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監獄,曾經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日製造了駭人聽聞的惡性事件:迫害致死年僅30歲的四川人民廣播電台主持人、法輪功學員龐勛。
一、樂山嘉州監獄濫用職權
負責審核的工作人員要律師簽保密協議(說每個字都是機密),說這是監獄對劉嘉的「規定」。律師當然不同意簽字。監獄方面開始說劉嘉的那份委託書法律依據不正確,與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五日當時判決以生效的事實不符。另外,委託書的「辯護」事項,與當前開展的申訴代理事項不符,要律師修改。
反覆修改委託書,修改好了之後又告訴律師「正在統籌安排」。現在讓律師繼續等待,說白了實際就是變相拒絕律師會見。監獄這種行為已經構成濫用職權罪。
二、對劉嘉進行體罰和虐待
二零二四年八月底 ,劉嘉的妻子和妹妹去會見他。隔著玻璃看到劉嘉一米八的個子,原來一百五十多斤體重的人,怎麼會一下子變得又黑又瘦。與親人會見只給三十分鐘時間,隔著隔音玻璃,用打電話方式講話。她妹妹使用的聽筒根本就聽不清,兄妹對話互相聽不見,心裏乾著急!
他與妻子對話還湊合聽見,劉嘉告訴妻子:現在是所謂「考察期」(其實在這裏要被強行逼迫「轉化」),監獄限制他花錢的權利,卡上的錢一分不給花。每天「軍訓」(實際是一種體罰),在40多度的氣溫下被曝曬,所以皮膚黝黑。還有每頓只給吃一小團飯,劉嘉用手勢比劃了一下大約有雞蛋那麼大的一點飯菜,少的可憐,兩口就吃完了。
會見時,劉嘉身邊因站著獄警。
三、非法剝奪劉嘉的通信權
劉嘉妹妹給他寄的信和一些信封,查詢「已簽收」。可是問劉嘉,他說根本沒有收到信。而且監獄不給他紙和筆,劉嘉無法寫信,監獄非法剝奪劉嘉的通信權。
劉嘉,一九六九年生,曾任中國平安保險有限公司成都壽險分公司第三營業部資深經理。一九九五年修煉法輪功後,他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講真話、辦真事、做真人;與人為善、慈悲為懷;為人忍讓、謙卑,遇到矛盾向內找、多看別人好的地方,身體健康、家庭和睦,與同事關係融洽。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劉嘉曾經多次遭受慘無人道的迫害:二零零一年因上訪被上海勞教局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至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二日被四川成都市武侯區法院枉判處五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
二零二二年一月六日劉嘉開車到彭州辦事,被彭州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彭州市軍樂派出所綁架、入室搶劫。與劉嘉同時被綁架的還有彭州法輪功學員弓鬱彬被成都市國保警察及彭州市軍樂派出所警察綁架。劉嘉當天被劫持到彭州市「都市雲端酒店」四樓,宣布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遭刑訊逼供、暴力毆打,導致他左腿骨裂、膽囊炎發作,後他被送到醫院作了膽囊切除手術。一月二十四日他被劫持到彭州市看守所。彭州法院在十月三十日非法對法輪功學員劉嘉、聶宗國、弓鬱彬開庭,兩位律師做了無罪辯護後,劉嘉也為自己做了辯護,句句在理,法官被說得啞口無言。但劉嘉等三人均被冤判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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