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生曾任牡丹江市政法委書記。他的前幾任政法委書記由於積極迫害法輪功都沒得善終,三任政法委書記都患癌:原牡丹江市政法委書記田立軍於二零零七年患癌,後來不治死亡;牡丹江市副書記兼「610」頭目李長青,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二日患癌症死亡;繼任的政法委書記潘影也患癌症。另外,原牡丹江市政法委書記趙金成被查,已經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李長生,男,漢族,一九六七年十一月生。二零一七年七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歷任牡丹江市委常委、市委副書記、市政法委書記等;二零二一年四月至二零二四年八月,任東北農業大學黨委書記。李長生長期不務正業,投機專營政治而積極迫害法輪功,走到今天死亡的命運也是他自己的選擇。
李長生沒有汲取前幾任遭惡報的教訓,在任牡丹江市政法委書記等要職期間,當地加重了迫害法輪功的形勢,李長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期間,當地迫害法輪功的主要事實如下:
一、法輪功學員王淑坤醫生遭警察毒打致死
王淑坤醫生退休後,返聘在海林市海林鎮醫院任內科大夫。二零二零年六月末,海林鎮醫院黨委書記韓豔打電話騙她到醫院,夥同海林市第一派出所警察讓她寫放棄修煉的所謂「三書」,還讓王淑坤承認她的丈夫於曉鵬也修煉法輪功(丈夫未修煉法輪功),被王淑坤拒絕。警察惱羞成怒在醫院裏對王淑坤大打出手,王淑坤身上多處淤青、膝蓋骨骨折、全身被汗水濕透。
幾個小時後,警察威脅說過兩天還找王淑坤,讓她先回家,王淑坤手腳併用爬到樓上家中。大約七月一日傍晚,王淑坤出現腦出血症狀,頭暈、噁心。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早四點二十五分突然去世。王淑坤去世後,警察曾找她丈夫於曉鵬,要求不要把王淑坤的事上網。
法輪功學員王淑坤 |
中共酷刑演示:毒打 |
七月四日,王淑坤遺體在海林市殯儀館火化,於曉鵬趴在棺材上號啕大哭:「媳婦是冤死的,我媳婦死得冤啊,我不會放過他們的。」撕心裂肺的哭聲令所有在場人動容。
二、牡丹江法輪功學員被誣判案例
1、法輪功學員董淑豔、郭淑珍、張玉華被誣判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晚上,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董淑豔、郭淑珍、張玉華三人在陽明區被鐵嶺河社區警務大隊警察綁架。
十一月二十二日,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對董淑豔、張玉華、郭淑珍非法開庭,愛民區法院威脅家屬:請律師做無罪辯護就加刑。董淑豔、張玉華認為自己信仰法輪功合法,請律師做了無罪辯護。十二月十六日得知,董淑豔、張玉華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郭淑珍被非法判刑一年。
2、法輪功學員戴啟鴻又被誣判五年
牡丹江法輪功學員戴啟鴻原是牡丹江監獄公務員、警察,他為人正直善良,樂於助人,工作技術過硬,是單位業務骨幹。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牡丹江市公安分局統一行動,大規模騷擾法輪功學員,戴啟鴻被綁架,並劫持到牡丹江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十月份得知,戴啟鴻又被誣判五年,被劫持到牡丹江監獄進行迫害。
中共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早在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戴啟鴻因為不放棄做好人而遭綁架,被誣判五年,獄中遭受暴打、關小號、吊刑、電擊等多種酷刑折磨,並被剝奪公職。如今,僅僅因為不放棄做好人又被誣判五年。
3、法輪功學員姚淑霞被誣判六年三個月
海林市法輪功學員姚淑霞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因貼真相不乾膠,遭人惡意舉報,被海林市第四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十一月十三日,姚淑霞的女兒去接她,但被告知,因疫情未做處理,要繼續拘留十五天。但十五天後,姚淑霞又被轉到牡丹江市看守所非法刑拘。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下午,海林市法院對姚淑霞進行非法庭審,姚淑霞不承認自己有罪。在法庭上,家屬得知,海林市公安為了構陷迫害姚淑霞,曾經有多個警察強行把姚淑霞的手按在電線桿子上,假裝是姚淑霞在粘貼不乾膠,拍照作偽證。然後,又找來不明真相的人假裝舉報,做假現場,再拍照,作偽證陷害姚淑霞。
