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中共邪黨以政法委、「六一零」操控各級官員、警察,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隨意拘禁、綁架、勒索與搶奪財產,劫持在監獄、勞教所、洗腦班、看守所、戒毒所與精神病院等場所酷刑迫害、逼迫「轉化」。
法輪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價值,對法輪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近年官場「倒查三十年」,中共各級官員被查。這些人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而被審、被查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迫害修煉者的罪行不僅僅是侷限在人間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報應的嚴懲。
一、原青海省政法委書記楊發森遭惡報被判處無期徒刑
原青海省中共常委、政法委書記楊發森,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被陝西省漢中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楊發森犯罪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楊發森,一九七一年二月出生,甘肅省古浪人。主要履歷:曾經任新疆車庫縣縣委書記;和田地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和田地委書記;二零二一年三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副主席;二零二一年十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常委、政法委書記;二零二三年五月至二零二四年七月,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楊發森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楊發森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下午,在西寧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統一指揮下,對四個轄區的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行動:城北區國保大隊綁架了鄭小華與一個八十七歲的女學員;城中區國保大隊對鄭小華小姨雷某(非修煉人)和法輪功學員李秀平(男,七十多歲)實施綁架;城西區國保大隊對法輪功學員榮香蓮(女,八十多歲)綁架;城東區國保大隊對法輪功學員張秀蘭(女,七十多歲)綁架。
城北區國保大隊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下午,在鄭小華家非法搜走電腦,打印機,兩部筆記本電腦,手機,大法書籍,資料若干,現金兩萬多元等私人物品。據稱,因她將真相資料存放在她小姨工作間,故她小姨被綁架。鄭小華女士被非法關押在西寧市公安局看守所。
鄭小華被非法關押一年半後,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與張秀蘭、榮香蓮,在西寧市城東區法院被非法開庭。鄭小華被非法判刑三年;張秀蘭被非法判四年;榮香蓮被非法判六個月。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格爾木市委書記汪山泉,帶領市政法委書記、政法委副書記、區委書記、公安局長、國保隊長、街道書記、社區主任等人約法輪功學員亢金英談話,逼迫亢金英簽「三書」。亢金英說:憲法賦予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汪山泉說:「我有政法委的文件,還有機密文件你們是看不到的。」亢金英說:「這些文件不是法律,是違法的。」汪山泉說:「別給我講甚麼法律,接下來的事就更不講法律了,不簽三書,我就派30個人到你家一天24小時守著,限制你一家人出行,以檢修的名義,給你們停水停電。」接下來,汪山泉又到亢金英的兒子的單位恐嚇單位老總說:法輪功是敵我矛盾,是階級敵人。還給他這麼好的崗位,工資拿的那麼滋潤,這是給他們輸血,你們這個單位還想不想幹了!他恐嚇亢金英的兒子說:限制你一家人出行,如發生衝突,就打110來抓人。那麼大年齡了出個甚麼狀況很正常,不過我們會打120搶救,能不能搶救過來,就不知道了。亢金英的兒子被單位無理解雇。
◎青海省海東地區互助縣法輪功學員薛順蓉,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被互助縣新上任國保大隊長帶一幫人從家中綁架,從她家中搶走了大法書、真相U盤等東西,聲稱薛順蓉從手機快手發放了法輪功真相資料。不法警察單獨非法審訊八十多歲癱瘓在床的薛順蓉婆母和正在上學的姑娘,又到她兒子上學的學校非法審訊她兒子,行為十分惡劣。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薛順蓉被海東市中級法院非法庭審,荒唐「理由」竟然是薛順蓉發放的法輪大法作品「點擊量」達十多萬人,上級決定要判刑五到七年。二零二四年五月八日,薛順蓉被海東市平安區法院按青海省公安廳以互助縣公安局編造的材料非法判刑六年,現被非法關押在青海省西寧市女子監獄迫害。
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委政法委書記馬志軍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中共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馬志軍遭惡報被查。
