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超良,一九五七年八月一日出生。主要履歷:曾任交通銀行董事長、國家開發銀行行長、農業銀行董事長;二零一四年,任吉林省委副書記,後任吉林省長;二零一六年十月至二零二零年二月,任湖北省委書記;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任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期間,蔣超良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蔣超良任湖北省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根據明慧網信息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九年遭到迫害的湖北省武漢市法輪功學員至少有150人,遭綁架至少90人次;騷擾至少57人次;被非法抄家至少20人;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31人、看守所26人、安康醫院2人、洗腦班至少30人;被非法判刑18人;另有18人被非法批捕、非法庭審;4人遭迫害含冤離世。經濟迫害造成法輪功學員家庭的損失超過百萬元。
二零一九年是中共維持迫害法輪功的第二十年,中共武漢當局不僅繼續執行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政策,而且借用二零一九年「武漢軍運會」大肆綁架、騷擾、關押、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從而加劇迫害,對法輪功學員及親人和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中共利用法律迫害 年齡越來越大 刑期越來越長
根據明慧網信息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九年武漢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18人,其中,65歲以上9人,80歲以上3人;五年以上刑期7人,最長刑期十年。這說明中共利用法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非法判刑的年齡越來越大、刑期越來越長。更彰顯中共惡黨毀滅人性的流氓邪惡本質,也凸顯中共政法委、「六一零」惡人以及被操控的公、檢、法、司人員道德下滑後的良知泯滅的犯罪行為。
非法判刑案例
1、武漢市關山八十三歲范琴霞老人被非法判刑 到期後被派出所監控
武漢關山街汽發社區法輪功學員范琴霞老人,83歲,於二零一八年二月發資料時,被武漢關山街派出所強行非法判刑一年,監外執行。剛到期,解除刑期,四月二十六日左右,關山派出所警察(人員不詳)去她家,非法強行將她帶到派出所,帶上了一種有監聽、監視、外形像手錶樣的定位器,這個定位器聽說有二零零米遠的輻射信號的範圍,派出所和居委會隨時監控她。這種公然踐踏人權的行為是在犯罪。警察還恐嚇老人說,如不戴,就把她送監獄。
2、武漢市青山區82歲吳元醜被非法判刑三年並罰款三千元
82歲法輪功學員吳元醜老人,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八年期間,因為對世人講法輪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多次被當地警察抄家,警察非法搶走大法書籍,吳元醜被監視居住。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武漢市武昌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吳元醜非法開庭。十一月二十六日,他被非法判刑三年並罰款三千元。
3、武漢市新洲區法輪功學員童菊蘭年近八旬被冤判七年
武漢市新洲區法輪功學員童菊蘭(年近八旬),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中下旬,被冤判七年。目前老人被折磨得精神、身體狀況都很不好。
4、武漢市72歲李合珍被秘密判四年
武漢市漢陽區七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李合珍,被非法密判四年,現已被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李合珍老人二零一八年六月四日在漢口中山公園,被寶豐路王家墩派出所警察綁架,因由是「維穩」;警察把老人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沒有通知家人。又在不通知家人的情況下,公檢法部門對老人秘密判刑四年。
李合珍老人獨居。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至今近二十年的迫害中,老人曾經因到北京上訪被劫持到市第一拘留所、市第一看守所關押迫害四次,被非法關洗腦班一年多。二零一八年六月初老人被警察綁架後,沒有通知家人,有十多天的時間,她家人也不知道她哪天被綁架的,只見家中被抄得一片狼藉。
5、武漢市七旬吳碧林被非法判刑五年入獄
武漢市70歲的法輪功學員吳碧林,二零一九年四月底被非法判刑五年後上訴,武漢市中級法院不糾正冤案、錯案,非法維持原判。吳碧林老人被劫持到湖北省漢口監獄。
吳碧林女士已年滿七十歲,原是武漢市物資局的幹部,修煉前身體受病痛折磨,給家人造成痛苦,給單位帶來麻煩,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善待他人。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以來,吳碧林女士二十次被非法拘捕關押,幾乎每次都是在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時,相關機構怕承擔責任,才將她放回。二零一一年吳碧林曾被江漢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由於身體原因監外執行。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武漢市江岸區東立國際片警夥同該社區人員冒充吳碧林的先生的同事敲開她家大門,強行綁架了吳碧林並非法抄家。六月初,漢陽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吳碧林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東西湖二支溝)。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武漢市漢陽區法院非法庭審吳碧林,律師為吳碧林作無罪辯護,對吳碧林的指控沒有法律和事實依據,應宣判無罪,並指出辦案程序多處違法,應當糾正,並應當追究辦案人員的違法犯罪責任等。吳碧林在法庭陳述:煉功前長期經受了腰痛多種疾病折磨,每年患病一兩次,躺在床上起不來,得一週才能好些,一九九九年前開始修煉法輪功,很快疾病就好了,覺得法輪功真神奇,從此堅持修煉;認為修煉法輪功使自己的身心健康,有利於家庭和睦和社會穩定,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沒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不可能是犯罪。
