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黑龍江東寧縣書記孫永先遭惡報已成階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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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報導)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東寧縣原邪黨委書記孫永先二零一八年五月被查,後被判刑。但具體刑期官方一直沒有正式通報,據傳孫永先被判無期徒刑。

孫永先,男,漢族,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出生,山東莒縣人。孫永先長期在黑龍江省東寧縣(後改縣級市,由牡丹江代管)任要職。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八年二月,歷任東寧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零八年二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任東寧縣委書記。

東寧縣是黑龍江省東南部的一座小城,孫永先長期在此擔任縣長、縣委書記等要職,孫永先被判從表面上看,是他貪污無度、荒淫無道而成為階下囚,實質上是他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拿法輪功學員的善勸當兒戲,最終遭致惡報而成為了階下囚。 而且這僅僅是惡報的開始,真正的惡報會與他迫害法輪功的罪行相匹配,毫釐不爽。

一、孫永先任職東寧縣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

◎法輪功學員金春仙被迫害致死,兒媳被誣判

法輪功學員金春仙是東寧縣電廠退休會計,在她修煉前患有胃癌、乳腺癌等多種疾病,得法修煉後,所有疾病不翼而飛,十多年來再沒吃過一粒藥、打過一針,身體非常健康。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金春仙依法進京上訪,被東寧縣公安局劫持回當地後,非法勞教一年。在齊齊哈爾勞教所,金春仙遭受了各種酷刑折磨,如:吊背銬、毒打、五馬分屍、電棍擊、關小號、吊刑、摧殘性灌食等。

中共酷刑示意圖:五馬分屍
中共酷刑示意圖:五馬分屍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東寧縣六一零、國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林曉偉再次密謀綁架了金春仙,並非法抄家,同時綁架了她的兒媳崔鐵梅(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六年四月,金春仙被誣判八年,崔鐵梅被誣判三年。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由於不能很好的學法煉功,金春仙的身體出現不好的症狀。東寧縣六一零人員金哲邪惡至極,直接授意:金春仙是頭,不用體檢,直接送哈爾濱女子監獄。

但哈爾濱女子監獄體檢後,拒收。東寧縣六一零、國保大隊仍不放人,直到二零零六年八月份才讓金春仙保外就醫。這時她已經全身浮腫且大面積潰爛,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日離世,時年六十六歲

◎法輪功學員霍淑香含冤離世

霍淑香是東寧縣環衛處收衛生費的職工。自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大法以來,她在單位工作兢兢業業,領導安排甚麼活從來不挑,掃廁所、打掃衛生,收費等,是大家公認的好人。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七日,霍淑香在發放真相傳單時,被東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林曉偉和妻子強行綁架到公安局,被非法拘留半個月,勒索一千塊錢後被放回。

回家後,家人出於各方壓力並擔心她再被抓,每時都看管著她,不讓她煉功、學法。上班後,單位安排她掃大街,並派人每天監視她,幾乎沒有人身自由。

在公安、單位領導和不明真相家人多重壓力下,霍淑香自修煉以來第一次出現了 症狀且不斷反覆,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含冤離世,年僅四十八歲。

二、孫永先任職東寧縣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案例

◎苗福等八位法輪功學員被誣判

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晚,法輪功學員曹文波、呂玉蘭、張桂芹、肖華、王喜和、梁軍志、許以力七人開車去東寧縣道河鎮及其附近農村發放真相資料,被道河鎮派出所綁架。一月十日上午,東寧第一派出所警察蔡正宗領人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七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東寧縣看守所。

二月二日上午(正月十三),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家屬去公安局要人時,副局長趙佔東惱羞成怒,竟然在毫無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親手將陪同家屬要人的法輪功學員苗福綁架,當日晚上又派人到苗福家非法抄家,使苗福七十多歲的老母親受到驚嚇,寢食難安。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東寧縣法院對八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五位北京律師出庭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八月九日,東寧縣法院在家屬及五位辯護律師都不知情的情況下,秘密在看守所內對八位法輪功學員進行誣判,苗福等八位法輪功學員被誣判一年半至七年。因法輪功學員不承認有罪,請了五名律師上訴至牡丹江中級法院。

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律師王全璋到東寧縣看守所為法輪功學員苗福處理上訴事宜,誰知東寧縣法院法官王傳發竟衝上來扇王全璋律師的耳光,還公然的宣稱自己就是「土匪」、「就是不知道怎麼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而且還辱罵律師是「狗」,叫囂「就是讓你見不到苗福」,甚至無所顧忌地承認:「苗福的上訴狀讓我給撕了!」 「我是流氓我怕誰」。

