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曾陷冤獄十二年半 湖南永興縣許運炎又被綁架關押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九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郴州市永興縣61歲的法輪功學員許運炎先生,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日被永興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他被關押在永興縣看守所迫害已一個多月。

許運炎家住郴州市永興縣黃泥鄉羊衝村上坪組,他於一九九八年八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中,許運炎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曾兩次被非法判刑,累計陷冤獄十二年半。以下是他被中共邪黨迫害的經歷:

一、在永興縣看守所、拘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一年三月的一天早上,許運炎路過菜市場準備到地裏去幹活,被永興縣公安局黃泥派出所所長曹恆剛從背後抱住,另外三個警察圍上當即對他一頓拳打腳踢,將他綁架到永興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隨後又被劫往永興縣看守所關押迫害了三個多月。

二零零一年冬天的一天晚上,黃泥鄉政府十多個人闖進許運炎家裏,翻箱倒櫃,搶走同修放在許運炎家維修的幾台收錄機,還把他老母親臨終前留下的兩個光洋也搶走了,最後把許運炎綁架到永興縣拘留所非法關押了十五天。

二、在安仁縣看守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日,黃泥派出所所長曹恆剛帶領永興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夥同郴州市安仁縣公安局陳運清等警察暴力綁架許運炎。在安仁縣公安局,許運炎被非法審訊後,被劫往安仁縣看守所關押迫害。一天晚上,許運炎被押往安仁縣公安局軍山派出所刑訊逼供,警察用腳鐐把他銬上,兩個警察抓住他的雙臂按住肩膀,強行要他跪下。許運炎不從,警察就用腳往他腿上踢踹,致使他右膝關節脫位。許運炎頓時疼痛難忍,全身發抖。警察沒給他做任何處理,還把他的一隻手銬到摩托車上,就離開了。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第二天,許運炎被警察夾著抬上車,拉回看守所。看守所對許運炎沒有採用任何醫療措施,他動彈得趴著、慢慢挪動傷腿。有段時間許運炎還被逼著倒馬桶,將晚上拉了屎尿的馬桶倒掉、洗淨。此時的他只能趴在地上拖著傷腿,一點一點推著馬桶往前挪。

九個月後,許運炎被安仁縣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三、第一次在網嶺監獄遭受迫害

許運炎被安仁縣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後,被劫持到湖南省常德津市監獄調遣中心關押迫害一個月,之後又劫往湖南省株洲市攸縣網嶺監獄。

在網嶺監獄,許運炎每天二十四小時被幾個犯人包夾,無論吃飯,睡覺,上廁所都不能離開;每週要寫心得體會(要按監獄的內容寫),不寫,警察就指使包夾打他,有幾次,他被打得鼻青臉腫,牙齒脫落了四顆;有一次,宋姓警察指使包夾把他按在樓梯扶手上銬住,並用警棍毒打他;他還經常被剝奪睡眠,晚上不能睡覺;他還被強迫做奴工(做彩燈、焊電器、割線圈等)十三、四個小時。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許運炎結束七年冤獄,被放回家。

四、第二次在網嶺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下午,永興縣「610辦」、永興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及城關派出所一幫年輕人,以詢問控告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一事來到許運炎家,以他家有很多法輪功的物品為由,將他綁架到永興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許運炎被永興縣法院非法庭審,一個多月後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二零一六年初,許運炎又被劫入網嶺監獄關押迫害。在六監區,他每天被強迫到車間幹活十多個小時。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許運炎被調入「教轉監區」,頭幾個月被強迫天天看洗腦錄像,之後又被「攻堅」半年多,最後被「熬鷹」折磨的極度衰竭,被迫違心「轉化」。

'酷刑示意圖:抻著熬鷹'
酷刑示意圖:抻著熬鷹

二零一九年八月,許運炎因在隊列廣場不停的高喊「法輪大法好!」被「嚴管」。白天,他被關入一個一平方米寬的鋼絲籠子裏面,坐在一個充足氣的皮球上,兩個手放在膝蓋上不能動,否則威脅要被「殺豬」。「殺豬」也叫「劈腿」:由兩個人把被迫害人的兩隻手拉開,臉朝牆面,壓在牆上,另兩個人把被迫害人的兩條腿拉開,不斷的往兩邊拉成「一」字,讓人疼的無法承受,發出劇烈的慘叫呼喊聲,直到被迫害人被折磨的失去意識,不能發聲為止。

中共酷刑示意圖:劈腿
中共酷刑示意圖:劈腿

吃飯時間和晚上,許運炎被關在一個四平方米的有一個水泥台、一個大便池的房間。一頓給半碗飯,一天給三次水,加一起只有一杯水的量。天氣炎熱,許運炎整天一身是汗,衣服發臭,內褲正反面穿的呈黃泥巴顏色。獄警從門口路過都得找個口罩,同時用手捂一下鼻子。有時,許運炎被打的蹲廁所都蹲不下去,大便拉不出來,要自己用手伸到裏面一粒一粒地摳出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