馬志軍,一九七一年生,甘肅靖遠縣人。主要履歷:曾任民豐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墨玉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新疆政協和田地區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二零二一年五月,任烏魯木齊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二零二二年任烏魯木齊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期間,馬志軍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馬志軍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新疆烏魯木齊市法輪功學員顏雪花女士,二零二三年七月中旬再次遭警察綁架,警察稱她在二零二二年用手機轉發視頻。二零二四年一月,顏雪花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六年,並被劫持到烏魯木齊女子監獄迫害。顏雪花原住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住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氏流氓集團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她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告訴人們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遭到中共人員及警察的騷擾、綁架、洗腦、拘留等迫害。
◎烏魯木齊法輪功學員潘秀花、羅傳梅因年前向民眾講真相,二零二五年三月初被新市區公安人員騙去問話、劫持,現在被非法關押在第四看守所。羅傳梅已經被迫害得不能行走、站立,身體非常虛弱;潘秀花(71歲)身體非常不好,也不能行走,需坐輪椅。潘秀花、羅傳梅目前都生活不能自理,仍被關押在看守所。中共人員叫囂要判她們三年多。在中共對法輪功的持續迫害中,潘秀花、羅傳梅已多次被綁架、抄家、關押,其中潘秀花曾多次被非法判刑,受盡折磨。
◎二零二四年六月中旬維吾爾族古爾邦節,烏魯木齊許多法輪功學員都被騷擾。警察到法輪功學員家:威脅轉化並要求放棄修煉,或說:簽個字寫個不煉了,我們再也不來了,有時還盛氣凌人地威脅說:你以為你們幹的事我們不知道嗎。法輪功學員說:我們是合法公民,按真善忍做好人,怎麼轉化?這些警察在利益面前已經聽不進去真相了,基本的道德良知都不講了。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下午四點左右,河南省輝縣市法輪功學員張永有在去新疆打工的路上,被烏魯木齊鐵路公安處乘警綁架、扣留,只是因為張永有隨身攜帶了幾本教人向善的法輪大法書籍。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烏魯木齊國保警察勾結河南省輝縣警察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朱秀花。
◎新疆烏魯木齊時年60歲的法輪功學員肖豔女士因在出租車上講真相,二零二四年八月被烏魯木齊新市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烏魯木齊第三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一月七日下午,烏魯木齊米東區眾和社區書記彭晴、主任高天順及社區警察徐小磊撬鎖闖入法輪功學員李曉萍家騷擾(李曉萍當天沒有在家)。
三、原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政法委書記覃俊遭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九月大陸消息指出,原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政法委書記覃俊涉及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覃俊,男,海南海口人,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出生,曾任海口市瓊山區區長。主要履歷: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四年一月,任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委常委;二零一四年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二月,任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委常委、區委宣傳部部長;二零一六年二月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任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二零二一年九月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歷任海南省海口市應急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市地震局局長、海口市瓊山區委副書記;二零二五年一月起,任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委副書記、區長。期間,覃俊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覃俊任職瓊山區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上午,海口市海南師範大學外語系退休女教師樊啟帆出去買菜,一回到家,就被海口市瓊山區中介路派出所、夥同海南師範大學保衛處警察綁架,警察還搶走了她的鑰匙,返回來抄家。警察不顧家裏人將房門反鎖,多次推撞房門,將門鎖撞彎後破門而入。前來抄家的是中介路派出所三男二女五個警察。其中一女警察三十歲左右,是海南師範大學畢業的學生,認識樊啟帆老師。師範大學保衛處的領導與年歲大的女警察在「責任人」一欄簽了字。這幫人進屋後搶奪法輪功真相資料近一千份、大法書籍近一百本,還有師父法像、筆記本電腦一台、兩台打印機、光盤刻錄機一台、切紙機一台、平板電腦一台。
兩天後警察再次來抄家。這次來了四人,抄走墨盒等物品。樊啟帆的兒子樊宇疆質問這些警察為甚麼綁架母親時,一女警說:是因為她寫信控告江澤民。樊啟帆老師被非法關押在海口市第二看守所。
◎海口市潘新兩、孫廷柏等十幾名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三年五月被非法抓捕,潘新兩先是被關押在洗腦班,後被移到海口市第二看守所, 十月二十九日被海口市瓊山區法院非法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