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1點30分至3點,黑龍江省墾區公安局紅興隆法院對劉端慧的上訴開庭。在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後,劉端慧本人及其親友辯護人都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旁聽席上只有兩個劉端慧的親友在旁聽。
庭審前後,親友辯護人和兩個親友都與劉端慧作了短暫的交談。法庭沒有當庭宣判結果。二審合議庭成員:審判長郭晉;審判員李單丹、梁海燕;書記員孫函。
劉端慧,一九五五年四月出生,家住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寶清縣八五三農墾社區。她煉法輪功之前身體不好,稍微勞累就會眼前一黑暈倒,煉了法輪功後無病一身輕。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日,劉端慧因為百姓贈送法輪功真相資料,遭黑龍江省墾區公安局紅興隆分局清河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構陷。劉端慧被「監視居住」,街道的人十天左右就來家中翻一次。警察威脅說:「劉端慧,我告訴你!叫你姑娘不要再給我們打電話,否則你家的門,我讓你十把鎖都鎖不住!」家人告訴他們迫害的後果──法輪功早晚會「平反」,那時執行中共迫害政策的人就是替罪羊。這時派出所又使出偽善的手段,請她吃飯,說:「你看我們對你多好,還請你吃飯。」劉端慧以為他們有所改變,誰知他們卻背地裏準備起訴書,把她帶到發真相資料的地方,偷偷地拍照,說是「留個底」,但隨後他們就發出起訴書。
十一月中旬,劉端慧被構陷到檢察院,建三江法院預謀在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對她非法庭審。劉端慧被迫流離失所。
兩年半後,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九日,劉端慧被遼寧省大連市公安局港航分局刑偵大隊警察在大連市甘井子區泡崖子一區綁架。八月二十日或二十一日,她被雙鴨山市紅興隆八五三農場清河派出所警察從大連市挾持回清河派出所非法關押。
清河派出所警察欲將劉端慧投送雙鴨山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因她在體檢時查出高血壓、高血脂,不符合關押條件,雙鴨山市看守所人員拒收。
隨後,劉端慧被清河派出所警察以所謂「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名義非法關押,不讓她回家。她小女兒要求見見兩年未見面的媽媽,警察們明知道劉端慧老太是位善良的好人,仍拒絕母女見面,不讓家人會見。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劉端慧被建三江法院非法庭審,審判長是刑事庭庭長丁立昌(聯繫電話0454-5810941),書記員是陳志鵬。
劉端慧被非法判刑一年、勒索五千元。老人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後在家屬的要求下法院決定二審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