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妍的母親質問:「我女兒五號下午送來的,當時監獄接收就說明她是正常的,是符合接收標準的,為甚麼僅僅三天人就死了?」當場的所有人都不吱聲。陳妍的父母問現場的人姓名時,沒一個人告訴她。她跟檢察官要電話號,不給,問姓名,不說。
十年前曾被非法判刑三年 遭藥物迫害
陳妍女士在大學畢業後,原本有一個穩定的工作。二零一五年,陳妍因發大法真相資料被便衣綁架,被關押在本溪市看守所,期間被定位、野蠻灌食,被迫害的很嚴重,遭不明藥物迫害,多次被打罵,遭「抻刑」迫害,不許上廁所,遭受種種折磨。陳妍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她長期遭藥物迫害,被逼迫吃破壞神經系統的不明藥物,精神狀態極差。陳妍出獄後,身體狀況很長時間都未能恢復。
傳播真相福音 再遭惡徒綁架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四日,陳妍在本溪市溪湖區柳北車站附近發放和粘貼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資料時,被一社區人員阻撓、錄像。此人將錄像轉發到社區群主,陳妍被社區負責人惡告到當地溪湖區公安分局河西派出所。陳妍在路上被河西派出所副所長孟祥衝等人綁架。當晚,警察非法抄家,抄走陳妍的電話、存摺、現金等私人財物。
年過七旬的父母聯繫不上女兒陳妍後,父親到女兒家,才發現女兒家中被搶劫,女兒被綁架。她父母到河西派出所索要扣押物品清單,副所長孟祥衝不給,態度極其惡劣、囂張。
本溪看守所縱容犯人毒打陳妍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溪湖區分局的警察將陳妍劫持到本溪市看守所的路上給她帶黑頭套,送她去的警察拘留證寫有警察孟祥衝、田漢清,一路上讓她很害怕。
陳妍被非法關押在本溪市看守所不到半年的時間裏,監舍的在押犯罪嫌疑人員在獄警的縱容下,多次、嚴重毆打、傷害陳妍。家人先後聘請了四位律師會見陳妍,發現陳妍身體多處有傷痕,頭部頭皮破、有腫包,身上、胳膊上、腿上都有外傷和抓破傷痕等,而且陳妍情緒低沉,反應遲鈍,交流困難,總是低著頭,身體、精神狀態極差。
![]()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
據陳妍反映:「二零二四年八月五日下午,在看守所獄警王奈涵監管的放風場裏,我被多人突然同時毆打,那天孟凱打我,用拳頭打我,范小旭、王歡、趙銀、趙琳都打我,打了三次,幾個人把我打倒地上,一起來又打我,我被打懵了,不知道打了多長時間,她們揪我頭髮,一撮一撮的,她們打我的頭,頭疼,脖子動不了,心臟不舒服,當時吐痰就帶血,全身疼痛。」
陳妍被毒打後,出現了胸痛、頭疼、噁心嘔吐,痰中帶血,迷糊站不住。獄警王奈涵帶陳妍去看傷,獄醫只給她頭上噴了藥。陳妍要求獄警王奈涵調查、處理此事,獄警王奈涵竟然說:「滾!」之後就不管不問,還強迫陳妍站班。陳妍找看守所驗傷,一直沒有結論。
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在獄警王奈涵監管的監號裏,犯罪嫌疑人馬紅(販毒犯)用拳頭從後面突然偷襲陳妍的後腦勺。一月二日,犯罪嫌疑人李冬紅(殺人犯)用拳頭突然迎面襲擊陳妍的右眼,將她的眼鏡片打飛,右眼視力不行了,臉被打腫。由於陳妍頭部連續受到暴力毆打,記憶力急速下降,頭疼、頭暈更嚴重了,多次暈倒,還出現打瞌睡、流口水等現象。
一月二日當天,犯罪嫌疑人李冬紅(殺人犯)還當著獄警王奈涵的面前說:「今天中午不給陳妍飯吃。」此犯罪嫌疑人如此專橫、跋扈,就連獄警王奈涵都得聽她的,為甚麼犯罪嫌疑人李冬紅(殺人犯)有如此特權?!陳妍要寫舉報控告信,看守所獄警不給紙筆,她多次申請見駐所檢察官卻見不到。
由於陳妍在獄警王奈涵監管的監號裏睡光板床,經常遭到犯人暴力毆打,毆打她的犯人還有方曉旭。她的頭上、胳膊上、腿上都有傷痕,致使陳妍洗衣、洗頭等基本生活都不能自理。
三次拒絕非法開庭
陳妍被河西派出所警察構陷至本溪市溪湖區檢察院,檢察官侯銳繼續把陳妍構陷、起訴到本溪市溪湖區法院。法官王冕推諉、阻撓親友辯護人閱卷、會見,損害陳妍的辯護權。
陳妍的父母年邁,母親剛做完第二次手術,她不顧自己身體安危營救女兒,四處奔走求救,多次去找派出所要人,要求無條件釋放她的女兒。陳妍的母親遭受著雙重打擊,病情加重,經常咯血。父親年老體衰,耳背眼花,既要照顧老伴又要為營救女兒奔波操勞,公檢法暗箱勾結,互相推諉踢球,愚弄百姓,良知無存,迫害好人。
