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一點多鐘,朝陽市國保大隊兩個警察(其中一個姓商,另一個姓王是南方人)、喀左縣國保大隊隊長周世傑、警察董思遠,在凌源市國保大隊和莫胡店派出所三個警察的配合下,闖入王麗娟家裏,抄家搶劫,搶走六本大法書、一個U盤、幾個讀卡器、一部手機、一個大鍋、幾個掛件、七~八包自封袋(他們說是作案工具)。他們把王麗娟帶到喀左縣法制教育中心。喀左縣兩個警察和朝陽市兩個警察對她進行非法審訊。
中共監獄酷刑示意圖:捆綁在椅子上 |
王麗娟被固定在一個特製的鐵椅子上,用鐵環扣住手腳。喀左縣國保大隊隊長周世傑說:陳華也曾在此被審。陳華是喀左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與未修煉法輪功的丈夫郝志強一起被綁架。警察查看陳華住宅附近的監控錄像,說王麗娟曾經去過陳華家,這是他們綁架王麗娟的藉口。其實朝陽市、喀左縣警察綁架郝志強、陳華,完全是先抓人再構陷,企圖搜集迫害的所謂「證據」。綁架王麗娟除了迫害對王麗娟本人外,也是企圖從王麗娟這裏挖到郝陳夫婦的所謂「罪證」。
警察對王麗娟非法審問一直持續到晚上八、九點鐘,然後把她關押到一號禁閉室。禁閉室的三面牆上鑲著木板,室內整夜亮著燈,地上、牆上爬著很多各類蟲子,門外整夜都有警察看守。第二天早上,警察董思遠拿著「刑事拘留書」讓王麗娟簽字。這時從二樓下來一位女警察問看守的警察:她吃飯了嗎?看守的警察說:沒吃。女警察說:不吃飯待會就給她灌食。其實這天早上根本就沒人給王麗娟飯吃。中午,隊長周世傑來了,他問:你吃飯了嗎?王麗娟說:沒有。隊長周世傑說:沒吃你就出去吃吧。
在非法審訊過程中,王麗娟本著善念給警察講真相:「你們都歸公安部管,公安部認定的十四種邪教都沒有法輪功,你們(綁架法輪功學員)就是違法的,是沒有法律依據的。」隊長周世傑說:「我給你找依據。」王麗娟說:「根本就沒有,你到哪去找呀?」朝陽市國保警察王某聽到這些話很驚訝,看來他並不知道法輪功學員沒有違法,迫害法輪功學員才是真正的違法,將來要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朝陽市國保警察商某說:「你們煉法輪功的不也死人嗎?」王麗娟說:「法輪功是修煉,可不是給人治病的。按你說的,當了大夫就不應該死了是吧?」
王麗娟問警察:(對於你們的違法行為)我可以上訴嗎?警察董思遠對隊長周世傑說:「她說要上訴,可以嗎?」隊長周世傑說不可以。王麗娟問為甚麼?周世傑說:「法輪功上訴是沒有人受理的。(筆者註﹕上訴是針對法院的非法判刑的。王麗娟這裏提出的要求應該是針對警察違法行為的「申訴」、「行政訴訟」、「行政覆議」、「檢舉」、「舉報」、「控告」等。)
陳華退休前是凌源鋼鐵公司的職工,與王麗娟是同事,互相走動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這也是公民應該享有的社交自由,然而因為兩個人都修煉法輪功,互相來往就變成了被迫害的理由。王麗娟被綁架、抄家,她的家人也受到很大傷害,她丈夫整夜無法入眠,在無盡的焦慮擔憂中灑下男兒淚。
王麗娟經歷了一天一夜的迫害,於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回到家中。
法輪大法以真、善、忍作為修煉準則,洪傳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獲得了各國政府近六千項褒獎和支持信函、支持議案,然而卻在中國遭到中共邪黨的殘酷迫害。在血腥慘烈的迫害形勢下,法輪功學員以最平和的方式講真相、勸三退,這都是憲法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然而基層官員和警察為了謀求一己之私利,不惜出賣良知,助邪黨之惡,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肆意迫害,連最基本的人權都要剝奪。有的基層警察往上面推:我們也不願意迫害,都是上面讓我們幹的。可是你們現在迫害正法修煉者,將來遭到天理懲罰和法律制裁的時候,「上面」能扛下你們所犯下的一切罪惡嗎?江澤民下達了迫害的命令,可是如果沒有你們積極充當它的爪牙,江澤民一個人能迫害得了這麼多人嗎?江澤民都已經在地獄中了,你們還在給誰賣命?這可不是一句「上指下派」就能推諉得了的。大法弟子身受迫害,仍然希望參與迫害者能夠明白真相,回頭是岸。
(責任編輯:田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