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不斷深入學法,尤其多次學習師父發表的《向世間轉輪》經文,我悟到大法弟子的修煉是嚴肅的,對待退出邪黨這個問題上容不得半點含糊,不能混同於常人,不能糊弄事。師父體諒大陸同修所處的惡劣環境,允許大法弟子用小名、化名、筆名聲明退出邪黨組織,但是作為大法弟子要嚴肅對待這個問題,堂堂正正的脫離邪黨,包括堅決不能繳納邪黨黨費,這是我們必須要面對的。
我周圍有幾位同修,修煉前都是邪黨黨員,雖說早已聲明退出,但是邪黨的組織費還在交著,有老伴給交的,有子女給交的。同修本人認為不是自己主動繳納的,也就只有默認了。我個人認為這樣做不妥,是對自己修煉的不負責任。就這個問題我談一下自己的看法,與同修切磋交流,如不在法上敬請慈悲指正。
首先,我們要多學法,學好法,大法會給我們增添智慧和勇氣。在法上修,百分之百信師信法,正念正行,一切都是師父有序的安排。第二,面臨邪惡的干擾,要能放下生死,敢於面對,要有壓倒邪惡的正氣,金剛不動。第三,要有正念的主見,主意識主宰自己說了算,不用人心對待。
我退休後所謂的組織關係歸街道居委會管,自從退出邪黨後已經連續十多年不交黨費了。在這期間,居委會都換了三任書記了,他們多次找到我,讓我繳納黨費,或者讓我參加組織活動。居委會裏有的常人,都了解我的為人,有替我擔心的,有給我通風報信的,說:你公開退黨,不是個小事,要當重點人物處理。前兩任居委會書記找過我多次,都被我拒絕了。有一次第二任書記來的時候,有兩個人陪同,又勸我交黨費,參加組織活動。我堅定的說:我們師父說了,「你一手抓著人不放、那手又抓著佛不放,你到底要哪個?!」(《各地講法三》〈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我只能拋棄共產黨,我要修佛。他們幾個人就無話可說的走了。
這裏詳細說一下第三任書記找我的過程。就在邪黨召開二十大之前,第三任書記上任了。一天,書記、副書記和支部書記一同三人來到我家,一進門書記就問我:阿姨,身體挺好的?我一邊回答:挺好的。我一邊拿出來以前的病歷給她看。我向另外兩位介紹我以前的病情,支部書記問我:某姐,這不是真的吧?因為她們看到我現在的健康狀態,不相信我以前曾經得過那麼多種大病。還沒等我回答,書記看完病歷後說:是真的,這病歷上都寫著呢。
聊天過程中,我給他們講真相,講法輪功洪傳全球情況,講我修煉法輪功後的身體巨大變化,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做事先為別人著想,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轉法輪》),以及自己如何處理與兒媳的矛盾,為街坊鄰居著想解決矛盾的事例講給她們,她們都靜靜的聽著。考慮到她們人多,在這種場合就沒勸她們三退(退出邪黨組織)。書記說:阿姨,您也說了半天了,我也說幾句吧。我說:你說吧,你來的目地還沒表達呢!這個新書記比較年輕,有工作能力,話也不多,給人一種親和力,我對她印象也不錯。書記直截了當就問:某某某(指第一任書記)找過您吧?我說:找過。她又問:某某某(指第二任書記)找過您吧?我說:找過。她又說:那我今天問您,您對這事(指退黨)有改變嗎?我堅定的回答:沒有。書記馬上說:那我就不問了。她們幾個人都說:阿姨,雖然您七十多歲了,可您腦筋反應很敏捷。我們要是和七十多歲的老太太說點甚麼事,可費勁了,得掰開揉碎了講。和您說事很容易溝通。
這時,那個副書記站起身說:阿姨,照個像吧。我剛要阻止她,看到書記給她眨眨眼,示意別照了。看樣子書記聽完我的一番話明白了真相,關鍵時刻阻止了副書記的行為,沒有對大法弟子犯罪。我們在互相友好的氣氛中結束了談話。
