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旗委書記額爾敦倉被判無期徒刑;
◇原內蒙古通遼市委書記杜梓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原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田忠寶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
◇原內蒙古包頭市副市長路智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
◇原內蒙古通遼市委副書記楊靜波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
◇原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民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原內蒙古巴彥淖爾市市長王波被提起公訴;
◇原內蒙古呼倫貝爾市委常委、副市長鄭俊被審查起訴;
◇原內蒙古興安盟科右前旗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紹凱被逮捕;
◇原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阿榮旗法院副院長邱建安被查;
◇原內蒙古海拉爾鐵路運輸檢察院副檢察長張忠民被查。
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已經持續二十多年,內蒙古的各級官員、公檢法人員執行中共迫害政策,對眾多的修心向善的內蒙古法輪功學員綁架、關押、勞教、判刑、洗腦迫害和酷刑折磨等,造下如天罪業。在近年官場「倒查三十年」,眾多內蒙古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以各種形式遭惡報,本文只記述其中的十一例。天道好還,因果報應,絲毫不爽。人間的報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一、原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鄂托克旗前旗委書記額爾敦倉遭惡報被判無期徒刑
額爾敦倉,男,一九五六年一月生,二零零零年十月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任達拉特旗黨委副書記、政府旗長。期間,二零零零年五月至十二月在四川成都市新都區掛任常委、副書記;二零零六年九月任鄂托克前旗旗委書記;二零一一年二月任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副主任、鄂托克前旗旗委書記;二零一一年三月任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二零一三年四月被逮捕;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九日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額爾敦倉在二零零零年十月至二零一一年二月任達拉特旗政府旗長、鄂托克前旗旗委書記期間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部份迫害案例:
◎包頭市法輪功學員郭美傑二零零五年八月,在內蒙古達拉特旗散發真相資料時,被當地公安綁架。在達拉特旗看守所關押期間,她絕食抗議,遭到灌食迫害。二零零六年三月,郭美傑被非法判刑三年,綁架到內蒙古第一女子監獄。郭美傑的丈夫王威,二零零五年年末,因去內蒙古達拉特旗看守所要求釋放妻子,抗議無理關押,也被當地公安綁架,並被非法勞教二年,劫持到五原勞教所。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寧夏銀川市法輪功學員王建國、司玉蓉夫婦,陳雪英、韓瑞仙夫婦外出向世人講真相,遭到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國保大隊綁架,國保惡警、看守所惡警使用鐵椅子、不准睡覺等酷刑逼供。
同年九月十八日,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及銀川市公安惡警對以上兩夫婦住宅非法搜查,劫走台式電腦、打印機、電子書、mp3等物。後寧夏六一零及其惡警又將四名法輪功學員劫持回寧夏,非法關押在寧夏同心縣看守所。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王建國、陳學英都被非法判重刑八年,韓瑞仙被非法判刑五年,司玉蓉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陳學英被關押在銀川監獄,王建國被關押在吳忠監獄,韓瑞仙被關押在寧夏女子監獄。
二、原內蒙古通遼市委書記杜梓遭惡報被判刑十五年
原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委書記、市長杜梓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百萬元。
杜梓,男,一九五五年六月生,二零零一年九月任鄂爾多斯市委副書記;二零零七年一月任鄂爾多斯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任鄂爾多斯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二零一一年二月通遼市委書記;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通遼市委書記;二零一五年一月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通遼市委書記;二零一五年八月任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二零一八年一月退休。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五日被查,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百萬元。
