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芳於二零二三年五月中旬向遼寧省第十四巡視組凌源市A501號郵政信箱(市政府門前的)投遞了控告遼寧省朝陽市建平縣法院法官李岩(女)、朝陽市建平縣國保大隊大隊長姜傑、張立慧的控告狀。巡視組一女給打電話說想當面見她,當時她有壓力沒去見。
八月份,她寫的控告狀被巡視組轉交到建平縣法院,法官回覆說在判決書上沒查出李岩法官有違法的地方。
八月二十日左右,劉玉芳又給巡視組一女人打電話(18524956109),對方問你有啥想法?還想告嗎?劉玉芳說,想。那個女人說:我們領導對你這事很重視,你去凌源天元賓館去那裏還有我們省巡視組在那辦公。姓李,18524956123。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劉玉芳帶上七、八份材料到凌源天元賓館去見省巡視組姓李的反映情況,被非法扣押。
劉玉芳女士,67歲,遼寧省凌源市小城子鄉肖杖子村。丈夫劉殿元,86歲,現被非法關押在瀋陽第一監獄。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劉殿在妹妹家被國保大隊姜傑等人綁架。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建平法院非法判78歲的他十一年半。遭受這七年牢獄迫害,劉殿元已經臥床癱瘓。(詳情請看明慧網《遼寧凌源市四口之家的遭遇》和《79歲老人被非法判刑11年半》)
劉玉芳萬般無奈,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在網上分別向12337、12389、12309、12380等部門提出兩點控告請求:(1)請依法追究遼寧省朝陽市建平縣法院法官李岩(女)、建平縣國保大隊姜傑、張立慧;涉嫌濫用職權、徇私枉法、栽贓陷害、綁架罪、故意製造冤假錯案。(2)請立即無罪釋放劉殿元、給予國家賠償。
劉玉芳女士控告說:「我好端端的一個家庭就這樣支離破碎了,我家的房子上長滿了雜草和小榆樹,屋內已出現多處塌陷,不能住了,我今年也六十六歲了,也無處打工,家裏沒有任何經濟來源,我現今的一切苦難都是建平縣法官李岩、建平縣國保姜傑、張立慧徇私枉法、濫用職權導致的。」
遼寧巡視組某女士:18524956109,李姓,1852495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