本溪市溪湖區法院本定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非法庭審陳妍。陳妍因看守所無視犯人毆打自己,獄警王奈涵無視犯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對此不予解決,因此拒絕出庭,當日開庭被取消。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五日,本溪市溪湖區法院再次通知律師開庭,陳妍再次拒絕出庭。原因是一月初,犯人又毆打她,她要求見駐看守所檢察官反應被毆打事實情況,卻見不到檢察官;她寫控告狀,獄警不提供紙筆。陳妍身體很虛弱,無法為自己做無罪辯護,因此拒絕出庭。法官王冕詢問理由,陳妍把自己被毆打情況及得不到解決的事實情況詳細做了說明。法官王冕說:「既然這樣,再給你一個月的時間解決你的問題,你告看守所、警察,與我們法院無關。」第二次非法開庭又被取消。
在家屬不斷要求下,直到二零二五年一月中旬,陳妍才見到駐看守所檢察官車玎玎。當時車玎玎和看守所獄警趙丹一起詢問陳妍,因是此事與看守所有關,陳妍要求看守所獄警趙丹迴避,但獄警趙丹不迴避。而駐看守所檢察官車玎玎卻以辦案需兩人以上為由,不聽取陳妍的合法訴求,事後還極力幫助掩蓋犯人們毆打陳妍的事實真相,完全不作為,屬於濫用職權徇私枉法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本溪市溪湖區法院第三次通知律師開庭,陳妍再次拒絕。原因是:二零二五年二月七日,家屬聘請律師到本溪市看守所會見陳妍時得知,陳妍從二零二四年七月至當時,多次被犯罪嫌疑人們的毆打、侮辱迫害,致使陳妍身心受到極大傷害,頭疼、心慌、記憶力減退、痰中帶血,視力下降、身體無力等症狀,而看守所獄警卻阻止、不許當事人陳妍舉報、控告施暴者的違法犯罪行為。陳妍依法多次要求見駐看守所檢察官反應自己在看守所被犯罪嫌疑人毆打、侮辱的事實經過,卻遲遲得不到解決。第三次非法庭審再次被取消。
在本溪市看守所裏,陳妍時時都在面臨著被關押的犯罪嫌疑人們毆打、侮辱的迫害,監管的警察卻視而不見,駐看守所檢察官不作為,當事人陳妍的人身安全難以保障!
荒唐至極的非法庭審 毫無天理的五年冤刑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五日,溪湖區法院人員到本溪市看守所強行第四次開庭,由於陳妍拒絕配合,庭審現場竟被安置到監室廁所對面。
據悉,一開始溪湖區法院人員要在看守所的會見室開庭,陳妍拒絕出庭;法庭人員就進到監舍,把監舍裏的嫌犯都轉到其他監舍,將庭審現場安置在監舍的通鋪上,強行開庭。參與人員有溪湖區法院的法官王冕、兩位陪審員、書記員、四名法警和溪湖區檢察院的公訴人侯銳、於鑫以及看守所獄警,陳妍的辯護律師、陳妍的父親(親友辯護人)也在場。
被非法關押十個月的陳妍,看上去被折磨的又黑又瘦,開始時她靠牆坐著。法官王冕聲稱開庭,要核實身份,陳妍不配合,不承認非法庭審,她高聲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陳妍不聽法官的任何說詞,開始講述自己在看守所多次遭毆打的事實,並在監舍兩個通鋪通道來回走動。後來陳妍進到監舍裏的廁所,法官趕緊讓人用簾布遮擋,但現場沒有可用之物,於是到場人員都側頭迴避,等陳妍出來後站在廁所旁邊,法官王冕只能面對廁所坑進行所謂庭審。陳妍的精神比較激動,她不斷大聲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在場的人都默默的看著,沒有人阻攔。法官、陪審員、公訴人自顧自的「走過場」,所謂庭審從下午一點三十分直到四點三十分結束。
一位堅信真善忍做好人的女士,在被迫害嚴重的情況下遭非法庭審,相信只要尚存一點正義良知和善念的人,都會感到難過、悲哀。而為了製造冤案,中共法院不惜把法庭開到監舍廁所對面,如此荒唐至極的庭審。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溪湖區法院王冕等人對陳妍非法判決有期徒刑五年,勒索罰金人民幣五千元。陳妍及家人對此不認可,隨即上訴。
最後的見面
由於陳妍在看守所被迫害的非常嚴重,她心慌,無力,吃不下飯,身體非常消瘦,右腳腳跟不能著地,需兩人架著,才能勉強移動。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左右,她被送到本溪市鐵路醫院(看守所監管醫院),期間陳妍寫了一份《保外就醫申請》遞交看守所,看守所接到後,立即於八月八日將陳妍從監管醫院接回看守所。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家屬上訴後,以親友辯護人身份到本溪市中級法院要求閱卷,法官劉亮阻撓說:不讓家屬閱卷,只讓律師閱卷。家屬(親友辯護人)只好聘請律師並於八月二十二日到本溪市中法閱卷。法官劉亮告訴律師說:「現在有規定,不准許律師拍照、複印卷宗,只許看和摘抄(手寫)。」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二日,本溪市中級法院法官孫青電話通知陳妍的父親到中法院。