杜梓在二零零一年九月至二零一五年八月任職期間,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抄家、綁架關押、流離失所、判刑、酷刑折磨等迫害,對此杜梓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部份迫害案例:
◎鄂爾多斯市法輪功學員王元莉、楊桂珍和楊帆母女等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包頭市法輪功學員王威, 去鄂爾多斯市達旗區詢問妻子情況時被非法扣押,在鄂爾多斯達旗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又被達旗公安局綁架到五原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寧夏銀川市法輪功學員王建國、司玉蓉夫婦,陳雪英、韓瑞仙夫婦外出向世人講清法輪功被中共迫害的事實真相,遭到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國保大隊非法抓捕,國保惡警、看守所惡警使用了鐵椅子、不准睡覺等酷刑逼供。
◎二零零六年,包頭法輪功學員陳建勇,在鄂爾多斯市發完真相資料返回途中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東勝看守所,被秘密非法判刑五年,受到非人虐待和酷刑折磨。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五日,鄂爾多斯法院對在東勝區看守所關押四個月的法輪功學員孟麗麗、陳建勇、趙麗君、佟豔嬌等五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
◎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一日,通遼市法輪功學員范曉麗被綁架,楊鳳蘭是在六月份被綁架的,范曉麗、楊鳳蘭與其他被綁架的十多位通遼法輪功學員都關押在河西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下午三點,內蒙古通遼市國保大隊隊長王波、警察許靜等,闖入法輪功學員宋炳賦家,將宋炳賦綁架到河西看守所。三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法院對宋炳賦非法庭審。之後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五日宋炳賦被非法判刑兩年。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張平。五月十五日,張平被冤判四年。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通遼市科爾沁區法院對被非法關押近七個月的法輪功學員劉秀榮非法庭審。五月十五日,劉秀榮被冤判四年。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通遼市法輪功學員周金鵬、丁麗豔遭綁架,家中電腦、手機、大法書籍被抄走,周金鵬新買不久的價值四千多元的電動車也不見了。周金鵬、丁麗豔被非法關押在河西看守所。十月三十一日,通遼市科區法院在通遼看守所對丁麗豔非法庭審,丁麗豔被冤判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周金鵬被冤判四年。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通遼市法輪功學員王穎被綁架抄家,關押在通遼市河西看守所後,被十多人毆打,致使頭部腫大,面部變形,牙齒被打鬆動,不能正常進食,沒有正常進食一百多天,王穎身體非常虛弱,這種情況下在十一月二十六日他們仍對王穎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二日上午,通遼市霍林郭勒市法輪功學員李萍被綁架到當地看守所。這期間被公安、檢察院到看守所輪番非法審訊。李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個冬天。後被冤判五年,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李萍和另兩名法輪功學員被鏈子將手和腳捆在一起,劫持到內蒙古女子監獄。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通遼市法輪功學員田心被通遼市國保大隊隊長王波等警察綁架,抄家,關押在保康看守所。田心被四次非法開庭,在上訴期間田心被枉判三年,在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被劫持到內蒙古第一女子監獄。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日晚,通遼市法輪功學員石英芳在本市街道掛「法輪大法好」條幅時,被綁架,非法抄家,被非法關押在通遼市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通遼市霍林郭勒法輪功學員那麗環去郵局寄訴江刑事控告書,被綁架到公安局,那麗環在公安局出現高血壓病業現象,隨後被送到醫院。
三、原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田忠寶遭惡報獲刑十四年
原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田忠寶,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七十萬元。