最後,八位法輪功學員上訴被非法維持原判:苗福七年,曹文波、王喜和、肖華三年,呂玉蘭、梁君志兩年,許以力、張桂芹一年半。

◎東寧縣職業高中教師姜敏善被誣判十年

法輪功學員姜敏善,是東寧縣職業高中的一名優秀教師,二零零二年一月份,被東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林曉偉帶人綁架,當時在公安局遭受了四天四夜不讓睡覺的折磨,在東寧縣看守所裏,姜敏善絕食進行反迫害,被不法警察指使四個犯人強行按住給其灌入了加入濃鹽水的奶粉,鼻腔與胸腔被插管給插壞了,燒得胃裏像著了火一樣,只有不斷的喝著自來水,才能緩解胃、胸裏的疼痛,最後喝得全身脹滿了水,眼睛腫成一條縫。即使這樣,最後還是被非法判刑十年。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鼻飼)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鼻飼)

◎退休教師夫婦遭冤獄,九年多未團聚

東寧縣第三小學退休教師金錦善和丈夫李桂哲都是法輪功學員,從二零零一年起夫妻二人只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共遭十年冤獄,九年多未在家見過一次面。

二零零一年,李桂哲被不法警察綁架,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雞西監獄,在雞西煤礦遭奴役時腿被砸斷,被轉到牡丹江監獄繼續非法關押。

就在李桂哲冤獄滿期的前十三天,妻子金錦善於二零零五年一月六日又被綁架,由於長期遭迫害,金錦善修煉法輪功後已痊癒的肺結核病復發,不能進食,身體極度虛弱,卻仍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就在金錦善還有三天到期釋放時,李桂哲到法輪功學員王喜和家,去取讓其代買的山木耳,準備第二天帶到哈爾濱去接出獄的妻子走親戚用。可李桂哲剛到王家不到五分鐘,當地片警韓振明即以莫須有的聚眾為名綁架了王喜和及妻子趙鳳美、岳母李秀英與李桂哲四人。不法警察勒索王喜和五百元、趙鳳美一千元、李秀英四千五百元後放回,李桂哲又被非法勞教兩年。

◎小學教師張忠被誣判五年

法輪功學員張忠,東寧縣育龍小學的教師。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本著善念送給了學生們每人一個真相護身符,希望孩子們在天滅中共的劫難中能得到平安。其中有學生回家告訴了家長,不明真相的家長誣告了張忠老師,張忠遭東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並被非法判了五年。

三、孫永先任職東寧縣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肆意綁架、騷擾案例

◎在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上午九點整,東寧公安局政保科科長林曉偉帶領四、五個警察,用螺絲刀等工具把法輪功學員曹文波家的房門打開,當時屋中有六名法輪功學員在學法,有一名四十多歲(帶修不修的),其餘都是六十多歲的老人。然後強行在曹文波家中搜查,把大法書等多種物品搶走,後又來了許多警察,同時搜查了韓美慶家,劫走了大法書和許多資料。然後把這六名法輪功學員分成兩伙帶到第二派出所和公安局,當天法輪功學員韓美慶、小孫、老高被放回,曹文波、趙淑琴和隋春英被非法關押。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東寧縣綏陽鎮街道委員會婦女主任陳桂霞帶領委主任程偉、賈俊芳、葉淑英等人闖到法輪功學員冷傳玉家進行所謂的簽名騷擾。這已經是一個月內第八次來騷擾。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十點左右,東寧縣道河鎮領後村法輪功學員肖華在購買手機卡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到當地派出所,派出所發現她是煉法輪功的,就勾結東寧縣公安局將肖華劫持。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晚,東寧縣道河鎮四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英美蘭被道河鎮鎮長賈滿昌、副鎮長錢海波夥同金朋、周月東和一姓侯的警察綁架至金廠派出所,第二天下午送至東寧看守所,後被判刑送到哈爾濱女子監獄,因檢查出有嚴重的心臟病,監獄拒收,被勒索九千元放回。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早上,東寧縣法輪功學員燕秀華被牡丹江鐵路公安處不法警察綁架。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日晚九點多鐘,燕秀華與呂玉蘭在外被綁架,並被非法抄家,被關在東寧第二派出所(光明派出所)。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二日,來東寧縣打工的法輪功學員左秀麗、杜文霞夫妻,在牡丹江火車站,被牡丹江鐵路公安處警察綁架。四月十三日,牡丹江鐵路公安處又來了幾個不法警察到東寧綁架了左秀麗的哥嫂左秀成和蔣文華夫妻,以及蔣文華的弟弟蔣文月。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牡丹江鐵路公安處國保支隊警察又到東寧騷擾蔣文華、蔣文月已八十歲的老父親,後又到東寧一中騷擾還在上課的蔣文華的女兒近一個小時。

◎二零一一年,牡丹江鐵路公安處警察還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安俊英(並被勒索一萬三千元)、賈豔鳳、彥秀華、鄭景江、戰興超。

孫永先
孫永先

(責任編輯: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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