孫青說:劉亮法官因有病,不再作為陳妍上訴案的主審法官,現在由她來負責審理此案。並告知陳妍已經提起上訴,她已經去提審了陳妍兩次了。孫青告知陳妍,你父親要做親友辯護並讓陳妍在委託書上簽字,陳妍拒絕簽字,認為是假的。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五日,陳妍的父親聘請律師到本溪市看守所會見陳妍,沒見成,陳妍又被轉到看守所看管醫院(本溪市鐵路醫院)。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六日,陳妍的父親找到看守所崔支隊長要求:將陳妍調回看守所,要請律師會見她。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八日,陳妍的父親再次聘請律師到本溪市看守所會見陳妍,陳妍是被用輪椅推出來會見的,而且兩條腿都不好使,身體顫抖,經常吃不飽飯,身體很消瘦。陳妍表示不同意她父親做親友辯護人。也不同意做「刑事責任能力」檢測。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九日,被本溪市中級法院非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陳妍的父母到看守所會見時,陳妍是被用輪椅推出來的,她雙腿都不能正常走路,右腿嚴重,情緒很低落,頭髮都粘到一起,渾身顫抖。而看守所警察說已經給陳妍做檢查身體了,沒有病。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陳妍的父母再次到看守所會見陳妍,她還是被用輪椅推出來會見的,倆女警把她架到椅子上。陳妍的頭髮像似膠水粘住一樣,很長時間沒有清洗了,生活不能自理,陳妍告訴父母,在裏面她身體很虛弱,上廁所時要靠扶牆,一隻手按地才能挪動身體,她說自己這次恐怕很難堅持到回家了,叫父母不要難過……她的父母心如刀割,一再叮囑女兒一定要堅強的活著。當父母問及為何不同意做「刑事責任能力」檢測以便申請保外就醫時,陳妍說她不能說大法不好,她要堂堂正正的走出去。
會見結束時,父母最後看到女兒的一幕是,陳妍大聲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母親這邊喊:「孩子要堅強!要好好的活著!媽媽等你回家!」
會見結束後,陳妍的父親問甚麼時間再讓會見,看守所副所長李婷婷說:這是最後一次會見了。這個月(十月)已經會見兩次了,下個月(十一月)就要投牢了,以後就去監獄會見了。陳妍的父親說如果把陳妍送監獄後通知一下我們家屬。
陳妍入獄三天悲慘離世 無恥獄警要家人送錦旗感謝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九日,陳妍上訴案被本溪市中級法院非法駁回。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五日,陳妍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十二監區。僅三天,她就迫害離世,終年45歲。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五日下午三點三十分左右,本溪市看守所副所長李婷婷給陳妍的父親打來電話告知陳妍已經被送入遼寧省女子監獄了。陳妍的父親說:「人都那樣了,用輪椅推進去,監獄還能收嗎?」李婷婷說:「你孩子正常,沒毛病,怎麼不能收呢?」看守所認為陳妍是裝病的。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八日早,陳妍的父親突然接到遼寧省女子監獄十二監區一位王姓獄警的電話,聲稱陳妍病危,現在瀋陽雍森醫院搶救,要家人馬上過去。陳妍的父親問:「需要我們都帶甚麼?」王姓獄警回說:「甚麼都不用帶。」因獄方說是陳妍病危,因此陳妍的父母就趕緊趕過去,甚麼也沒來得及帶。等陳妍的父母趕到醫院時,看到的是陳妍已經死了。
現場有很多女子監獄的獄警和便衣,有七、八個獄警圍著陳妍的父母,說讓他們走在最前面,獄警們在後面跟著到房間裏看陳妍遺體,可到了房間裏,這些獄警就使勁將陳妍的父母推到一邊,陳妍的母親奮力沖到前面,看到女兒陳妍睜著雙眼,張著嘴,頭髮如亂草般黏在一起,老母親用手撫摸女兒的身體冰涼冰涼的,半個小時的時間,老母親似乎想把女兒的身體捂熱,想要女兒醒來,她怎麼也不敢相信女兒會這樣離她而去……
獄警還欺騙說陳妍是心衰而死的,她們是如何把她送到醫院救治的等鬼話。還恬不知恥地讓陳妍的父母給監獄送「錦旗」感謝她們。
當家屬質問:孩子是甚麼時間離世的?醫生說:「到這兒就沒有生命跡象了。」具體時間沒有人告知。王姓獄警說:「八號早上洗漱時,別人都起來了,陳妍沒起來,才發現的。」後王姓獄警又改說:「早上洗漱時,陳妍穿完衣服後就不行了。」這個王姓獄警自己前後說的就有兩種說法,真相到底是甚麼?!
