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後他們把我投入到本地看守所實行人權侵害,被歧視、施暴,一日三餐每頓只給兩個雞蛋大的米飯團,如果不要還不給飯吃。連續四十多天,我餓得倒在床上快要起不來了。一天晚上民警給端來一碗飯菜,勸我吃下去。我對他們說:「我不吃就餓死了,邪惡搞個假材料弄個偽證說是自殺。」當下把這碗飯吃了下去。以後每天周而復始地講真相,不配合邪惡的任何指示和命令。
後來公安把構陷我的所謂「案子」搞到法院,我就找機會對來看守所的法警講:全國人大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指定法輪功違法,除非死了的江魔頭栽贓陷害。那個不明真相的法警手裏拿個蠅拍子猛力抽打我臉面說:「共產黨不同你講法律!」後來我的臉腫得像灌水的肚肺一樣。惡人對我每天折騰不休,我仍煉功不停,堅持講真相、反迫害。號房裏兩個同情我的在押人員說:「很相信法輪功。法院馬上對我二人都判一年半,我們想減半年。」我說:「勸你們就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沒過幾天,這兩人得到好消息兩人都被減判半年。
一天我在盤腿打坐煉功時,兩個被關押人員為討好民警,對我大打出手,一拳打在我的嘴唇上碰到牙齒,頓時鮮血直流。所裏民警怕招惹是非,把打我的兩個人戴上手銬腳鐐再拖上幾十斤重的鐵滾子一個星期。其中的一個打手受不了這個,當面責怪民警:「是你們叫我們幹的!」另一個打手說:「我服你法輪功真、善、忍,忍你做到了。」幾天後民警找我談話問道:「你講的是真的嗎?」我說:「大法弟子句句吐真言,國網上還可以透過窗戶看世界,法輪功形勢大好必勝。」不久這個民警自動調離走了。
法院非法對我開庭審判:公訴人、法官都拿不出全國人大立法文件、事實依據,連個視頻都沒有,空口無憑套用刑法第三百條給我定甚麼破壞法律實施罪,純屬虛構陷害的奇冤。我當庭抗議,用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控告法院套用刑法三百條是破壞法律實施。就這一句話,我被冤判五年。我後來書面上訴,指出:(一)中國全國人大不立法,也從未說過法輪功是甚麼教。(二)在二零零零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聯合頒布的第三十九號文件中指出取締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這是國家對邪教的最高認定。(三)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五十號文件《關於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證明擁有法輪功書籍和資料合法。(四)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六年,兩高新修訂的關於公檢法辦案人員,對冤假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執行上級的非法命令都得終身追究;國家公務員法也作出了明確規定,這就堵死了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人員的開脫之路。(五)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破壞法律實施罪強加於法輪功學員是不公正的,此案是不能成立的。宗教信仰是公民的合法權利,修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錯。真正違背憲法、破壞法律實施的是死去的江魔頭,國際社會早就以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將江澤民告上法庭。
後來我被綁架到洪澤湖監獄。在監獄門前獄警沒收了法院給我的非法判決書,怕我申訴。我當場就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世界都知道。全國人大不立法,我修煉法輪功合法無罪!」
被關進監區後,我拒絕參加勞動,監區點名時我不報數,要求服刑人員唱紅歌時我唱法輪大法歌。每天出工從號房、大廳到車間,一路上就講真相,理由是全國人大不立法,我煉法輪功,修「真、善、忍」合法無罪。對法院的非法冤判,我要申冤,還我公道。在監獄大、小會有甚麼活動,我都喊法輪大法好,告訴在場人員明白真相得福報。
有一天我突發半邊臉腫大,耳根處還有大膿包。監區獄警找來醫生一看嚇壞了,立即動員要強行用擔架抬我到監獄醫院,我力爭不去,說:「不礙事的,過幾天就好了。」隔了幾天,獄醫尋查一看我臉腫好了,膿包也不見了,覺的驚奇,就問我身邊的服刑犯是不是他自己把膿擠出來的?刑犯回答沒有。看出是功能打出去的。明真相的獄警和服刑人員目睹了這一切,後來見到我就說:「大法神功護體。」我幸運得法二十六年,甩掉了藥罐子,年邁之人還走路一身輕。一位獄警肺腑之言,在大庭廣眾指著我說:「你們不要問他,這個法輪功弟子就是神,科學上認識不到的不等於不存在。」
二零二三年,全省監獄年度考核,監獄省檢察院巡視檢查評比活動事項公布於眾,上視屏,監區晚會講評宣布,監區內氣氛緊張,安排人員監管法輪功人員、怕大法弟子喊冤,對我全面看管封鎖。監區獄警跟著巡查人員跑來跑去。有一天巡查人員五十歲不等,幾個人直達我面前,我抓住機會就喊冤:「中國全國人大不立法,我修煉法輪功合法無罪,法院對我冤判,我要申冤,還我公道!」我話還沒說完,其中一個巡查人員問我叫甚麼名字,身邊的服刑犯搶答了。十多天後聽到了好消息,巡視組離開時交待不准打擊報復。監區晚會上獄警講評說,對法輪功暴力威脅不對。到非法冤刑到期那一天,我坦坦蕩蕩走出了獄門。
在這個道德急速下滑的亂世,我幸遇法輪大法,使身心健康、道德提升,感恩師父的救度。大法弟子修「真、善、忍」,是未來人類的希望。明白真相,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功德無量、福無邊,擁有美好未來是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