田忠寶,一九六四年十一月生,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任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任呼和浩特玉泉區委副書記、區長;二零零八年二月任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委書記;二零一三年一月任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二零一九年三月被免職;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被查,七月被逮捕,十一月十三日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七十萬元。
下面是田忠寶在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任錫林郭勒盟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案例:
◎錫林郭勒盟法輪功學員石岩魏被錫林浩特市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後,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被非法開庭,被枉判四年,錫林郭勒盟中級法院依然非法裁定維持原判。
◎錫林郭勒盟東烏旗法輪功學員包額爾登琪琪格和丈夫因為傳播法輪功真相,於二零一六年上半年,被當地公安綁架,並分別被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錫林郭勒盟錫林浩特市法輪功學員李鳳英,被非法判刑三年。
◎錫林郭勒盟法輪功學員苗志蓮、宋曉花、米超二零一九年一月被構陷到錫林浩特市法院。苗志蓮於二零一七年六月被警察綁架;七月七日遭非法批捕。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苗志蓮遭毆打、野蠻灌食,身體出現病症,苗志蓮於八月九日取保候審。宋曉花、米超於二零一七年七月被警察綁架;於九月取保候審回家。三位法輪功學員分別於二零一八年七、八月再次被構陷至當地檢察院,二零一九年一月被構陷到錫林浩特市法院。
四、原內蒙古包頭市副市長路智遭惡報獲刑十三年
原內蒙古包頭市副市長路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被通遼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一百五十萬元。
路智,男,一九六二年二月生,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九原區委副書記、政府區長;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任九原區委書記、區武裝部第一書記;二零一四年十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任包頭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被查;二零一九年一月被免職;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一百五十萬元。
下面是路智在二零一四年十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任包頭市政府副市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案例:
◎二零一四年十月,包頭市法輪功學員江海瀅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包頭市法院非法判法輪功學員陳建勇七年,張瑞童七年,黃朝霞五年,吳月紅四年。法院沒告訴律師就開庭了。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期間,陳建勇被毆打,連續幾天不讓睡覺。
◎二零一八年三月,河北籍法輪功學員王鷹,因散發真相資料被包頭市青山區公安分局國保綁架。
五、原內蒙古通遼市委副書記楊靜波遭惡報獲刑十一年
原內蒙古通遼市委副書記楊靜波,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楊靜波,男,一九五九年四月生,二零一零年九月任通遼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二零一六年九月任通遼市委副書記、組織部長;二零一七年六月任內蒙古黨委第五巡視組組長;二零一八年九月八日被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下面是楊靜波在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任通遼市委副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案例:
◎張宏天,通遼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遭通遼市科區法院非法庭審,後被誣判六年,被劫持到保安沼監獄。
◎唐麗文、王濤、季麗萍、鄭金玲,通遼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九月被非法判刑,七十五歲的唐麗文被非法判刑八年,王濤、季麗萍、鄭金玲分別判七年。二零一七年一月中旬,唐麗文、季麗萍、鄭金玲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監獄,王濤劫持進保安沼監獄。
◎楊鳳燕,河北省法輪功學員;段秀雲,山西省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被通遼市興和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與四年。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楊鳳燕、段秀雲被劫持到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女子監獄。
