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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德州七旬女法輪功學員李桂芹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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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德州市七旬女法輪功學員李桂芹二零二五年八月被警察綁架、關押構陷。現獲知,李桂芹已被非法判刑一年。目前李桂芹情況不明,請知情者曝光迫害李桂芹老人的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李桂芹家住德州市陵城區前孫鎮南金村,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她被警察綁架到德州市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月,至九月二十一日。然而,李桂芹的家人沒等到老人回家,卻等來法院一紙通知,得知李桂芹已經被非法判刑一年,並拒絕家人探視。

據明慧網信息,李桂芹因堅持真善忍信仰、給民眾講真相,曾被綁架、勒索。二零一三年,李桂芹被前孫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後續情況不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李桂芹在寧津縣孫其濱鎮發真相資料時遭人惡告,她被大曹鄉鎮派出所警察綁架,被勒索五千元錢後於當晚回家。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理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

據明慧網數據統計,二零二四年山東省法輪功學員被中共用各種手段迫害總計1166人次。其中含冤離世13人;被非法判刑迫害112人;被非法庭審73人次;被司法構陷75人次;被非法綁架332人次;被非法騷擾387人次;被經濟迫害85人次,搶劫、勒索總資金超過1003420.52元;其它各種迫害89人次。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又獲知,山東省法輪功學員被中共用各種手段迫害至少540人次。其中5人含冤離世;66人被非法判刑,其中2人被非法判重刑8年,80歲以上老人10人,最大年齡90歲;被非法庭審61人次;被司法構陷58人次;132人次被綁架;121人次被騷擾;被經濟迫害50人次,搶劫、勒索總資金超過663730元。

德州市看守所:
地址:山東省德州市經濟開發區幸福大道東羊皮村,郵編253000
電話:0534-8108067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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