姚淑霞被海林市法院誣判六年三個月,並勒索兩萬元。姚淑霞上訴到牡丹江中級法院,牡丹江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姚淑霞於二零二一年七月八日被劫入哈爾濱女子監獄進行迫害。
4、法輪功學員高永麗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誣判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牡丹江穆稜市國保大隊臧殿旭、李博,穆稜市八面通鎮第一派出所張學波,第二派出所李明超等人綁架了穆稜市八面通法輪功學員高永麗、高朋光、孫士偉,石穎、曹淑芳五人。高永麗、高朋光、孫士偉、石穎被刑事拘留。曹淑芳因身體出現高血壓症狀,四月二十五日凌晨兩點被放回。五名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抄家,大量個人物品被搶劫。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點半,海林市法院對高永麗、孫士偉、高鵬光、石穎非法庭審,三名律師為高永麗、孫士偉、高鵬光做了無罪辯護。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海林市法院對四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宣判:高永麗六年十個月、罰金兩萬元,孫士偉、高鵬光均六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石穎一年三個月、罰金三千元。高永麗、孫士偉、高鵬光上訴到牡丹江中級法院,被非法維持原判。
八月十五日左右,海林法院法官姜新昆恐嚇曹淑芳將被判七年,還將處以兩萬罰金。
5、被誣判的法輪功學員至少還有:
法輪功學員付曌翠被誣判九年半,並勒索罰金一萬元;
法輪功學員郭立斌、陳熙濤夫婦被誣判六年,勒索罰金五千元;
法輪功學員、八十歲的林春子被誣判四年;
法輪功學員王楣泓在哈爾濱被誣判四年,曾被誣判十一年;
牡丹江籍法輪功學員、殘疾女子牛小娜在哈爾濱被誣判十五年。
三、不斷發生群體性綁架法輪功學員案例
1、十名牡丹江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並被非法拘留
牡丹江市國保和鐵路公安處經過數月的盯梢、竊聽等,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五日綁架了八名法輪功學員:陳雁微、王平、李桂蓉、劉鳳燕等,同時搶走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劉鳳燕回家,其他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零年一月六日,牡丹江鐵路公安處警察到法輪功學員於長蘭家騷擾,沒給開門,在第二天早上出門上班時被綁架。這天,法輪功學員范麗敏也被綁架。
2、牡丹江市海林市四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二日上午,海林市法輪功學員朱福英給世人發真相小冊子、講真相,在街上遇到法輪功學員曹鳳敏、郝升巧、姚淑霞。幾個人在路邊說話時,被第一派出所警察原野、公安局國保科大隊長丁玉華、警察關景偉等七個警察綁架,並非法做筆錄。十二日下午,兩輛警車拉著朱福英去她家抄家,朱福英家被抄走的東西有:法輪大法書籍、真相幣七百元、現金一百元等。姚淑霞、曹鳳敏家被搶走大法書、音響、手機等私人物品。晚上十一點多四位法輪功學員陸續回家。
3、黑龍江虎林市八五八農場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牡丹江農墾管理局國安和公安局一夥人竄到虎林市八五八農場;在當地派出所的協同下,十點左右,警察先在集市上綁架了正在講真相的七十多歲法輪功學員徐美英。下午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滕金貴及孫秀金夫婦、徐秀琴、譚春怡、李榮琴,並被非法抄家;法輪功學員劉紅梅也被非法抄家。
善惡必報,是誰也逃脫不了的因果定律。那些積極迫害法輪功的人下場都是可悲的,如:原牡丹江市委書記田鳳山被判處無期徒刑,原牡丹江市委書記張晶川、董紹林、代守輪,原牡丹江市長張秋陽、陸兵,副市長康志文、副市長高豔華、副市長齊忠彥、人大副主任李彬……紛紛都成為了階下囚!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級官員能從不斷發生的惡報事例中汲取教訓,否則,他們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
共產邪黨由於迫害法輪功已經走向了窮途末路,天滅中共在即!現在已經有四億三千多萬中華兒女退出了被中共操控的黨團隊邪教組織,與共產邪黨劃清了界限,選擇了美好的未來。古語說的好:君子不立危牆之下,望有識之士抓住這千載難逢的機緣,加入浩浩蕩蕩的三退(退黨退團退隊)大潮,遠離邪惡,唾棄邪黨,為子孫後代開創一個真正公平、正義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