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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郭美學遭誣判後上訴 煙台中院非法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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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九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龍口市法輪功學員郭美學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被龍口市法院法官遲亞囡非法判刑兩年後,隨即上訴。近日獲知,煙台市中級法院法官吳國岩罔顧法律,維持非法原判。

郭美學,男,今年54歲,家住龍口市北馬鎮東南村,是龍口市仁和群青工程有限公司員工。工作三十多年來,他兢兢業業,不計較個人得失。他無私的人品和敬業精神得到老闆和工友們的高度讚揚。大家都知道他是法輪功學員,說起他都舉大拇指。

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迫害法輪功後,郭美學多次遭迫害:

二零零七年七月,郭美學因堅持真、善、忍信仰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山東省王村勞教所受盡虐待。

二零二三年底,郭美學因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遭人惡告。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早上六點半左右,龍口市公安局政保大隊警察郭福兌及三個便衣在東南村邪黨書記呂常明的帶路下,綁架了準備上班的郭美學,藉口是郭美學在海岱鎮廠子附近向人講述法輪功真相。之後,警察非法抄家,搶走了郭美學的大法經書、真相資料等個人物品。當天上午,警察將郭美學帶到北馬派出所非法審問,下午將他拉去強行體檢,之後劫持到龍口市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

三月八日,郭美學被龍口市檢察院非法批捕。三月二十日,龍口市公安局政保大隊將案件移送龍口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四月十五日,龍口市檢察院檢察官呂莎莎罔顧警察先抓人再羅織證據等程序違法的事實、罔顧煙台市公安局政保支隊無權對印刷品進行鑑定的事實、罔顧公安部、國務院明確規定的十四種邪教組織沒有法輪功的事實、罔顧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五十號令關於法輪功類出版物全面解禁的事實,配合龍口市公安局政保大隊為完成「破案指標」而肆意製造冤假錯案,對郭美學非法提起公訴。

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下午,龍口市法院刑庭法官遲亞囡,在證人沒到庭、關鍵證據未經質證、煙台市公安局政保支隊出具的「認定意見書」被質疑的情況下堅持開庭,非法庭審郭美學。六月底,郭美學被非法判刑兩年。郭美學當即向煙台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從郭美學被非法抓捕到非法判刑,龍口公檢法沆瀣一氣,褻瀆法律。即便如此,郭美學年邁的父母還是不願放棄,從老家棲霞找到煙台中院,希望中院法官能依法辦案,無罪釋放兒子回家。遺憾的是,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前後,煙台中院刑三庭法官吳國岩對郭美學上訴案非法維持原判。

據悉,郭美學在看守所絕食抵制迫害多日,警察多次將他拉到煙台市北海醫院強制灌食,郭美學的身體狀況令人擔憂。

(郭美學遭迫害更多事實請見明慧網報導《郭美學被綁架逾兩月 山東龍口警察欲施司法迫害》《遭誣判兩年 山東龍口市郭美學絕食抵制迫害多日》《遭誣判後上訴 山東郭美學被看守所上鐐銬》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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