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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佛山何曉華女士被綁架、誣判四年半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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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法輪功學員何曉華女士,因給禪城區祖廟街道同安社區居委會負責人郵寄真相信,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九日被佛山市禪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夥同瀾石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到禪城區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她被禪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於二零二四年六月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

何曉華一九六零八月出生,大專畢業,家住佛山市禪城區湖景路15號。因講述法輪功真相,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三日,她被廣東省南海市(現佛山市南海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三年)。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六日下午兩點左右,何曉華、舒毓英在佛山市季華六路九鼎國際中庭鑫福家小吃店內準備購買食品時,和店員楊某聊天過程中講到了法輪功真相,何曉華、舒毓英十分鐘左右便離開了小吃店,沒有留下真相資料。隨後楊某打110電話進行了惡意舉報。

二零二二年九月,佛山市禪城區祖廟街道同安社區居委布置櫥窗、張貼海報,大肆誹謗法輪功、毒害社區居民。十月二十一日和二十四日,何曉華分別在佛山昇平郵局和同濟郵局給同安社區居委會主任譚冠輝、書記郭敏瑩、居委會委員李娜、副主任馮欣怡和副主任潘秀英郵寄了真相信,告訴他們法輪大法好的真相和善惡必報的道理,被譚冠輝惡告。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九日,何曉華、舒毓英二位法輪功學員在家被佛山市禪城區公安分局何智峰、丁鵬、陳熾臻、譚智津夥同瀾石派出所黃安全等不法人員綁架,非法關押到禪城區看守所。舒毓英被非法拘禁十五天後於二月五日回家。何曉華於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被非法逮捕。

二零二三年五月上旬,何曉華被禪城區檢察院黃麗非法起訴。何曉華於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八和十一月八日兩次被禪城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她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不法人員包括:審判長周信斌,審判員劉安民、陳藝婷,書記員周健玲,公訴人黃麗。

二零二四年六月,何曉華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據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報導出來的消息,本年度廣東省法輪功學員有25人被非法判刑,至少有28人被非法逮捕、起訴、庭審,有4人在迫害中離世,還有超過54人遭受過其它多種形式的綁架、關押迫害。

佛山市禪城區祖廟街道同安社區居委會
地址:佛山市禪城區錦華東路汾左街50號
郵編:528099
電話:0757-82282136、82286798
主任譚冠輝,1985年11月22日出生,13902842762
書記郭敏瑩,1980年4月30日出生,13827730300
居委會委員李娜,1992年8月22日出生,13234343345
副主任馮欣怡,1988年11月11日出生,15521112612
副主任潘秀英,1976年12月24日出生,1370254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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