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的根扎在了我心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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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三日】我是一九九八年下半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那天,我和老伴去姪女家串門,看到她家有幾個人圍坐一圈,在讀一本書。老伴聽了一會兒,說:「這書裏說的真好,也給我一本看看吧。」姪女告訴我們:「這是法輪功師父的著作《轉法輪》。」當時姪女就給我老伴請了一本《轉法輪》。姪女說:「還有師父在廣州講法的錄像帶,你們明天過來我家看。」

第二天一大早,我和老伴就去姪女家看師父的講法錄像,整整看了一天。師父講法的時候,我都是在睡覺。在回家的路上,我到處找廁所。後來看了師父的《轉法輪》才知道,這是師父給我淨化身體了,師父管我了,我有師父了!那一刻,我就像一個流浪的孩子終於找到了家一樣的感覺,我發誓一定要修煉法輪大法,跟師父回家。

修煉前,我是一個很強勢的女人,自私自利,怕吃虧,為一點小事就跟人家爭啊鬥啊,弄出一身病,患美尼爾氏綜合症,兩個膝蓋風濕關節痛,經常拉肚子,肚子痛起來死去活來。通過學法煉功,這些病都好了。

我老伴是我們鄉鎮上幾屆的中共邪黨書記,成天打牌,無所事事。修煉法輪大法之後,他不打牌了,冠心病也好了,我們都活的有滋有味了。不久,在我們家成立了一個學法小組,我成了為大家服務的義務輔導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大法,我老伴被威脅不准修煉法輪功,說要煉就要開除公職,子女不准上學、出國。老伴放不下這些東西,就向邪惡妥協了。他法也不敢學了,功也不敢煉了。從此他又回到常人哪去了,打牌,冠心病又犯了。

中共邪黨對法輪大法的迫害,沒有動搖我修煉法輪大法的堅定信念,我依然堅持學法煉功。二零零二年的一天,外地同修給我送來一張揭露「天安門自焚」偽案的光碟。我看了之後,知道是江澤民流氓集團為了栽贓陷害法輪功自編自演的欺世謊言。

我看後就拿給同修看,結果被不明真相的人把我舉報了。當地派出所警察和鎮上的人來我家非法抄家,將我綁架到當地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在看守所裏,我煉功打坐,不配合邪惡的安排。我給監室裏的人講法輪功是教人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的,不是像電視上宣傳的那樣,她們都相信我說的是真的。

監室裏的人看我很善良,對我很友好。看守所的生活很差,吃的是發霉的米飯,菜就是南瓜湯,我進去的時候她們都不吃。過了幾天,隊長來非法提審我,我就對他說:「要減肥到看守所來最合適。」隊長的臉拉的很長,不說話。但是第二天伙食就改善了,不是發霉的米飯了。

我從看守所出來 ,一點也沒受到影響,該幹啥就幹啥,也沒人來騷擾我。我照樣學法、煉功。二零零三年六月份的一天,我正在家裏,突然來了一夥人,不容分說的將我綁架到當地勞教所,對我說上次我在看守所的「案子」沒了結,要對我一年的勞教,所以把我綁架到勞教所裏來了。在勞教所裏幹奴工,還叫人「轉化」我,強制叫我放棄修煉。我不聽,也不寫。

從勞教所回來後,我還是學法、煉功。我和同修出去,在電線桿子上寫「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條幅。

二零零六年六月,邪黨惡徒要來抓我老伴,五月份我老伴被迫害去世了。我老伴去世不到一個月,派出所警察來我家裏幾次,沒有抓到我。別人告訴我兒子:「把你媽帶出去。」我兒子托人把我帶到廣州、深圳。我帶上一本《轉法輪》,離開了自己的家。

我到處打工謀生,去過廣州、深圳、上海、北京、成都,在成都一呆就是十年。走到哪,我都是大法不離身,有時間就看《轉法輪》,抄法、背法。這些年,我基本上都是獨修。

二零二二年,我來到南方的一個城市,找到了同修,他們都很精進。同修讓我買了電腦,教會我上明慧網。上了明慧網,我看到了師父的經文《為甚麼會有人類》、《為甚麼要救度眾生》。在夢裏師父點化我,我是簽了誓約下來的,我看到自己簽的誓約有一摞,有的紙張都變的發黃了。我要兌現自己的誓約,不辜負師父對我的慈悲救度。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中旬的一天上午,我去同修家,一進門就驚呆了:他們家的人被穿著便衣的男人控制著不准動。我到廁所小便還沒解完,他們就推門,一個女的,三個男的,都身著便裝。我褲子還沒有提上,就把我拽起來。那個女的搜我的身,從我兩邊的褲兜內搶走了四張真相傳單。他們有四、五個人,把我拽出廁所弄到客廳,女的揪我頭髮,一個男的用腳踢我的小腿肚。有兩三個人把我的手從前面反著背到後面,還使勁往上提,我的兩個手臂被他們弄的非常疼,都青紫了。一個人拿手銬反銬我,我雙手後背銬著摔倒在地上。那個女的說:「過癮了,用她練了手了。」我一個七十五歲的老人,被他們如此迫害,當時我全身顫抖。

中午他們把我綁架到派出所,有三個人強制我照像,我就左右搖頭,不讓他們照。這時他們才把我的手銬打開,我的兩個手腕都青紫了。他們把我非法關在派出所的滯留室。

下午五、六點鐘時,有一個女警察要帶我去做筆錄,說:「筆錄做完了,就可以回家了。」我不說話,也不搭理她。大約晚上十一點鐘左右,一個女警察帶著另一個女警察來了,對我說:「這是我們領導,給你這麼大的面子,你做個筆錄就回去了。」這個領導也對我說:「只要做了筆錄,就回去了。」我還是不說話,也不搭理這個領導。她們看我不配合,叫來另一個女警察,兩個人左右架著我的兩個手臂,左邊一個人還暗中使勁掐我的手臂,我很痛,但我忍著沒有說話。

她們把我強行拖到審訊室,強按我坐在鐵椅子上,我的兩隻手和兩隻腳都被椅子上的機關固定著。她們問我叫甚麼名字?哪個地方的人?住在哪裏?我一聲不吭。這時我的身體還是控制不住,不由自主的顫抖。警察說我是裝的。警察做不下去筆錄,他們說我是不是啞巴。我還是不說話。做筆錄只持續了大約半個小時,她們把我拖回原來的滯留室。

在走道上,我對她們說:「我不說話,是對你們好。」警察說:「你在裏面一句話都不說,現在說話了,你對你自己好就行了。」到了深夜兩點多鐘,三、四個警察開著警車把我送到醫院,給我做體檢。我的血壓高壓達到一百九十八,兩腿膝關節痛和腫大,腿上血管動脈硬化。

就是這樣的情況,他們還把我強行送到看守所。看守所拒收,看守所的工作人員說:「出現問題你們自己要負責任。」另外一個男警察想利用關係把我送進去,沒有成功,他們又把我拉到派出所。

在整個過程中,我心裏一直想著我就是不配合,我不想讓他們犯罪。我覺的這些警察的做法真可笑,可憐,可悲,沒有人性。他們對我的迫害,沒有一點理由。他們說我犯了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我說:「破壞了哪部法律實施?我一個農村老人,沒有文化,有甚麼能力破壞法律實施?」我不簽字。

我知道,我沒有做一點違背憲法和法律的事。我修煉的大法對人百利無害,我只做好事,不做壞事,敬天敬神。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大法的根扎在了我心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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