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二零一六年,明慧編輯部就發過通知,停止向大陸提神韻供晚會錄像,並且要求銷毀自己手中的錄像文件,原因在通知裏說的很明白了,那我們為甚麼還要去製作呢?可能是因為有些同修過年期間沒看上晚會很遺憾,那也不能因為滿足某些同修的個人願望而去做不該做的吧?看的人也沒想一想:應不應該看、符不符合法?
很多人都以為是明慧網發的,但不是明慧網發的。前些時候還發現有人觀看晚會錄像。同修啊,正法到最後了我們一定要走正啊!我們無意中起了邪惡起不到的作用我們也是承擔不起的!特此給同修提個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