◎張鳳琴,通遼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被非法開庭,被冤判兩年,於二零一七年三月被劫持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女子監獄。
◎徐娟、周柏紅等六位通遼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被綁架進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女子監獄。
六、原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民遭惡報獲刑七年
二零二一年六月,原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民被判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八十萬元。
張民,男,一九六二年八月生,一九九七年四月任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研究室主任;二零零零年三月任內蒙古烏蘭察布盟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二零零四年三月任包頭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二零一二年一月任鄂爾多斯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二零一六年一月任內蒙古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法治工作委員會主任;二零二一年六月被判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八十萬元。
下面是張民在二零零四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任職包頭市中級法院院長和鄂爾多斯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判刑迫害的部份案例:
◎二零零四年,包頭市法輪功學員趙勇被非法判三年、曹慧芳五年,尚慧芳五年。趙勇被劫持內蒙古第二監獄,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被第二監獄迫害致死。
◎包頭市法輪功學員良保持,被枉判五年,熊成一被枉判三年,劫持內蒙古第二監獄,受到酷刑迫害。
◎二零零六年八月,包頭市東河區法輪功學員陳建勇,被國安特務及包頭有關「610」配合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六年十月,包頭市東河區法輪功學員李正江,被包頭市青山區公安分局政保大隊綁架,之後被包頭市青山區法院非法判重刑十一年,上訴包頭市中級法院,沒有回音。
◎鄂爾多斯市法輪功學員王首達二零一二年六月被綁架,後被鄂爾多斯市法院非法判重刑十一年。
七、原內蒙古巴彥淖爾市市長王波遭惡報被提起公訴
王波長期在內蒙古赤峰任職多年,後出任包頭市委常委、副市長,巴彥淖爾市長等職。二零一零年任呼和浩特市市長,二零一一年任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分管經信、安監等部門;二零一八年任自治區人大常委副主任、黨組副書記至二零二二年一月,退休兩年後被查,二零二五年四月十日被審查起訴。
王波,一九五八年十月生,二零零一年九月任赤峰市委常委、副市長;二零零五年三月任赤峰市委副書記;二零零六年十月任包頭市委常委、副市長;二零零八年二月任巴彥淖爾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一零年四月任呼和浩特市副書記、市長;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二二年一月任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自治區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二零二四年六月三日被查,十二月被逮捕;二零二五年四月十日被湖北省宜昌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王波曾在二零零一年九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在赤峰、包頭、巴彥淖爾、呼和浩特等市任要職,對轄區內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王波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部份迫害案例:
◎二零零一年,赤峰法輪功學員季雲芝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內蒙古圖牧吉勞教所被酷刑折磨,造成肋骨骨折。
◎二零零二年二月,赤峰紅山區法輪功學員劉福安、郝平,被綁架,郝平被非法判刑七年,被劫持到內蒙古第一女子監獄。劉福安被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赤峰四監獄。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六日,赤峰紅山區法輪功學員阮丹舶被綁架,後被紅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內蒙古第四監獄迫害。
◎二零零二年,赤峰紅山區法輪功學員商彥明被非法判刑七年,關押在遼寧盤錦監獄迫害。被非法關押期間曾遭受電擊,商彥明的手被電擊後腫的像饅頭一樣,左下顎被打成黑紫色,還遭受過鐐銬等酷刑折磨,被吊銬四個月。
