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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七旬法輪功學員李豔霞被非法判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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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省武漢市蔡甸區七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李豔霞,被綁架、非法關押大半年,二零二四年底被非法判刑八年。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日,李豔霞在武漢武昌區寶通寺講真相時被人誣告,被綁架、關押在到武漢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四年底,李豔霞被非法判刑八年。

李豔霞,女,蔡甸區躍進橋工商所幹部。二零一二年七月七日上午,李豔霞在街上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被蔡甸街派出所綁架。後被蔡甸區「610」 夥同區公安分局國保科劫持到武漢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不久被非法判刑三年,她被劫持到武漢市寶豐路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二一年元月,李豔霞被劫持到洗腦班迫害。

根據明慧網報導的不完全統計,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獲悉,武漢市法輪功學員共有145人次遭迫害:其中1人在迫害中含冤離世;6人遭非法判刑;7人被構陷到檢察院、法院;36人次遭綁架,8人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8人被非法拘留,15人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3人被非法「監視居住」,2人被非法「取保候審」,4人被強制失蹤;至少55人次遭騷擾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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