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男女關係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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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當今社會,男女要結婚後成為夫妻關係,必須去民政部門登記辦理結婚證後,才能成為合法的夫妻關係。相反,離婚也是去辦理離婚證後,才解除夫妻關係。如果沒有辦理離婚證只是分居,那麼還是沒有解除夫妻關係。男女如果沒有領取結婚證而居住在一起過著像夫妻一樣的生活,那麼就屬於非法同居。這是從法律上講。在道德層面上講,就是男女不檢點和私通,是正人君子所不齒的。

在當今邪黨統治的社會,人的思想道德已經極度的敗壞,黑白顛倒,把不好的,邪惡的事情反而當成了正常的,甚至引以為榮的事情。

關於男女之間的婚姻問題,對修煉人來講是很嚴肅的。處理不好就會給自己帶來麻煩甚至是很大的魔難和危險。

教訓1:A同修,曾經在色慾上摔過跟頭。後來A的妻子去世了。B同修和自己的丈夫長時間分居。A和B同居,之後A病業去世。

教訓2:C同修的丈夫去世多年,獨居。C同修因為講真相被邪惡迫害判刑。C出獄後找了一男子同居,之後C病業去世。

教訓3:D同修流離失所在外多年,與一起配合的女同修發生男女關係,之後騎車發生車禍去世。

還有很多是在男女關係上沒有處理好,而導致被勞教、判刑的;身體上出現各種病業,如腦梗、心梗、偏癱,甚至出車禍死亡。

修煉人一旦在男女關係上出問題,舊勢力是抓著不放的,所以必須嚴肅對待才行。不能隨波逐流,毀掉了自己的前程和誓約。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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