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春市公安局、內蒙古檢察院官員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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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後,中共政法委、「六一零」操控各級官員,尤其是公檢法司人員,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隨意拘禁、綁架、勒索與搶奪財產,劫持在監獄、勞教所、洗腦班、看守所、戒毒所與精神病院等場所酷刑迫害、逼迫「轉化」。

法輪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價值,對法輪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近年官場「倒查三十年」,中共各級官員被查。這些人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而被審、被查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原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王玉民遭惡報,二零二零年八月被判刑十年;原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孫海,涉嫌嚴重違法,二零二一年六月被查。



原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王玉民遭惡報被判刑十年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吉林省媒體報導,原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王玉民遭惡報被判刑十年。

王玉民,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出生,吉林長春人。二零一六年四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任長春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期間,王玉民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王玉民任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一八年,長春市政法委610操控部份公檢法司人員參與迫害,造成至少有法輪功學員鄒向陽博士遭迫害離世,有法輪功學員邵秀豔等59 人被非法判刑或開庭或遭構陷,法輪功學員蔣秀蓮等30人被非法刑拘,至少有法輪功學員鄭煒東等365人被綁架,有法輪功學員叢玉華等53人次被非法騷擾。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鄒向陽博士,長春建築高等專科學校(後合併為長春工程學院)教師,因堅定修煉多次被騷擾、非法關押及非法勞教迫害,飽受精神摧殘和肉體折磨,被迫害出現肺結核和胸腔積液,身體一直處於虛弱狀態,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含冤離世,年僅五十五歲。此前,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初,長春工程學院中共邪黨書記潘福林找鄒向陽談話,要將他由實驗崗調到後勤保障處,並威脅稱「送進去」。

◎長春榆樹市76歲的退休女教師宋兆恆,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和同是76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淑岩在大街講真相時,被榆樹市610國保大隊綁架。經非法審訊後晚上六點,兩位老人被非法關押到榆樹市看守所遭迫害。二零一八年九月,構陷宋兆恆老人的迫害「案卷」移交到榆樹市法院。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宋兆恆被非法庭審。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四日,宋兆恆被非法提審,非法提審期間,榆樹市法官軟硬兼施,利用她女兒逼迫她轉化,甚至製造壓力,揚言稱不轉化就判你九年。宋兆恆堅持信仰真、善、忍沒有錯,拒絕「轉化」簽字。當天宋兆恆回到監室後不久,便含冤離世。

◎長春法輪功學員冷鳳翎女士, 二零一八年三月七日被長春路園區國保、公安分局、長春和平大街派出所聯合綁架,上午十點多到下午兩點多,長春市公安局聯合綠園區和平大街派出所等多個機關單位人員到她家裏非法搜查,搶劫了家中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手抄經文、真相廣播、真相資料、耗材等私人財物。冷鳳翎被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在第四看守所。十一月中旬,家屬去存錢,四看負責存款人員說冷鳳翎已於十一月八日被送進吉林女子監獄,被非法判刑六年。

◎長春市64歲的法輪功學員李晶女士,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下午獨自一人騎著電動車回家,進小區後就被長春市經開區分局與深圳街派出所警察綁架並搶走她家的房門鑰匙,後到出租屋非法抄家,當晚李晶女士被綁架到了深圳街派出所連夜提審,被加戴了手銬和腳鐐,不允許睡覺,一直非法提審了兩宿一天沒讓睡覺,沒給吃喝。李晶女士被非法關押、構陷一年多,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得知李晶被非法判刑十年。

◎長春市49歲的法輪功學員金燕,女,畢業於吉林大學化學系,是吉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高級工程師(正研究員)。她業務能力極強,是單位的棟樑骨幹,單位好幾台大型儀器的運作都是由金燕主要負責。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七日,吉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高級工程師金燕,在與路人交談時,涉及到法輪功問題,被舉報後遭綁架,四月被非法批捕,被非法起訴到朝陽區法院。七月二十日,金燕家人聘請的律師,到法院遞交代理手續。法官拒絕接收,其理由是,律師必須提供律師所在地司法局開具的書面備案登記證明,可是這樣的登記證明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律師經過多方溝通後對法官說:你索要這樣的證明、拒絕接收律師的手續,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該法官竟然脫口而出稱:「就是沒有法律依據!你別給我較這個真!」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朝陽區法院不通知家屬和律師,偷偷所謂當庭宣判,非法枉判金燕二年零六個月。

◎長春市南關區法輪功學員王建華,女,73歲。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四日晚八時,王建華被長春市南關區南嶺街派出所警察綁架,四月十六日凌晨一時左右,被劫持關押到長春市第四看守所構陷。王建華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款一萬元。

◎長春市南關區大經路法輪功學員楊麗華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七日被綁架到看守所的,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被非法宣判五年。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姜金紅二零一七年四月五日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長春第四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六點半遭非法開庭,律師當庭為姜金紅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姜金紅也從自身的變化證實法輪大法的美好,然而主審法官趙俊峰卻依然受長春市政法委六一零操控,當庭非法宣判姜金紅被冤判一年零三個月。

◎長春市法輪功女學員費怡於二零一七年六、七月期間被警察綁架,後辦取保候審回家。二零一八年六月,長春中級法院突然開庭非法庭審費怡,並於六月二十三日對她非法判刑三年。據悉,費怡被綁架前,曾有人把資料和打印機放到費怡家,之後她遭非法抄家並被綁架。

