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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桂蘭遭非法二審 法官稱警察施暴是「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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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陝西省寶雞市金台區法院先後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兩次非法庭審七旬法輪功學員霍桂蘭老太太。

霍桂蘭老人於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被闖入家中的警察野蠻綁架,四個年輕警察將她從四樓一直拖拽到樓下,任由她的身體在水泥的樓階上磕擊碰撞,使老人身體嚴重受傷。金台區法院法官柳妍等人在非法提審霍桂蘭時,聲稱警察對她的施暴的是:一警察不小心摔倒將她摔倒。充份顯示出中共公檢法人員的無恥。

中共酷刑演示:拖拽
中共酷刑演示:拖拽

霍桂蘭於一九五零年六月出生,今年75歲。她是西安市塑料機械廠退休工人,現在寶雞市陳倉區租房住。她於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很快她的一身頑疾──頸椎病、骨質增生、氣管炎、喉頭炎、習慣性感冒、婦科病、腰肌勞損、腿痛胃寒、腸胃炎等等都不藥而癒,她曾經一臉的黑斑也全部消失,皮膚變的白淨紅潤,她親身見證了大法的神奇和超常。

霍桂蘭走入大法修煉的同時,中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霍桂蘭堅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員綁架、關押,她曾兩次被非法勞教,並被非法判刑五年。

以下是霍桂蘭老人遭中共迫害主要情況:

二零零零年四月,霍桂蘭去北京上訪,為討還大法的清白,卻遭綁架,被劫持回西安市的新城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從此霍桂蘭長期被監控,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單位人員經常闖入她家騷擾,逼她所謂「轉化」。

二零零零年六月,霍桂蘭因給太華路派出所所長送去一份法輪功簡介被綁架,兩月後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四月,霍桂蘭和法輪功學員馬蘊華、張雲賢因發真相資料遭人惡告,被蓮湖區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關押到蓮湖看守所。同年八月一日,三名法輪功學員被警察劫持到陝西省女子勞教所,在警察交接手續時,三人成功從勞教所大門走了出去。二零零一年九月,三人在與其他法輪功學員交流時又被警察綁架,十月再次被劫持到陝西省女子勞教所。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日,蓮湖區法院、灞橋區法院在西安市「610」指令下,在陝西省女子勞教所武裝宣判大會,對霍桂蘭等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馬蘊華被非法判刑七年,張雲賢、霍桂蘭各被非法判刑五年。三位法輪功學員於當日被劫持到陝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霍桂蘭被非法關押在五監區,期間受盡折磨,她曾因煉功被獄警指使的犯人踢壞胸肋,導致腫痛難忍,呼吸困難;因煉功她曾被掛銬在鐵門上一星期,罰站一星期,關禁閉四個月;有一次搜身發現了手抄經文,獄警指揮犯人扒去霍桂蘭的衣服,在眾目睽睽之下推拉撕扯百般羞辱,她還被獄警用警棍暴打,令她全身的傷痛三個多月才消下去。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在霍桂蘭結束冤獄的當天,太華路派出所警察將她直接塞進車內,劫持到長安縣工人療養院的「610」洗腦班,又迫害了四個月,才於二零零七年過年前把她拉回寶雞娘家。

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晚,霍桂蘭在西安大明宮遺址公園講真相時遭人惡告被警察綁架,被劫持到新城區長樂坡看守所,被非法拘留兩個多月,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回家。

二零一三年五月,霍桂蘭因講真相被自強路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三個月後,被國保大隊敲詐一萬元錢取保候審。

霍桂蘭在寶雞市陳倉區(也叫虢鎮)租房住,經常遭當地警察及中共人員的上門騷擾、威脅及監視。

二零二零年,霍桂蘭因發真相資料遭綁架,被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晚,霍桂蘭被闖入家中的陳倉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四個年輕警察不由分說地按住老人,不讓她換衣服,不讓她換拖鞋,也不讓她拿鑰匙,瘋狂地對她拖拉拽扯,將她從四樓一路拖拽,任由老人的身體在水泥的樓階上磕擊碰撞,一直這樣把她拖到樓下。然後四個年輕警察一人一隻胳膊、一條腿,硬把老人塞入警車。第二天,霍桂蘭老人被非法關押到寶雞第二看守所,她一直頭暈、腰痛,下身出血,並出現心臟疼痛、呼吸不暢等危急症狀,聽力、視力也越來越差,一隻腳踝被嚴重撞傷,腫起老高,走路困難,家屬申請取保,被陳倉分局國保大隊拒絕。

之後,老人被陳倉公安分局構陷到金台區檢察院,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被日被金台區檢察院構陷金台區法院。金台區法院曾定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對霍桂蘭、張硯秋兩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實際情況不詳。

在二次庭審前的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三日,金台區法院法官柳妍、金台區檢察院公訴人武宣等四人到看守所非法提審霍桂蘭,內容是:1、核實西安市蓮湖分局在二零零一年十月將霍桂蘭送入陝西省女子監獄,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釋放;2、核實霍桂蘭的工人身份、工資;3、稱霍桂蘭二零二零年因發真相資料被非法拘留十天是因疫情不收沒有執行;4、聲稱警察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對她的施暴的是:一警察不小心摔倒將她摔倒;5、稱非法搜家時有三位社區人員跟著;6、問她對法輪功的認識是否有所改變。

霍桂蘭在法庭上或在庭下,多次要求法院辦案人員出示公通字[2000]39號令(此文件明確列出十四個邪教,沒有法輪功),但他們都沒有出示。這次霍桂蘭又問審判長柳妍為甚麼不提公通字[2000]39號令?柳妍說:等到判決下來,你就知道了。霍桂蘭想與她好好交談,柳妍卻說無法談,不能談,她不願意多說,還阻止書記員作記錄,強行把筆錄握在手中匆匆離去。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下午,金台區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霍桂蘭老人。詳情待查。

參與迫害霍桂蘭老人的主要涉案人:寶雞市陳倉分局的李尚諭、楊振英;金台區檢察院的撒曉寧;金台區法院的刑庭副庭長柳妍。

金台區法院:
地址:陝西省寶雞市金台區中山西路203號,郵編721001
院長:江偉13709270008
副院長:米向軍(主管刑庭)18909170604
刑庭副庭長柳妍13309278259

金台區檢察院:
地址:陝西省寶雞市金台區東風路9號,郵編721000
電話:0917-3102026
檢察長:李清13909175863
副檢察長:張加會17719623916
副檢察長:陳楠17719623880
副檢察長:李子瑾17719623877
辦公室主任:王超13186388886
辦公室副主任:蒲大彤17719623896、王茜17719623869
政治部副主任:馮婷18609173663、鄭婷婷13571161121
第二檢察部:副部長撒曉寧18628609765、武宣、助理馮娟

陳倉區公安分局:
地址:陝西省寶雞市陳倉區陳倉大道209號,郵編
電話:0917-6228989、0917-6222041
局長:李凌雲18829370866
副局長:田勇(分管國保)13991757188
國保大隊涉案人員:李尚諭13992773858指導員楊振英13636768992、羅希15769175891

虢鎮派出所:
地址:陝西省寶雞市陳倉區千渭街道大眾路6號,郵編721399
電話:0917-6222523
丁立航、李平、孫林虎

高新區分局千河派出所:
地址:陝西省寶雞市陳倉區底縣路06號,郵編721300
電話:0917-6423066、0917-6423004
劉少勛、雲飛、周曉洋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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