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花(李瑞華),生於一九五二年七月,家住慶陽市。一九九二年,她做了婦科手術後,九五年又得了乳腺癌,並因病退休。她還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偏頭痛、風濕病,經常感冒,一發燒支氣管炎就犯病。二十幾歲,她就得了肺氣腫、胃病、便血,腰痛,腰椎勞損,幾乎全身都是病。自一九九六年三月,李瑞花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不到一個月,她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飛,乳腺癌的兩個腫塊全部消失了,她真正感到了無病一身輕的體態。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李瑞花在鎮原縣城探親往回返時,善心地給人一張真相護身符,被鎮原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綁架。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李瑞花被鎮原縣不明真相的國保和城關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被關進看守所。因她體檢不合格,被看守所拒收。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李瑞花被「取保候審」回家。
儘管李瑞花回到了家,慶陽市鎮原縣公、檢、法卻一直合夥暗中羅織證據和罪名,企圖陷害李瑞花。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李瑞花被要求「體檢」,再次被綁架,關押到寧縣看守所非法關押。鎮原縣法院法官對李瑞花非法開庭,開庭時,沒有通知她家裏人,她家裏人也沒人知道。就這樣,鎮原縣邪黨法官秘密的、見不得人的對李瑞花所謂開庭,是違法的。
最後,李瑞花被鎮原縣法院法官非法判刑五年。她家裏沒有得到公檢法的任何通知,只是在十月一日前,家屬從看守所那裏得知李瑞花被非法判五年。
李瑞花今年已古稀之年,在非法關押中,她被迫害得身體已是出現嚴重的不正確態。看守所人員已向鎮原縣法院發出了「因身體原因不再適合關押」的法律文書,應該改變強制措施。但鎮原縣法院還是一意非法行事,不看冤情。
現在,李瑞花已上訴。
曾陷一年勞教、三年冤獄嚴重迫害
李瑞花的丈夫寇創金,原繫慶陽市商務局正縣級幹部,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寇創金與李瑞花多次遭綁架,寇創金被誣判三年,在甘肅省天水監獄被摧殘折磨;李瑞花被非法勞教一年,被非法判刑三年,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後李瑞花被迫流落在外四年之久。當年十四歲的女兒在一次次驚嚇下出現嚴重憂鬱症。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五日,李瑞花在農村老家伺候生病的公婆時,被南街派出所警察金小霞、王真等人綁架,關押在西峰戒毒所15天。這期間,在西峰招待所被非法公審侮辱,並將她與十幾位法輪功學員用車拉到肖金鎮進行遊街侮辱。隨後於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被非法勞教一年,在甘肅省第一勞教所遭受苦役迫害和精神洗腦,人如乾柴,脫了人形。
隨後李瑞花被迫流離失所一年後,一是為了照看女兒,二來西峰區公安局欺騙家人說讓李瑞花回家,並多次「保證」不會有事。結果李瑞花被誘騙回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甘肅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零五年十月八日,李瑞花從冤獄回家時,已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全身骨節腫大變形,疼痛難忍,走路都困難,穿脫衣服都要丈夫幫忙,洗衣做飯全落在他一人身上。好幾年過去了,李瑞花的兩隻手依然腫脹,疼痛,兩隻胳膊無力,連嬰兒都抱不動。
二零一一年六月後,李瑞花又被迫流落在外四年之久,有家不能回。
如今,古稀之年的李瑞花又被秘密非法判刑五年。
關於李瑞花一家遭受的部份迫害事實,請見明慧網文章《甘肅慶陽市商務局正縣級幹部控告江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