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青島市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以及政府的各級各類人員,執行中共迫害政策,瘋狂抓捕法輪功學員,酷刑折磨,檢察系統和各級法院非法批捕、冤判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大法和法輪功學員犯下了滔天罪行。據不完全統計,且由於資料所限,僅至二零一三年,青島地區至少四十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上千人被非法勞教、判刑,更多的則被送入洗腦班、看守所等遭受身體和精神的雙重迫害。僅僅從二零零七年至今,可見,青島地區的公檢法司及政府官員已遭到天譴,惡報頻頻。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八日,山東省委副書記、青島市市委書記杜世成,因涉嫌受賄被刑事拘留,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被廈門市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四日,青島市副市長羅永明被抓,二零零九年,羅永明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七日,青島香港中路的頤中皇冠假日酒店三樓的霧之花夜總會,遭遇聶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黑老大)團夥暴力打砸,成了日後青島官場上的一場聲勢浩大的「打黑」運動。到二零一四年為止,四年間,因涉嫌黑社會,超過五十名政府高級官員應聲落馬,包括迫害大法和法輪功學員的警察尤為嚴重。
最早落馬的警察是青島市公安局特警支隊一大隊大隊長王曉青,他是聶磊的死黨之一,二零一零年王曉青被抓捕。二零一一年,聶磊的另一名死黨青島市公安局團委書記陳鵬落馬,後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在陳鵬落馬前後,青島市市南區政法委副書記張葵因涉嫌徇私枉法被刑拘。青島市市北區治安大隊大隊長葛強落馬。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辛克水,高新區副主任劉雲亭,青島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柏敏落馬。二零一一年四月,青島市檢察院公訴處副處長孫屹峰被刑拘,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二零一一年六月,青島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大隊長陳濤落馬,後陳濤因犯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青島公安局局長會議會場,紀檢人員意外出現,將正在開會的青島市市北區公安局局長於國銘、李滄區公安局局長馮越欣當場帶走。馮越欣與黑社會組織聶磊、張韶軍集團勾連,受賄貪污金額近二千萬,最終被判處死緩。
二零一一年落馬的還有青島市公安局副局長、青島市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王延球。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泰安市中級法院對青島市政法委原常務副書記王延球受賄、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王延球最終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二十萬元,違法所得一百九十八萬元予以追繳。
二零一一年落馬的還有青島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胡冬傑,後被判有期徒刑六年三個月。市南分局副局長王林良,後王林良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市南分局刑事偵查大隊大隊長韓進傑,後韓進傑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市南分局治安大隊大隊長王東,後王東被判有期徒刑十年。青島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大隊長楊玉亭,後楊玉亭被判有期徒刑十七年。二零一一年,青島市市南分局局長胡良才落馬。一年後,胡良才的接任者楊加平落馬。市南分局下屬雲南路派出所所長張業磊畏罪自殺。
二零一二年,此涉黑案「震盪」走向高潮。二零一二年三月,青島市公安局局長王永利(正廳級,三級警監)因涉嫌受賄罪,被刑事拘留。二零一四年六月,六十五歲的王永利因犯受賄罪、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兩項罪名,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這裏僅舉一例,在王永利任職期間,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至二月底,青島市法輪功學員荊奉莉、陸雪琴、鄭曉強、郭志強、徐智峰、李全福、劉連軍、尹信曉、梁麗軍、孫麗萍、熊先詠、張守偉、李濤等十三人,被市北區公安分局刑警隊和各派出所非法抓捕。十三位法輪功學員都遭酷刑逼供,受到連續半個月左右甚至二十五天時間的不讓睡覺的折磨,其中陸雪琴被迫害致殘,多次瀕死。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九日,青島市副局長楊加平被刑事拘留,楊加平以與王永利同樣的罪名被判無期徒刑。二零一二年五月,青島市公安局另一位副局長姜集喜也被刑拘,後他因受賄罪被判十五年。
二零一二年五月,青島市市南分局局長單果濰被抓,二零一五年四月,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二零一二年,青島市李滄分局副局長黃磊落馬,後被判刑四年。二零一二年,李滄分局刑警大隊中隊長許堅春,副中隊長蔡曉強和浮山路派出所所長魏濤落馬。二零一二年青島市市北區法院院長王志平落馬。
二零一二年,青島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黃興風落馬,這個涉案金額巨大的副局級幹部,最終因犯受賄罪貪污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青島市公安局反恐支隊支隊長趙敏被查,趙敏非法受賄、索賄444.83萬元,後被判有期徒刑八年零六個月。與趙敏同一時間落馬的還有青島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七大隊副大隊長彭明科,三大隊副大隊長於健。因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
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青島市公安局平度市分局政委高斌(副處級),副局長郭好立,涉嫌嚴重違紀落馬,同時落馬的還有平度市公安局警務保障室主任楊波,平度市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教導員劉文遠。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青島市特警支隊政委,原青島市公安局李滄分局局長金瑞謨(原平度市公安局副局長)落馬。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六日,青島市中級法院原院長鄒川寧遭惡報被查,二零二四年一月十日,獲刑七年半。鄒川寧在任職期間執行江氏的迫害政策,參與迫害法輪功。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六日,青島市市委宣傳部長張軍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處罰金人民幣110萬元,沒收贓物贓款。張軍在即墨任職期間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
短短十幾年的時間,青島地區迫害法輪功的邪惡之徒就有這麼多人遭了惡報,這還是不全面的、舉了一些迫害法輪功學員嚴重的公、檢、法及政府部門中遭惡報的例子。三尺頭上有神靈,他們迫害法輪大法和法輪功學員遭到的天譴,足以讓迷中中共各類各級大小官員警醒了!天道好還,因果報應,絲毫不爽。人間的報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