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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孔祥柱插播真相後遭受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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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雙鴨山市法輪功學員孔祥柱,二零零二年在有線電視網插播法輪功的真相後,五月一日被雙鴨山市刑警隊警察綁架、酷刑折磨,被非法判刑至少八年,在牡丹江監獄被迫害得奄奄一息,被家人從監獄背回家,兩個月後,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晚含冤離世,終年39歲。

插播的內容是: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無一害;還有揭露天安門自焚的「是自焚還是騙局」;插播時間:二零零二年四月下旬晚間新聞黃金時間段高峰期,播放時長大約二十分鐘。

中共為何不敢讓中國人接觸法輪功真相?為何仇恨讓人知道法輪功真相的善良人?還在被所謂的「一千四百例」和「天安門自焚」等騙局洗腦的中國人,二十五年來,不止孔祥柱一人為您付出了生命的代價;請敞開心扉,理性的了解一下真相吧。


孔祥柱

據孔祥柱父親生前所述:孔祥柱在成功地插播真相紀錄片後,因為想到還有地區沒有插播真相片的設備,想摘下來再到別的地區去插播救人,就返回到插播的地點想取下設備,被蹲守在現場的警察綁架到尖山公安分局,遭受到雙鴨山刑警隊警察殘忍至極的酷刑折磨,無論遭受怎樣的迫害,孔祥柱都沒有吐露相關學員的信息。警察把鐵器插入孔祥柱的肚子裏,把肚子紮出一個洞來,腸子流了出來……

當時插播地點是在雙鴨山市尖山區東平行路和五馬路交叉口主幹線(當年雙鴨山廣播電視局大樓在新興大街五馬路段),雙鴨山電視台有線電視覆蓋面之內的區域範圍都能接收到。世人證實在距離市區四十多公里的礦區和鄉鎮都收看到了真相片,善良的人們再一次忘記了中共「從來不認錯、不道歉」的邪惡本性,還以為它給法輪功平反了呢。

酷刑演示:多根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多根電棍電擊

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晚,孔祥柱被雙鴨山市刑警隊警察綁架。第二天,孔家接到孔祥柱在醫院進行搶救的消息,當家人趕到醫院時,孔祥柱已被推進手術室。他全身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整個後背都被電棍電焦,脖頸處打得骨肉分離。 兇手是主管610的公安局長凌清范及凌大威、李洪波、杜佔一、劉偉國等打手。 有警察聲稱是他自己用一把上鏽了的錐子將自己的胃部扎壞了。

在醫院裏,孔祥柱曾有一段時間神智不是很清醒(表現為口齒不清)。可就是這樣,警察仍然給他的雙手戴了一付錚亮的手銬,為了方便手術和術後護理方便,他只能穿著一個褲頭,身體整個赤裸著。不知道刑警隊用了甚麼樣的手法給他全身上下打得青一道、紫一道的,他整個後背竟像躺在電爐子上燙了個焦糊(電棍電的),更不知警察又用了甚麼手法,將他的脖頸處弄得骨肉分離。手術六天時傷口還沒拆線,這些警察對他「關心」升格了,又給了他戴了一付腳鐐子,並且將腳鐐子固定到床尾部,致使他連翻身都不能。而且,在拆線的第二天,孔祥柱就被警察急匆匆送進了看守所。獄警不許其他人和他說話。

酷刑演示:腳鐐
酷刑演示:腳鐐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日上午,孔祥柱遭雙鴨山市尖山區法庭非法審判,他高喊著「法輪大法好」走上審判台。法官問:送傳單和播放有線電視是你幹的嗎?孔答:「是!是我一人所為。我放的是真相,送的資料也是讓老百姓知道謊言背後的事實。是為了救度這些被謊言矇蔽了的眾生。」

法官問:你指控在刑警隊對你施暴,是否有此事?孔說:有。問:以何為證?孔祥柱撩起衣服,將前胸在警察施暴後生命垂危時被搶救的刀疤亮相給台下的眾人,並說:「以刀疤為證。」並聲明在警察施暴時刑訊逼供及一段時間神智不清時(懷疑警察使用了藥物)的一切言辭作廢。

孔祥柱被非法判刑至少八年,於二零零六年六月被牡丹江監獄十監區迫害致結核性腦膜炎,他曾一度昏迷,情況非常嚴重。七月在獄外就醫一段時間後,他仍不見好轉,下半身已不能動,大小便不能自理,精神恍惚,情況非常危急。家屬多次要求獄方放人,但獄方視人命如草芥,不顧他死活,欺騙他家屬馬上辦理保外就醫,但幾個月過去仍不見結果。在經過家屬長達十個月的努力下,牡丹江監獄才在勒索五千元的情況下,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將孔祥柱放回。然而,孔祥柱已被迫害得瘦骨嶙峋,身體極度衰弱,處於昏迷狀態,他於六月二十三日晚離開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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