過了一段時間,支部書記通知我到居委會開會,說要解決我的組織問題。我心想:我已經「自行脫黨」了,可以不去參加這個會。但是考慮到大法弟子到甚麼時候都要證實大法,同時做事要先考慮他人,我理解她通知我開會,這是她的工作,於是我答應了。
第二天我準時來到會場,有六、七個人在場,有書記、副書記、支部書記,還有幾個黨委委員。那陣勢還鄭重其事的。我心裏不驚不怕,囑咐自己一定要把握好心態,大法弟子是主角,不配合他們,不簽字。
支部書記主持會議,她宣讀了「關於黨員某某某除名的處理意見」,要求參加會議的人都得簽字。我說:我不簽。一個支委說:其實簽個字也沒甚麼。我對她說:甚麼叫沒甚麼呀?!這是原則問題。書記愣了一下,說:我再念一遍。她可能認為我沒聽清楚。我出於禮貌,尊重別人,所以沒有阻止。書記念完問我:阿姨,聽清楚了?我回答:聽清楚了。她又問:聽明白了?我又答:聽明白了。她又接著說:這上面也沒寫甚麼呀?您也沒幹甚麼呀,您為甚麼不簽字呢?她的意思是這上面也沒提法輪功的事呀。她又說:希望您能支持我的工作。
我很平靜的說:我今天能來,第一,我就是支持你工作來的;第二,前不久居委會主任幾個人去我家帶的禮物,我現在原物拿回。因為我沒交組織費,連一般的群眾活動都沒參加,所以無功不受祿。再有,你們在座的都是領導,都是黨員,黨章內容比我清楚,黨章第九條寫的清清楚楚:「連續半年不交組織費,不參加各項活動,算『自行脫黨』,交支部大會討論除名,上報上級組織批准。」並沒有說把甚麼書面材料反饋回來,並讓本人簽字,黨章上沒有後兩句呀!
書記馬上說:這是上級組織要求。我追問:有紅頭文件嗎?現在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終身追責制,還要倒查20~30年,直到死亡為止。我懷著善心又不失威嚴的說:你看公安局副局長付振華被判死緩,誰替他說一句話呀!到時候誰替你買單啊?書記可能體會到我的真心實意,說:謝謝您的關心。就這樣這個會議結束了。後來我得知她們上報組織部,組織部說:不簽就不簽吧。
當時在那個場合,也是正邪大戰,我信師信法,正念正行,心裏不裝著怕,堂堂正正講真相,頭腦裏沒有負面思維。在師父的加持和看護下,一場魔難就這樣化解了。
後來我碰到支部書記,她說:大姐,以前真不了解你,通過這事跟你學了不少東西,你這個人講理,大度,有主意。我悟到:只有多學法,學好法,才能正念面對魔難,因為正念來自大法,師父給我開啟了智慧、勇氣和膽量,否則,我一個七十多歲的老太太,怎麼能在街道居委會一次次上門騷擾和脅迫下,在邪惡迫害大法的風口浪尖上,堂堂正正的公開退黨呢?
師父說:「解體中共邪黨是為了解除迫害的最根本辦法,揭露中共邪黨的罪惡是為了解救被其毒害的眾生。」(《各地講法八》〈二零零七年紐約法會講法〉)
「聲明不是大法弟子在參與政治,更不是走形式,這是修煉中要去的執著,誰也不能帶著全宇宙最邪惡所授的印記與認同它的心圓滿。同時,大法弟子能認清它、從意識中清除它、不被它再干擾自己的思想,才會正念更強、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這也是修煉中必須走的一步。」(《精進要旨三》〈向世間轉輪〉)
我從法中知道,我們大法弟子講真相、退邪黨,就是解除迫害、解救眾生的辦法,也是我們的責任,我們就是要從思想上認清邪黨,退出邪黨,而且要有實際行動堂堂正正的脫離邪黨,包括不給邪惡交黨費,不給它輸送能量,這是我們必須過的關,不能含糊的。
以上是自己目前層次所悟,不在法上之處敬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