◎二零零二年八月七日,在赤峰市「六一零」的指揮下,以松山區國保大隊為首,夥同赤峰市國保支隊對赤峰法輪功學員周彩霞、徐振青、楊桂雲、李雪、吳淑華、楊樹華、郎樹芹、吳淑君八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遊街迫害。他們用三輛軍用汽車,分別將八名法輪功學員戴著手銬,綁架到車上站著,在赤峰市整個市區、郊區進行了近一個半小時的遊街。前面有警車、摩托車開路,後面有警車跟隨,中間是誹謗、誣蔑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廣播宣傳車,共動用了大小車輛二十多輛。這次遭到迫害的有十多人,其中被非法判刑五人,勞教四人。
◎二零零三年正月,赤峰市紅山區法輪功學員周彩霞被綁架到赤峰市紅山區拘留所,她絕食抵制無理迫害,二零零三年七月被劫持到內蒙古保安沼監獄,幾日後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三年二月中旬,赤峰紅山區法輪功學員鄭蘭鳳被綁架,非法關押在紅山區看守所。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於赤峰市紅山區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中午開始,赤峰市「六一零」成員、安全局、公安局,元寶山、紅山、松山等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約二百警察,在元寶山、元寶山電廠、元寶山礦、建昌營,紅衛、八家村等地綁架法輪功學員,歷時半個月,約有七十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近三十人被判刑或勞教,五處真相資料點被破壞,數名法輪功學員流離失所,價值幾十萬元的機器和現金被洗劫一空。國安特務利用電話監控、跟蹤、蹲坑、秘密拍照等流氓手段跟蹤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四年秋,赤峰法輪功學員劉鳳英、孟慶明被綁架各被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在呼市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赤峰紅山區法輪功學員閆利被綁架,被關押在紅山區看守所,在看守所被迫害期間,閆利被野蠻灌食迫害,還被拉到赤峰市第二醫院插鼻飼管迫害,在不到兩週的時間,閆利就被迫害致死,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九日被強行火化。
◎二零零五年,赤峰市元寶山區法輪功學員曲秀琴 、謝豔帥、楊洪利,被非法判刑七年,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監獄。
◎赤峰市翁牛特旗法輪功學員陳國祥從巴盟五原勞教所回到家裏後,公安、「六一零」不法人員仍然上門騷擾。陳國祥被迫流離失所九個多月,在遭受多年的肉體摧殘和精神迫害後,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含冤離世。
◎王波從二零零一年九月至二零零六年十月任赤峰市委常委、副市長、副書記期間,據不完全統計,赤峰各旗縣法輪功學員至少四人被迫害致死,至少七十人被非法判刑,一百三十八人被非法勞教,眾多的學員被綁架、關押、勒索、騷擾、酷刑折磨、劫持洗腦班等迫害。
八、原內蒙古呼倫貝爾市委常委、副市長鄭俊遭惡報被審查起訴
原內蒙古呼倫貝爾市委常委、副市長鄭俊二零二一年二月被查,九月被開除公職,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鄭俊,男,一九六四年八月生,二零零二年三月任呼倫貝爾阿榮旗旗委副書記、旗長;二零零五年八月任阿榮旗委書記;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呼倫貝爾市副市長;二零一一年八月任呼倫貝爾市委常委、副市長;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任烏蘭察布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二零一五年五月任赤峰市委副書記;二零一六年七月任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二零一九年五月任內蒙古交通投資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二零二一年二月被查,九月被雙開,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鄭俊在任職期間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會議、工作布置及相關工作問責等事務,對法輪功學員的判刑、綁架、騷擾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下面是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案例:
1、鄭俊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在呼倫貝爾市任職期間的部份迫害案例
◎從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二日至五月十三日,呼倫貝爾市海拉爾鐵路公安處在列車上綁架多名法輪功學員:趙敏、劉豔梅、孔憲玲等。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下午,法輪功學員金鳳雲、周淑華、裴新民、張法軍、鄭寶珍被呼倫貝爾牙克石市政法委、「610」辦公室指示各派出所強行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牙克石市職業第二高中。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五日,呼倫貝爾市法輪功學員楊萬明被呼倫貝爾市局網監頭目魏克飛及三名警察綁架,辦公室和住宅都被查抄。楊萬明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九年八月七日半夜十二點左右,在呼倫貝爾滿洲裏市政府、政法委、「610」辦公室的援助下,滿洲裏市國家安全局、公安局、國保大隊的一幫人,闖到法輪功學員張宇家,使用催淚毒氣彈,然後由武警從窗戶進屋內,綁架張宇一家五口。張宇在二零一零年九月初,被冤判七年劫持入獄。