審判長梁宏(女)無視憲法、法律,多次粗暴打斷律師辯護,並多次無理粗暴剝奪吳碧林為自己辯護的正當權利。在開庭前的數月,一審法院梁宏等人竟然把本案案卷移送二審法院「內審」,由二審法院對本案的定罪量刑等做出決定,據她說這是武漢市中級法院的要求。所以漢陽區法院的開庭審理和之後的裁判,都純粹是走過場的玩偶遊戲,是虛假的一審,實際是執行武漢市中級法院的一審意見,而且是未審先判、不公開審判!所謂的「二審」實際是不存在的。這就嚴重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權益,真正在破壞法律的正確實施。
6、武漢市四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武漢市法輪功學員洪維聲、侯咪拉、侯艾拉、饒曉萍等,二零一九年九月被非法判刑:洪維聲被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罰款五萬元;侯咪拉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罰款四萬元;侯艾拉被非法判刑八年,罰款四萬元;饒曉萍被非法判刑七年,罰款三萬元。他們四人已上訴到武漢市中級法院。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洪維聲(洪維生)、侯艾拉、侯咪拉、饒曉萍、白厚生五人,在武漢市洪山區魯磨路大李村五號,被綁架到武漢市公安局洪山區分局梨園派出所。梨園派出所警察鄭清等夥同洪山區國保大隊韓玉高和武漢市國保支隊人員非法抄家,非法抄走師父法像、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和真相資料。洪維聲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洪山看守所,侯咪拉、侯艾拉、饒曉萍被劫持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東西湖二支溝)。
7、武漢市新洲區法輪功學員劉淑華被冤判兩年半
武漢市新洲區法輪功學劉淑華(年近七旬),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中下旬,被冤判兩年半。目前老人被折磨得精神、身體狀況都很不好。
8、湖北省法輪功學員夏筠被劫持到湖北省女監
湖北省法輪功學員夏筠於九月五日左右去武漢兒子家,被當地警察綁架,被劫持到湖北省女子監獄非法關押。
9、法輪功學員梅樹清被非法判刑三年關入范家台監獄
法輪功學員梅樹清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在武漢蔡甸區被綁架,十一月被非法判刑三年。目前被非法關押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
10、武漢市法輪功學員夏換珍被非法判刑一年
武漢市法輪功學員夏換珍,女,70歲,因講真相被保安舉報,綁架,非法拘留,關押在安康醫院,之後被法院非法判刑一年,被非法關押在湖北省武漢市寶豐路女子監獄。夏換珍現已回家。
11、武漢市法輪功學員陳善菊被誣判一年八個月 法官竟當庭威脅
武漢市法輪功學員陳善菊被誣判一年八個月,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六日誣判刑期屆滿。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七日,陳善菊在一同修家集體學法時,被綁架,其餘的幾人當天被放回。陳善菊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年零七個多月。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法院開庭,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陳善菊。
非法庭審中,審判長梁宏誣蔑法輪功,威脅陳善菊不許煉法輪功。陳善菊說自己堅持修煉法輪功無罪,迫害法輪功有罪。律師指出,審判長梁宏當庭威脅當事人是違法的,當事人在庭上陳述是法律允許的,並指出超期羈押陳善菊違法的,應立即無罪釋放。
12、武漢馮蘊青被非法判刑七年半入獄
武漢法輪功學員馮蘊青二零一八年九月被武漢市漢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馮蘊青不服判決,上訴到武漢市法院,二零一八年十一月武漢中級法院二審非法維持原判。馮蘊青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女子監獄(位於武漢市寶豐路)。
武漢女子監獄剝奪馮蘊青與家屬見面的權利,藉口是馮蘊青沒有轉化,並稱只有寫了維護共產黨和脫離法輪功的保證書後,才允許與家屬見面。中共的司法和監獄系統這種強制法輪功學員轉化的犯罪行為仍然在進行中。
馮蘊青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早上七點多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武漢東西湖區武漢第一看守所。參與綁架和扣押的部門有:武漢市網監支隊,武漢市「國保」支隊,江岸區公安分局後湖派出所。
武漢市漢陽區法院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日受理構陷馮蘊青的案件,二零一八年七月非法開庭,非法宣判馮蘊青刑期七年半。馮蘊青接到宣判後,馬上表示不服,並向武漢中級法院提出上訴。武漢中級法院沒有糾正一審的冤判。
13、湖北省鐘祥市王權被冤判兩年
法輪功學員王權,男,二零一八年一月九日上午十點半左右,在武漢市萬福林社區出租屋內被鐘祥市「六一零」夥同武漢白沙洲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武漢市武昌區青凌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三月五日前,白沙洲派出所將王權構陷到武昌區檢察院(構陷者個人信息待查)。隨後武昌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到武昌區法院。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四日前,武昌區法院將王權構陷案卷以證據不足退回武昌區檢察院。案件至此,武昌區檢察院與白沙洲派出所不是依法放人,而是繼續構陷。並且在這期間武昌區檢察院、武昌區法院並不告知家屬和委託的律師是怎樣的處理方案,一直超期關押。王權的老父親原本就多種病痛在身,加之擔心兒子的安危,致使病情加重,於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九日前在悲憤與過度憂傷中含冤離世,臨終也沒能見上兒子一面。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上午九點半,武昌區法院對王權非法開庭,法庭上律師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法官、公訴人都表示願為王權著想,但當庭沒有宣判結果,王權被法警帶走。律師隨即與法官溝通,十一月十五日法官告訴律師,王權被冤判兩年,還要等五十多天才能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