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兩次遭冤獄 遼寧本溪市趙會軍女士又被構陷到法院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本溪市60歲的法輪功學員趙會軍女士,被警察綁架關押構陷已經四個月,七月十九日被本溪市溪湖區檢察院檢察官馬晶構陷到本溪市溪湖區法院,負責審理法官是王冕。

趙會軍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在街上講真相,被受謊言毒害的人舉報,她被本溪市高峪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被警察非法抄家、搶走電腦等私人財物,她被非法關押在本溪市看守所。

趙會軍是家裏的頂樑柱。她丈夫沒有退休金,身患腦血栓、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一直是她照顧,女兒也沒有工作,全家唯一的生活來源就是她1500元的退休金。趙會軍被綁架後,原本由她支撐的家庭一下陷入困境。

趙會軍曾先後兩次被非法判刑,共計九年(二零零六年~二零一三年、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七年),期間她在看守所、監獄遭受了體罰、關小號、冰凍、吊銬、毒打、野蠻灌食等酷刑。她在本溪看守所曾遭受抻刑(定位)。在遼寧女子監獄,為了讓她「轉化」,她到監獄第三天就開始對她體罰,不讓坐凳子,白天站著,晚上就蹲著,不讓她睡覺。包夾(監獄的犯人)用拖鞋打,用皮帶抽,抓起頭髮往牆上撞,摔在地上用腳踢。就這樣每天最少打兩三次,每次都直到包夾打累了為止,她暈過去了就用涼水澆。惡徒們把她全身澆上涼水,頭朝地,手向後背,叫練飛機,衣服乾了就接著澆,而且開著窗戶凍,當時正是三九天。還把她的手腳用透明膠帶纏在一起,嘴封上,怕她喊,然後把她扔在冰裏;又抓著她的頭髮在地上拖(叫游泳)。每天逼她簽字放棄信仰,她不簽就用皮鞋跟踩她的手指腳趾,她的腳被踩爛了流黃水,手腫得不能拿東西,兩個小腿和踝骨被踢的新傷加舊傷,當時她的腳趾幾乎沒有知覺。當時她被折磨得便血、腎功能衰弱,尿急尿頻。不到一年發現她左腿小腿萎縮,她時常昏迷。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趙會軍第一次冤獄期滿回家時,原本身體健康、充滿活力的她,滿頭黑髮已花白,瘦得只有六、七十斤,神情呆滯,面容蒼老,當年她還不到五十歲。

本溪市高峪派出所地址:本溪市明山區合峪街富祥家園;郵編:117000
所長:孟照亮 13841423773 警號502478
刑偵副所長:熊剛:17804142860 警號502413(承辦人)
教導員李大林:15904149977警號:502532
治安民警:張建楠:13941426324警號:502560
白國財:117804142393警號502318
社區民警:李立鴻:15104142405警號:502770
趙廣彬:17804141803警號502680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