◎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下午兩三點鐘,呼倫貝爾市紮賚河張德寬等二十多個警察,闖入紮賚河法輪功學員皮長福家綁架,同時非法抄家。幾天後,大楊樹公安局警察和紮賚河農場派出所警察又去了皮長福家,抄走家中商店的所有文教用品等物,足足拉走一汽車的物品,將皮長福家的商店翻的滿屋狼藉、凌亂不堪。
◎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以來,呼倫貝爾市大楊樹鎮成立了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專案組」,他們以執行呼倫貝爾政法委書記綁架法輪功學員的命令為由,大行打砸搶,綁架三十多位當地法輪功學員,並對他們非法抄家,所搶走的現金物品等根本不予承認,有的物品即使承認也給扣下。這些法輪功學員遭受著非人的摧殘折磨,黃豔霞被嚴重毀容,滿臉是黑青疤痕。王曉東、樊鳳英、樊馮珍、劉佩玉、金先生、張麗言、楊忠芝夫妻(丈夫未修煉法輪功)、曹彩霞等被非法勞教,劫持到圖牧吉勞教所。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六日,呼倫貝爾大楊樹鎮法輪功學員王桂蘭、廖文波、樊鳳英等人被綁架,關押。二零一零年三月九日,王桂蘭、廖文波、樊鳳英等學員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六日中午,在呼倫貝爾市政法委授意下,大楊樹鎮公安局局長侯清傑夥同交警隊隊長高金輝動用了五六台警車將呼倫貝爾大楊樹法輪功學員王雪梅家經營的商店門堵住,暴力綁架王雪梅,並搶走家中的電腦等私人財物,當晚把王雪梅劫持到阿里河看守所非法關押。看守所中還非法關押著二零零九年十月左右被綁架來的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王雪梅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一日被迫害死在阿里河看守所,年僅四十六歲。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呼倫貝爾大楊樹法輪功學員劉佩玉被綁架,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入獄,妻子江桂芹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份,呼倫貝爾市鄂旗警察李本學夥同橋東派出所,對法輪功學員張廖魁非法抄家,張廖魁得腦血栓多年行動不便,在家屬不在的情況下,警察撬門砸鎖,搶走了一整套複印設備(以前家屬開複印部)。遭遇非法抄家二十多天後,張廖魁精神上受到了極大的打擊和壓力,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九日含冤離世。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日晚,一幫警察便衣闖入呼倫貝爾大楊樹法輪功學員李鳳飛家,強行綁架到公安局,把李鳳飛銬在鐵椅子上一天一夜,打耳光,不讓睡覺,往臉上倒涼水,不讓大小便。三月三十一日晚,又被綁架到鄂旗看守所關押。李鳳飛的姐姐法輪功學員李鳳霞去要人,鄂倫春旗法院不但不放人,還指使大楊樹公安局把李鳳霞、女兒和小姑子綁架,關押在鄂旗看守所,被毒打酷刑折磨,李鳳霞身體非常好,就幾個月的時間(在2011年4月28日)活活被迫害致死。李鳳飛被冤判三年劫持入獄。李鳳飛的長子李奇峰,由於父親的被迫害,打擊很大,無人照顧,含冤離世。
◎二零一零年三月,呼倫貝爾市鄂倫春旗法院連續三次非法開庭,共枉法誣判十八位法輪功學員:皮長富及妻子、皮麗麗、樊鳳英、樊鳳珍、王桂蘭、王雪梅、金胡木、孫麗鳳,甄海燕、高玉昌、廖文波等,分別判為一至七年徒刑。楊榮芝被冤判八年。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法輪功學員曹玉芝被呼倫貝爾額爾古納市拉布大林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在拉布大林看守所構陷九個多月後,法輪功學員於淑華被冤判七年,曹玉芝被枉判三年。
2、鄭俊在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五月烏蘭察布市任職期間的部份迫害案例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下午,烏蘭察布市涼城縣法輪功學員王俊林在家中被警察綁架。
◎二零一四年六月五日,法輪功學員楊玉田坐大客車去烏蘭察布市的途中,在車上發真相資料,被惡告。下車的時候,楊玉田被烏蘭察布市的警察綁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烏蘭察布市興和縣法輪功學員段秀林,被興和縣公安局人員綁架抄家,被關押在興和縣拘留所十五天。
3、鄭俊在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赤峰市任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案例
◎二零一五年,赤峰市翁牛特旗法輪功學員王樹國被綁架,被枉判三年,劫持內蒙古男子二監獄。
◎二零一五年八月,赤峰元寶山區法輪功學員張麗梅因依法控訴江澤民,被松山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張麗梅被勒索、威脅。張麗梅在這次被綁架迫害的驚嚇、恐懼中,身體健康狀態越來越差,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含冤離世,年僅五十二歲。
◎二零一六年,赤峰法輪功學員畢風琴,被枉判一年六個月,劫持內蒙古女子監獄。
