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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大安市法輪功學員張麗香在迫害中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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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大安市安廣鎮法輪功學員張麗香,二零一五年八月被警察綁架威脅,昏迷不醒、醫生診斷腦出血,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再次出現腦出血症狀,送去醫院搶救無效,含冤離世,年僅四十九歲。

張麗香看見婆婆馬鳳儀修煉法輪功變得善良、忍讓並且身體健康,約在二零一一年張麗香也走入修煉。煉法輪功後,張麗香身體健康,樂觀開朗,正值善良,能吃苦。

二零零七年,張麗香的婆婆馬鳳儀因為發放法輪功資料,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被非法判刑四年。張麗香的丈夫承受不住壓力,二零零九年就去世了,給張麗香造成很大的精神壓力。她一個人含辛茹苦,供兒子上大學,靠給幾個高中學生做飯維持生活。

二零一五年五月,最高法院推出「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新規,張麗香順應天意,用真名實姓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希望法律能彰顯正義、還法輪功清白與公道。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上午九點多,大安市安廣鎮派出所所長宋有文、警察張洪彪、閆海嘯打電話騷擾張麗香,讓她去派出所一趟,張麗香說沒時間,還得給學生做飯呢,警察閆海嘯說下午必須到派出所去一趟,關於「訴江」的事。當時就給張麗香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壓力。

當天下午,安廣鎮派出所所長宋有文,警察張洪彪、閆海嘯突然闖進張麗香家,綁架了她。在警車上她就昏迷不醒,警察只好把她送去安廣醫院搶救,醫院診斷是大腦深層出血,直到下午五點多一直昏迷沒醒。在醫院裏,警察不管她的死活,還拿著手機錄像。最後由家屬把她送到白城市醫院搶救。

一個多月之後, 張麗香從醫院回到家,身體有了一些恢復後,勉強給幾個高中學生做飯,以微薄的收入維持生活。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上午,婆婆馬鳳儀在耿繼秋家無故被綁架。二零一八年二月份,馬鳳儀被秘密非法開庭,被非法判三年緩刑五年,並非法罰款五千元。對這個被迫害的困苦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年齡已經七十六歲的婆婆馬鳳儀不忍拖累兒女,頂著被判刑的巨大精神壓力,每天到外面撿點廢品艱難的維持生活,境況非常淒慘。

面對生活的艱辛,親人的痛苦,張麗香每天戰戰兢兢的生活。在精神壓力和生活艱難雙重壓力下,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張麗香再次出現腦出血,再也沒有醒過來,撇下了未成家的兒子,七十多歲的婆婆和自己年邁的雙親,在被迫害中離開人世。


參與迫害的電話:
原安廣鎮派出所所長 宋有文:13630762288
閆海嘯:15844652656
張洪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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