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李曉濤任太原市中級法院執行局局長、副院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司法迫害的部份案例,李曉濤對此負有領導責任: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錦州市法輪功學員葛春玲在太原市發放真相資料時被警察綁架,約二零一三年八月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葛春玲提起上訴,九月一日案件到達太原中級法院,但太原市中級法院違反司法程序,沒有開庭受理就通知葛春玲的律師維持原判。葛春玲被劫往榆次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晉中市太谷區小白鄉小白村法輪功學員韓來青在太原市府東街一帶救助一名發真相資料的女法輪功學員時,被太原市杏花嶺區惡警綁架。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韓來青被杏花嶺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韓來青和他妻子共同提起上訴。然而歷時三個月後,太原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對韓來青的冤刑。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日,太原市萬柏林區西銘村法輪功學員冀德蓮老人被萬柏林區警察綁架,後被萬柏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冀德蓮上訴至太原市中級法院。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太原市中級法院二審非法維持冤判,並要將冀德蓮關進看守所,冀德蓮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太原市萬柏林區西銘村法輪功學員李金蘭被太原市公安局刑警隊和司法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太原市看守所。十二月二日,李金蘭被太原市萬柏林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罰金一萬元。李金蘭上訴到太原市中級法院。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太原市中級法院二審沒開庭,卻宣布非法維持原判。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五日左右,李金蘭被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太原市萬柏林區法輪功學員劉拉拉老人在西宮講真相時被太原市尖草坪區新城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取保候審。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劉拉拉被匯豐派出所警察騙去綁架,後被尖草坪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劉拉拉上訴。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太原市中級法院二審非法維持冤判。
◎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太原鋼鐵集團公司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李錫福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被尖草坪區郵局「安檢暫扣」,李錫福對郵局提出控告。山西省「610」為報復,將李錫福綁架、構陷。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李錫福被晉源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李錫福上訴後,太原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太原市法輪功學員任小青被太原市小店區塢城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抄家。八月四日,任小青被小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任小青提出上訴。期間任小青的女兒多次詢問未果。後得知太原市中級法院並未開庭審理,非法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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