◎二零一五年九月,赤峰松山區法輪功學員徐殿林、張悅舫夫婦被綁架,夫妻都被非法判刑,七十多歲的徐殿林被判七年。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八日,赤峰元寶山區潘麗娟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七年,劫持內蒙古女子監獄後,潘麗娟長期遭受酷刑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赤峰法輪功學員趙豔敏和母親劉瑞芹被抄家綁架關押。喀喇沁旗法院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在不通知律師的情況下,對趙豔敏秘密開庭,趙豔敏被非法判刑四年,其母親劉瑞芹被非法判刑兩年,劉瑞芹、趙豔敏母女倆在二零一六年四月十日被劫持到內蒙古呼市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赤峰法輪功學員畢鳳琴去松山區公安局國保大隊找徐國峰,奉勸他別再與善良人為敵。要求釋放齊洪樹、屈亞忠、魏國玉、王金榮、張春豔等五名法輪功學員。徐國峰騙取畢鳳琴的電話號碼後,綁架畢鳳琴及與畢有電話往來的其他幾人。畢鳳琴被非法關押七個多月,誣判四年徒刑。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赤峰松山區法輪功學員高崇、胡俊友被綁架、抄家,關押在翁牛特旗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六月被秘密冤判三年,劫持內蒙古第四監獄。
九、原內蒙古興安盟科右前旗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紹凱遭惡報被逮捕
周紹凱,一九六九年三月生,二零一七年十月任興安盟科右前旗法院黨組書記、提名院長、四級高級法官;二零一八年一月任興安盟科右前旗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四級高級法官;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任興安盟科右前旗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三級高級法官;二零二一年四月被查,八月被逮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下面是周紹凱任興安盟科右前旗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案例: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興安盟阿爾山市李亞芹、傅志霞、王曉敏、孫鳳偉四位法輪功學員在索尼鎮發真相資料,被綁架到科右前旗看守所,關押十五天後被非法刑拘,二零一九年,四人均被冤判三年,年末被劫持入獄。
◎興安盟科右前旗法輪功學員宗廷選被非法判刑,二零一九年宗廷選在保安沼監獄被酷刑折磨,被用約束毯捆綁,在臉上噴辣椒水後再用針扎臉等摧殘折磨。
十、原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阿榮旗法院副院長邱建安遭惡報被查
邱建安,男,一九六五年八月生,二零零二年九月任內蒙古阿榮旗法院刑事庭庭長;二零零四年三月任阿榮旗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會員、審判員;二零一七年八月任阿榮旗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四級高級法官、審判委員會會員;二零二零年一月退休,二零二一年六月被查。
邱建安在二零零四年三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任呼倫貝爾市阿榮旗法院副院長期間,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部份迫害案例: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內蒙古莫旗王代才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其中李久成、王代才被劫持到阿榮旗看守所非法關押。王代才被非法判刑四個月,緩刑兩個月,監外執行。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內蒙古紮蘭屯市法輪功學員王寶華、孟慧玲等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孟慧玲等學員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阿榮旗看守所遭迫害,遭強制戴上腳鐐、腳鏈,罰走圈、學監規、穿獄服,孟慧玲不配合,不學習、不走圈、不穿獄服,獄警對她使陰毒招數,她的腳踝被磨破,走路十分艱難。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紮蘭屯市法輪功學員孟慧玲、肇淑芝遭阿榮旗法院非法庭審,後分別被非法判刑兩年、三年。
十一、原內蒙古海拉爾鐵路運輸檢察院副檢察長張忠民遭惡報被查
張忠民,一九六四年十二月生,二零一五年九月任海拉爾鐵路運輸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任海拉爾鐵路運輸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三級高級檢察官;二零二一年六月被查。
張忠民在任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案例: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日晚,內蒙古海拉爾鐵路公安分處警察柳濤等16人,去張桂蘭、李傳明、白淑雲等四位法輪功學員家,非法抄家、綁架,當時一老年學員被放回家,其他三位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牙克石看守所,後被構陷到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