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迫害法輪功 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官員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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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元凶江澤民(已死)發動了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動用國家全部宣傳機器誣陷法輪功,採取「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性政策。中共各級官員在當地主導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造下天大的罪業。善惡有報是天理。不管是出於工作壓力,上指下派,還是喪失良知、行兇作惡,誰做了甚麼都得自己去承擔。

下面是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塔河縣、漠河縣中共基層官員遭惡報的部份事實。

1、塔河縣繁榮社區書記張洪豔遭惡報自殺死亡

張洪豔,女,五十多歲,是塔河縣繁榮社區的核心人物,擔任社區書記、居委會主任及法定代表人,從二零零九年開始在社區工作十八年,二零二五年三月被查,貪污大數額的抗疫公款,二零二五年三月末,遭惡報自殺死亡。

張洪豔追隨中共,實施迫害政策,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誣陷抹黑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指令手下迫害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及家人綁架、抄家、騷擾、跟蹤、監視、逼迫簽字、照相、惡告、寫保證書、談話等等迫害,長期將誣陷、抹黑法輪功和創始人的文章、圖片、視頻、報刊等通過網絡、上門送等方式,大面積普遍的發送給市民,抹黑法輪功,毒害百姓。

張洪豔已經遭到惡報被查,她想用畏罪自殺來逃脫罪責,在人間是逃過了;但是迫害好人,迫害佛法,罪責難逃,無論逃到哪裏,逃到地獄也得被審判、償還。

2、塔河縣新建社區書記趙亞明遭惡報被查

趙亞明,女,五十二歲,塔河縣新建社區書記,涉嫌嚴重違法,二零二五年三月遭惡報被查。

趙亞明任職期間,指令手下迫害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綁架、抄家、騷擾、跟蹤、監視、逼迫簽字、寫保證書、照相、惡告等等迫害,長期將誣陷、抹黑法輪功和創始人的文章、圖片、視頻、報刊等通過微信等方式,大面積普遍的發送給市民,抹黑法輪功,毒害百姓。

3、漠河縣興安鄉鄉長徐玲遭惡報死亡

一九九九年,江氏流氓集團抹黑迫害法輪功,一位法輪功學員要去北京上訪,準備在黑龍江省漠河縣興安鄉坐車進北京,期間一直被跟蹤監視迫害,又被興安鄉鄉政府的人惡告,他們把此學員拉到了漠河縣興安鄉鄉政府,被興安鄉鄉長徐玲關在一個小屋子裏,逼迫放棄修煉大法。該法輪功學員被折磨了兩天一宿,一直不讓坐下,不讓睡覺。該法輪功學員半夜想坐下歇會兒,徐玲指著該法輪功學員的鼻子大罵:「給我站起來!」對法輪功學員謾罵折磨。

不久,鄉長徐玲遭惡報死亡,死時才三十多歲。徐玲迫害法輪功學員不但害了自己,還殃及家人,徐玲的死亡給她的家人留下了無法彌補的傷痛。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以來,大興安嶺地區鄉鎮、社區、村委會等部門,持續二十六年對法輪功學員綁架、抄家、騷擾、跟蹤、監視、逼迫簽字、照相、寫保證書、談話、惡告給公安部門等等迫害,長期對法輪功和創始人誣陷、抹黑的文章、報刊、視頻等通過微信等方式大面積發送給市民,迫害法輪功,毒害眾生。

希望世人,特別是曾經參與迫害法輪佛法或還在迫害佛法修煉者的各級人員,珍惜這寶貴機緣,傾聽法輪功學員講給您的真相,擺脫中共惡魔的魔爪,別讓惡有惡報的天理在你的身上兌現。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為自己和家人留條後路,選擇美好未來。


原中共司法部副部長劉志強遭報被判刑十三年

已退休近一年的中共司法部副部長劉志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二零二四年被查,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被宣判,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對追繳在案的劉志強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份繼續追繳。

劉志強,山東鄄城人,一九六三年出生。主要履歷: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一二年,先後任中共公安部外事局副局長、局長、公安部國際合作局局長;二零一二年六月,任青海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二零一六年一月調回北京,任中共司法部副部長,直至二零二三年六月被免職。任職期間,劉志強對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據不完全統計,從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二年四月,全國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278人。這些法輪功學員大多在監獄或其它監管迫害場所受到過關押迫害和酷刑折磨。其中直接在監獄中被迫害致死的有37人。其他因在獄中遭受酷刑折磨而迫害致傷、致殘的法輪功學員則難以計數。

劉志強任青海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期間的部份迫害事實:

◎青海省西寧市法輪功學員趙宗華、劉其龍、魏進祿二零一四年九月被綁架,分別被城北區法院、城西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趙宗華被非法關押在青海女子監獄,劉其龍、魏進祿被非法關押在青海省海北州門源浩門監獄。

◎西寧市年近七十的法輪功學員徐春芳老人,自二零一五年十月被綁架至洗腦班後,在洗腦班遭「610」迫害經歷恐嚇、威脅,強制逼迫老人放棄修煉等折磨,身體出現不適狀態,回家後家人將其送往醫院。在經歷近半年的痛苦折磨後,徐春芳老人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含冤離世。

◎寧夏中寧縣法輪功學員胡紅是個善良的農村婦女,背井離鄉到遠在一千多公里的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打工,二零一一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有了巨大變化,身體好了,性格也開朗了。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在德令哈市發真相資料時,被德令哈市懷頭他拉鎮派出所的警察霍文璐、劉海寧等綁架,住所被抄,私人物品被搶走;隨後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胡紅在青海省德令哈市法院被非法庭審,被判刑四年。胡紅在青海省德令哈市看守所遭受嚴重迫害,致頭部重傷,二零一四年七月上旬被送到醫院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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