長張廣敬及有關部門寄了一封上訪信,內容僅僅是「個人情況反映」,要求停止扣他工資的違法行為,於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縣「610」人員李枝葉、類延成將綁架到王村勞教所,「山東省法制培訓中心」洗腦迫害一個月。並被勒索「生活費」1500元。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縣「610」人員闖入馬付民家中,抄走大法書籍及音像、真相資料。以此為由,將他綁架到看守所三十天,拘留所四天。其中關在刑警大隊關押審訊五十多個小時。坐在鐵柵欄椅子分銬兩手,不讓睡覺。後被非法勞教兩年。在看守所期間,馬付民遭受了戴手銬,書本抽打臉等刑訊逼供。被強迫奴役勞動(壓錫箔紙);被勞教期間,天天被奴役勞動,苦不堪言。
馬付民遭受的經濟共計現金69876元:
1999年7月20日後被勒索2000元。
2000年3月至6月鄉政府非法辦洗腦班期間,夫婦兩人共被勒索7300元。
2000年3--6月扣發工資4個月,計2976元。
2000年7月--2001年10月扣工資8500元。
2008年8月--2010年2月扣工資7個月,約12600元。
2001年10月--11月被綁架到「山東省法制教育培訓中心」一個月被勒索1500元生活費。
住房公積金扣掉約5000元。
2009年3月到2012年12月,扣住房補貼約近30000元。
山東省臨沂市蒙陰縣舊寨鄉派出所電話:0539 4818640
山東省蒙陰縣舊寨鄉派出所所長尚修成
山東省蒙陰縣舊寨鄉派出所警察李勇
山東省沂南縣檢察院檢察員周偉偉
檢察員助理孫浩博
山東省沂南縣法院審判長尹傳偉
陪審員徐興剛、郭敏
法官助理房增慧
書記員張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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