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得知,原河南省新鄉市委書記張國偉被查;河南省西華縣委書記林鴻嘉被查;河南省項城市市長李飛被查。被查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五日河南省媒體報導,原河南省新鄉市委書記張國偉遭惡報被查。
張國偉,一九六三年五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一一年,任河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二零一三年,任平頂山市市長,二零一七年,任新鄉市委書記;二零二一年七月,任河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黨組書記、廳長;二零二三年一月,任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期間,張國偉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張國偉任河南省平頂山市市長、新鄉市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一日明慧網報導,新鄉市法輪功學員趙玉霞約於四個月之前被綁架。新鄉市國保大隊長常廣傑在別人都不願插手法輪功學員案子的情況下,仍一意孤行把趙玉霞關入看守所構陷。
◎新鄉市延津縣法輪功學員張義枝,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六日晚上,在小區發資料,被國保大隊綁架、非法關押在新鄉市看守所。
◎新鄉市延津縣法輪功學員陳貴金,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被公安局國保警察叫到公安局,說從小區監控裏看到他發法輪功資料,強行將陳貴金綁架到新鄉市醫院檢查身體後,直接送到看守所。四月一日,陳貴金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下午4點左右,平頂山市河南地質二隊法輪功學員楊賀梅在平頂山市衛東區誠樸路與黃金路交叉口附近發放真相資料時,被惡人舉報,被綁架到東安路派出所,當晚5點左右,東環路派出所8名惡人乘2輛警車(豫D2557警;5137警)到該法輪功學員家將電腦、打印機、光盤等大量資料抄走,同時將在家的楊賀梅丈夫陳鵬飛一併綁架。楊賀梅夫婦被東安路派出所非法刑事拘留,送到平頂山市(西斜)看守所。
◎平頂山市女性法輪功學員趙榮花及女兒(未修煉法輪功)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午,從許昌市辦完事,開車返回平頂山途中,被許昌市襄城縣國保攔截綁架。隨後,襄城縣國保王隊長帶隊與平頂山市及東安路派出所等邪惡人員對趙榮花的住宅進行了非法抄家。趙榮花被非法關押在許昌市看守所。女兒被非法拘留10天,關押在襄城縣拘留所。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11點,在平頂山市湛河區九里山辦事處上班的惡人楊松濤 (34歲,手機號13064490234 ,家住新華區啟蒙路13號院1號樓5號)看到胡金玲發放真相資料,就向當地惡人舉報,綁架了胡金玲,同時也非法抄了家,搜走的有大法書、資料、光盤。當晚,胡金玲就被送西斜看守所。
◎鄭州法輪功學員袁淑愛,女,68歲,鄭州法輪功學員申庚延(袁淑愛的丈夫),男,76歲,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半夜,在鄭州南陽路自己的家中,被平頂山公安局惡警撬門入室,非法收走所有大法書籍、週刊、講真相手機等私人物品,綁架了他們倆。
◎平頂山市法輪功學員楊紅在「取保」期間,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再次被平頂山公安局工人鎮分局綁架到西斜看守所迫害。
◎葉縣法輪功學員李秀華,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七日,遭葉縣國保大隊高付中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平頂山市西邪看守所。
◎平頂山市新華區法輪功學員孫文英,女,72歲,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下午在光明路雙豐超市附近被光明路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五月十五日因體檢不過關被平頂山市看守所拒收,無奈將孫文英放回家。光明路派出所警察還不罷休,又多次找孫文英騷擾,預謀迫害。
◎二零一四年九月四日,平頂山市法輪功學員楊紅被平頂山市衛東區法院非法判刑3年,緩刑5年。法輪功學員劉文霞被非法判有期徒刑七年。
◎法輪功學員楊賀梅女士今年58歲,係河南省平頂山市河南地質二隊化驗室退休職工。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後,因不放棄信仰,多次被綁架到洗腦班、拘留所、甚至被關進平頂山精神病院邪惡迫害。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下午4點左右,楊賀梅在平頂山市衛東區誠樸路與黃金路交叉口附近發放真相資料,卻被不明真相人員李劍輝(20多歲電話15225023666)打電話向在衛東區「六一零」工作的同學黃璞舉報,黃璞(電話15036850000) 就和同辦公室的姚進科(電話15037553789)一起趕到現場後撥打110報警,後平頂山市東安路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隊教導員張曉儒指揮李偉強、王偉強、耿紅傑、呂雙河等人員將楊賀梅綁架,隨後抄家時將楊賀梅愛人陳鵬飛(後取保候審)一併綁架到平頂山市(西斜)看守所關押。二零一四年七月六日,常新欽的妻子收到汝州市公安局七月五日的非法逮捕通知書。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河南省媒體報導,原河南省西華縣委書記林鴻嘉遭惡報被查。
林鴻嘉,一九七一年十二月生。主要履歷:二零一二年十一月,河南省西華縣代縣長;二零一三年四月,西華縣縣長;二零一五年六月,河南省西華縣委書記;二零二一年十二月,鶴壁市副市長;二零二四年三月,任鶴壁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期間,林鴻嘉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林鴻嘉任河南省西華縣委書記、西華縣縣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一五年八月四號晚,河南省西華縣法輪功學員李風雲、侯秀榮、張框被警察綁架、非法抄家。
◎河南省周口市西華縣法輪功學員李鳳雲,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晚被綁架。據說是手機被定位後,警察直接到家裏綁架的,並且抄了家,抄走大法書籍和資料,以及兩捆真相幣。法輪功學員侯秀榮是八月六日下午在家中被綁架的,也被抄了家,抄走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
◎法輪功學員王素琴,女,35歲左右,河南省西華縣西華營鄉人,因控訴江澤民,於二零一五年秋收,被西華縣政法委勾結西華縣西華營鄉派出所人員非法抓捕,冤判新鄉女子監獄三年。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左右,河南省周口市法輪功學員趙社會、王冷、楊素琴(近80歲)、紅蓮(音)在去西華縣講真相的途中被西華縣東營鄉派出所警察楊某、寇某綁架,現四人被關押在周口市鄭窪看守所。同日,有十多人去另一法輪功學員王美琴家抄家,搶去私人電腦、大法書等物品。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河南省媒體報導,河南省項城市市長李飛遭惡報被查。
李飛,一九七一年二月出生。主要履歷:曾任河南省周口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工商聯黨組書記;二零二一年七月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任河南省項城市市長。期間,李飛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李飛任河南省項城市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河南省項城市法輪功學員夏東梅女士於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被警察綁架,並非法關押在周口市看守所。據了解,項城市公安局與項城市檢察院合謀構陷夏東梅,隨後將案件轉到定點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周口市川匯區檢察院。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川匯區法院非法庭審夏東梅,並在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做出了非法判決。川匯區法院非法判處夏東梅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並勒索罰金五千元。
◎二零二二年七月六號早晨8點左右,河南省項城市法輪功學員師豔鈴家被惡警魏貝貝(女)、靳海(男)、李文發(男)三人騷擾,兩男是項城國保大隊的,女的是社區警察。搶走大法書兩本、筆記本電腦兩個等物,強行對法輪功學員照相並對同修進行威脅。
◎河南省周口地區項城市法輪功學員劉冰,於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上午10點半左右在講真相時遇到惡警(警號是171408),後被國保大隊警察姚中原(警號是717770)開車綁架到東方派出所拍照,其間還見到了國保大隊長李文發。於下午四點半脫離開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