◎榆樹市法輪功學員韓廣芝以前多種疾病纏身,走了幾個大城市醫院,多方求醫無效。一九九七年初修煉法輪功之後,無病一身輕。二零一七年八月二日上午,韓廣芝在榆樹市區遇到正陽派出所所長范洪凱,向他講法輪功真相時,被范洪凱指使正陽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韓廣芝被劫持到榆樹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十五天後被正陽派出所構陷到檢察院,幾天後檢察院就迅速構陷到法院。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早七點鐘,榆樹市法院非法庭審韓廣芝,整個庭審過程不到半個小時就草草收場。韓廣芝女兒要替母親辯護,法庭不准。韓廣芝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一大早被告知刑期七年並罰金兩萬。

◎松原市法輪功學員李國軍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被民康路派出所警察等綁架毒打致眼骨骨折,其妻子王淑華和姐姐王淑芬來到長春市反映情況,十月二十八日再次被民康路派出所勾結松原市國保警察綁架非法關押。李國軍與妻子王淑華都被非法批捕、構陷。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家屬委託律師到松原市看守所(也就是松原市善友看守所)會見王淑華。看守所拒絕律師的正常會見,還讓律師到松原市司法局開所謂的一系列手續,當律師來到司法局反映情況時,讓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松原市司法局竟然聲稱聞所未聞的「不是黨員不讓正常會見」。王淑華被非法判刑九年,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四日送到蘭家女子監獄繼續迫害,姐姐王淑芬被迫流離失所。

◎長春市農安縣楊樹林鄉有一戶修煉「真、善、忍」的善良人家,主人王啟波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七日被迫害致死;妻子孫士英、女兒王洪豔、兒子王洪岩,因為收留一位遭受九年冤獄剛剛出獄的遼源市老太太,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晚被遼源市610帶一大幫警察搶劫、綁架,三人被非法判刑兩年半。



原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孫海遭惡報被查

孫海,一九六二年一月生,二零零一年四月任呼倫貝爾市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局長、副處級檢察員;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任呼倫貝爾市檢察院副檢察長;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任內蒙古滿洲裏市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二零二一年四月任滿洲裏市檢察院二級高級檢察官;二零二一年六月,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呼倫貝爾市檢察院下屬包括14個旗市(區)檢察院和4個旗市派出檢察院。下面是孫海在任呼倫貝爾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期間(2008.12--2012.12)法輪功學員被檢察院構陷、非法判刑部份案例: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五日,呼倫貝爾市法輪功學員楊萬明被綁架,同年八月,在沒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呼倫貝爾中級法院、呼倫貝爾檢察院一審判刑十年,罰款五萬元,呼倫貝爾中級法院、呼倫貝爾檢察院頑固執行邪黨政策,不允許請律師,不允許辯護、秘密開庭不公開審理,使楊萬明家屬頂著壓力、費盡周折上訴,二審呼倫貝爾市中級法院、呼倫貝爾檢察院仍維持原判,家屬繼續上訴內蒙古高院,後被非法判刑七年,劫持保安沼監獄迫害。

◎二零零九年八月七日,呼倫貝爾滿洲裏市法輪功學員張宇被綁架、非法關押構陷,二零一零年九月初,張宇被冤判七年,劫持保安沼監獄。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六日,呼倫貝爾大楊樹鎮法輪功學員王桂蘭、廖文波、樊鳳英等人被綁架、非法關押構陷,二零一零年三月九日,王桂蘭、廖文波、樊鳳英等學員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呼倫貝爾市紮蘭屯法輪功學員於振傑被綁架、非法關押構陷,被非法判刑三年,劫持呼和浩特女子監獄,被迫害奄奄一息時才被送回家,含冤離世。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呼倫貝爾大楊樹法輪功學員劉佩玉被綁架、非法關押構陷,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入獄。

◎二零一零年三月,呼倫貝爾市鄂倫春旗法院連續三次非法開庭,共枉法誣判十八位法輪功學員:皮長富及妻子、皮麗麗、樊鳳英、樊鳳珍、王桂蘭、王雪梅、金胡木、孫麗鳳,甄海燕、高玉昌、廖文波等,分別判為一至七年徒刑。楊榮芝被冤判八年。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日,呼倫貝爾大楊樹法輪功學員李鳳飛被綁架、非法關押構陷,被冤判三年劫持入獄。李鳳飛的長子李奇峰,由於父親的被迫害,打擊很大,無人照顧,含冤離世。

◎二零一零年六月,呼倫貝爾市海拉爾老年法輪功學員金懷星,被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入獄,在保安沼監獄被迫害成小腦萎縮、神志不清。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湖北省法輪功學員宋志宇、內蒙古呼倫貝爾法輪功學員王亞恆被內蒙古海拉爾警察綁架、非法關押構陷,二零一一年五月呼倫貝爾市海拉爾法院一審非法判宋志宇、王亞恆三年半,家人再次上訴,可是仍然維持原判,二位學員被劫持保安沼監獄。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法輪功學員曹玉芝被呼倫貝爾額爾古納市拉布大林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在拉布大林看守所構陷九個多月後,法輪功學員於淑華被冤判七年,曹玉芝被枉判三年。

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從古至今,迫害正信的都沒有好下場。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強權暴政也從來沒有一個成功過,所有殘害修煉的政權,最終都在走向滅亡中解體。人在做,天在看,作為一個人,在世間做了任何事,都是給自己做的:做善事,得福報;做惡事,得惡報。無論是上指下派,還是為了完成任務,或是為了工作錢財,可是對法輪功做惡,惡報不僅害自己,還殃及家人、子孫和祖輩。希望仍在參與迫害的公檢法、政法委人員,果斷做出光明的選擇,立即停止迫害,相信法輪大法好,利用自己的條件善待法輪功學員,才有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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