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君平(王君萍)一九四八年出生,以前是佛教居士。一九九九年聽人介紹法輪功是修佛的,又這麼好,她馬上說:我也要修煉法輪功!她以前不小心崴了腳,好幾年都疼,可剛一學法輪功打坐居然腳不疼了。她隨後請了《轉法輪》,認真看書,同時學會了五套功法。修煉後,她明白了道德與健康的關係,要想好病,獲得健康,就得做一個好人,自己的道德水平要提高上來。在煉功中,王君平的身體得到了充份的調理與淨化,無病一身輕。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王君平老人在豐台區盧溝橋昕玥達停車場,向門口工作人員講真相,被受謊言毒害的工作人員尹鴻達、王明磊舉報。第二天,豐台區盧溝橋警察過來將王君平綁架、非法抄家,搶劫電腦、打印機、光盤、存儲卡、大法書等諸多私人物品。王君平被非法拘留,因檢查身體不合格,當日被取保候審。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中共人員又對王君平所謂「取保候審」。王君平被北京市豐台區盧溝橋派出所誣告到豐台區檢察院,被檢察院構陷到法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北京市豐台區法院非法開庭,王君平當庭為自己做了辯護,她說法輪功沒有組織,都是自己在家煉功,不危害社會;她講述了自己修煉後,無病一身輕;法輪功叫人真善忍,講真相不是犯罪,憲法規定言論自由等。期間她幾次被法官胡春生打斷。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王君平接到北京公安局豐台區法院的非法判決書,被非法判三年,並勒索罰金三千元。她上訴,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寃判。後因身體情況,保外就醫,監外執行。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王君平給一個大學生講真相、勸三退,之後被這個受謊言毒害的大學生誣告。當天王君平被警察抓到派出所詢問後,就讓她回家了。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八日,警察又非法到王君平的出租屋內綁架了她,把她非法關押在北京市豐台區拘留所。期間警察一直不讓她家屬探望。她家人很著急,去找法院,要求無罪釋放、保外就醫。但王君平被構陷到法院,她家人見不到法官,幾經周折被告知去案件諮詢室,室內無人,只有幾部座機讓電話諮詢。家人打了半天電話,沒人接,最後終於打通,被告知已經判了,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宣判,王君平被非法判三年半。她家人問他們宣判為甚麼不通知家屬?他們說:不開庭了。
王君平老人這次被綁架後,一直被非法關押,據悉已被轉移關押到北京大興區,具體關押地點待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