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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四年冤獄迫害 吉林大安市王鴻彥女士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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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三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二零二五年初,吉林省大安市錦華派出所警察又一次到法輪功學員王鴻彥的家騷擾,進屋就強行拍照等,對王鴻彥造成極大的身心傷害,再次出現查肝硬化浮水現象,全身浮腫,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九日傍晚含冤離世,終年52歲。

法輪功學員王鴻彥

王鴻彥遭四年冤獄迫害,二零二一年出獄時,身體被迫害的極瘦,臉色特別黑、青一塊紫一塊、全身皮膚像地皮一樣黢黑黢黑的,腹脹、下肢浮腫;後經醫院檢查確診:肝硬化浮水。

王鴻彥是二零零八年開始修煉的。當時她患有乙肝大三陽;修煉法輪大法後獲得健康,無病一身輕。她母親張鳳玲一九九七年五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很快她身體上多種頑疾不藥而癒。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大安市法輪功學員王鴻彥、王豔、紀輝、小岳等去農村發真相資料時,被大安市古城鄉派出所和國保大隊陳亞民、劉玉明、穆子淨等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大安、洮南、通榆看守所。當時王鴻彥被迫害得血壓高、昏迷,後被大安市國保大隊敲詐一萬元取保候審。之後不法警察多次去她家抓捕,企圖判刑,她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下午,白城市國保警察高德新、郭家勝夥同大安市國保警察王雷、穆子淨、竇海洋和劉玉明及慧陽派出所警察,撬開王鴻彥母親張鳳玲(法輪功學員)的家門,非法入室,搶劫了張鳳玲家的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綁架了張鳳玲及在她家的陳玉梅和王鴻彥。當時把張鳳玲的小孫子嚇得出現心臟病的症狀。

王鴻彥當時高血壓,仍然被送入鎮賚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母親張鳳玲年近70歲,被非法關押後迫害得生命垂危,只通知家人存錢,卻不通知家人病危,張鳳玲被帶出看守所入院治療,稍有好轉又非法收押在鎮賚縣看守所繼續迫害。陳玉梅下落不明。

白城市經開區國保國保警察高德新、郭家勝等人不顧張鳳玲的老伴在家身體有病需要照顧,構陷張鳳玲和王鴻彥至洮南市檢察院,十一月四日被非法批捕。洮南市檢察院公訴人李士臣建議法院重判母女二人。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左右,洮南市法院非法開庭,僅提前一兩天通知家人參加所謂「庭審」,不允許家人自請律師,本地的也不行,由法院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師做有罪辯護。王鴻彥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款5000元;母親張鳳玲被非法判刑兩年緩刑兩年、勒索罰款5000元。

王鴻彥被劫持至位於長春市的吉林省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二零二一年王鴻彥出獄時,身體被迫害的極瘦,臉色特別黑、青一塊紫一塊、全身皮膚像地皮一樣黢黑黢黑的,腹脹、下肢浮腫。後經醫院檢查確診:肝硬化浮水。

然而中共不法人員並沒有放過對她的迫害,警察多次到她家騷擾,強迫她照像、簽字等。加之二零二二年七月她母親張鳳玲再次被綁架、非法判刑十個月,給王鴻彥精神造成恐懼和身體上的極大傷害。她出現肝昏迷,送去醫院搶救,醫院下了病危通知。她醒來之後出院回家,經過學法煉功,身體曾一度恢復正常。但是,警察又多次到她家騷擾,強迫照像、簽字等,導致她每天仍在恐懼中煎熬。

二零二五年初,錦華派出所警察又到王鴻彥家騷擾,進屋就強行拍照等,致使王鴻彥再次出現查肝硬化浮水現象,全身浮腫。二零二五年二月九日傍晚,王鴻彥含冤離世。

根據明慧網曝光的迫害案例所做的不完全統計,二零二四年吉林省九個地區的法輪功學員依然遭受著各種不同程度的迫害,遭迫害的人數為1031人次。其中:被迫害致死或含冤離世14人;非法判刑78人;綁架396人次;騷擾287人次;非法抄家216人;強制洗腦11人;流離失所7人;失蹤4人;各種經濟迫害18人,迫害金額為15785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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