陳妍的母親質問:「我女兒五號下午送來的,當時監獄接收就說明她是正常的,是符合接收標準的,為甚麼僅僅三天人就死了?」當場的所有人都不吱聲。等法醫來屍檢時,卻根本不讓陳妍的父母知道都檢查甚麼項目。屍檢結束後,陳妍的父母要屍檢報告,瀋陽市城郊檢察院的一名檢察官稱,屍檢報告下來後找監獄要。陳妍的父母問現場的人姓名時,沒一個人告訴她。她跟檢察官要電話號,不給,問姓名,不說。在陳妍的母親一再要求下,只給了一個辦公電話,還是個空號。
屍檢後,在給陳妍屍體穿衣服翻身時,從陳妍嘴裏流出黑色粘液,法醫對此沒有做鑑定。
當時監獄要求陳妍的父母簽字,火化遺體,陳妍的父母堅決不同意。陳妍的父母要女兒死亡的真相。現在陳妍的遺體存放在瀋陽市回龍崗殯儀館(帶有墓地)。
沒有人能逃脫天法的懲戒
陳妍走了。迫害死她的人,是否會心驚膽顫、惴惴不安呢?警察這個職業的本質應該是懲惡揚善的,卻被中共馴化成惡魔般的打手。可悲。
善惡有報,是宇宙中亙古不變的天理,不管人相信還是不信,無論人遵從還是違背,沒有人能逃脫天法的懲戒。因為人在做,天在看,上天在記錄著每一個人的一舉一動。所以,人如果口出狂言不怕遭報,如果喪盡天良傷害無辜就是對天法的違抗,也是對自己的作踐,更是對家庭的殘害。
尤其作為公檢法人員,在善與惡的面前,選擇一個甚麼樣的角色?是行善積德,還是助紂為虐?當歷史走過這一頁的時候,所有人都得為自己曾經的所作所為負責。
相關信息:
溪湖區河西派出所:
所長顧丹翔024-43170966
副所長(國保大隊)孟祥衝15174043988
教導員劉世鵬13904140306
警察高吉豐18740127044
本溪市看守所:
地址:遼寧省本溪市溪湖區育人街5號,郵編117019
電話:0414-2185519
崔姓支隊長:電話 13942478929
所長張旗
副所長劉超13304141107
副所長李婷婷17614146151、13372891715
本溪市檢察院駐本溪市看守所檢察室:
主任王勝志024-45805838
檢察員:車玎玎、崔志強
本溪市看守所駐檢辦024-45805838
王悅勇13942431799
孫興昊13941405927
崔儋15941471777
本溪市溪湖區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本溪市溪湖區民主路69號,郵編117000
檢察長杜恩東
公訴人侯銳13065293699
助理檢察官於鑫024-45836266
本溪溪湖區法院:
地址:遼寧省本溪市溪湖區民主路4號,郵編117002
監督電話:024-42885886
立案諮詢:024-42885825
執行查詢:024-42885871、024-42885862、024-42885866
院長金上傑024-42886666
法官王冕18641467710、18241462291(明慧惡人榜編號E000163614,身份證210502198705171535,
家住本溪市明山區歐洲城三期4#2-1-2;王冕妻子王琦18740128255,任職本溪市剛強選礦有限公司)
遼寧省本溪市中級法院
審判長熊鐵寧
法官劉亮18641469262
法官孫青024-43669128
遼寧省女子監獄: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於洪區育新路7號,郵編110145
電話:024-31236096、024-31236052
會見諮詢:024-31236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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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024-31236087
監獄長王蔚1804006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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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監獄長鄧瀟1569880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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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監獄長王豔麗
副監獄長李靜
教育科科長 李雁18040086055、15698805958、024-89296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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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