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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本溪馬秀三和邊立華被暗箱構陷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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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八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左右,法輪功學員邊立華和馬秀三接到本溪市溪湖區法院人員和本溪市平山區千金派出所警察送達的傳票,她們被公安和溪湖區檢察院暗箱操作,非法起訴至溪湖區法院。

馬秀三,81歲;邊立華,65歲。她們家住遼寧省本溪市平山區興安。因為修煉法輪大法,她們都曾經被中共非法判刑迫害,馬秀三三年,邊立華一年半。而且,邊立華在被非法勞教期間,被注射不明藥物,下身被迫害致殘,腿部不能彎、腳心不能著地。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左右,在接到所謂傳票和起訴書時,馬秀三和邊立華非常驚訝。在所謂的非法起訴書中寫道:她們兩人「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由本溪市公安局平山分局千山公安派出所執行監視居住,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由千山派出所執行取保候審。二零二三年三月九日平山分局向溪湖檢察院移送起訴。」

而此前,她們根本不知道她們曾被「監視居住」和「取保候審」,因為沒有人告訴她們這樣的情況。

最奇怪的是,所謂的非法起訴書中,沒有檢察官的名字,只蓋了一個本溪市溪湖區檢察院的公章。

後經馬秀三和邊立華聘請代理人到檢察院確認,才得知,承辦的檢察官是衡力源。溪湖區檢察院人員,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向溪湖區法院非法起訴,承辦法官叫王冕。

近期,馬秀三和邊立華的代理人到本溪市溪湖區法院要求閱卷,遭法院人員拒絕。

在此過程,公、檢、法均是暗箱作業,欺騙和構陷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馬秀三和邊立華。

事件起因

公、檢、法構陷法輪功學員馬秀三和邊立華的起因是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警察在邊立華家的非法抄家。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本溪市公安局平山區分局千金派出所七、八個警察,闖進法輪功學員邊立華家中,只有一個人穿警服,非法搜查,《違反警察法第二十三條(未著裝)》,沒出示搜查證、立案決定書。

當時邊立華質問這些人:你們是幹甚麼的?為啥私闖民宅?只有一個穿警服的警察,在離邊立華一米多遠的地方,拿出證件晃了一下,沒給她仔細看,他們自稱是警察。

那幾個人不由分說,就搶走了邊立華的八十餘本大法書籍、筆記本電腦和播放器以及其他私人物品。

當時,馬秀三也在邊立華家中。因邊立華的母親在不久前過世,邊立華在被非法勞教期間被迫害致身有殘疾,馬秀三在她家幫助整理邊立華的母親留下的遺物。因此,警察將馬秀三劫持到她自己家,也非法抄了她的家。

警察還將馬秀三劫持至派出所,誘騙馬秀三,讓她用手指著那些大法資料,說是邊立華家的。當時馬秀三說,是邊立華家的東西,為啥讓我指認呢?!可警察卻脅迫她,非讓指認拍照。

馬秀三老人曾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中國傳統新年來臨前夕,馬秀三老人到本溪市看守所,善心的給被非法關押在此的一名法輪功學員存錢,被看守所人員當場非法扣押。

為抵制警察對自己的迫害,時年七十七歲的馬秀三聲明信仰法輪功合法,自己無罪。馬秀三從正月初三(二零一九年二月七日)開始絕食,初九,被送到本溪市金山醫院,因她的身體狀況堪憂。

家屬已為老人聘請了維權律師。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本溪市平山區法院對馬秀三非法開庭。因律師未及時得到通知,未能出庭為老人做無罪辯護,後馬秀三被誣判三年。

邊立華曾被非法勞教 下身被致殘

二零零一年,邊立華被非法勞教三年。在非法勞教期間,她絕食反對非法關押,後被強行灌食時加入了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致使她回家半年後,出現雙腿嚴重彎曲,疼痛難忍,從腰部往下疼痛難忍,非常痛苦。

酷刑演示:強行灌食不明藥物(繪畫)
酷刑演示:強行灌食不明藥物(繪畫)

邊立華通過煉功,能夠扶牆行走,但是腳心不能著地,半個腳背著地,兩條腿不能打彎,像個木棍子,不能長時間站立,是多發性硬化症。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本溪市公安局平山分局千金公安派出所管轄下的興安派出所警察和興安化肥社區大約二十多人,像土匪一樣闖入邊利華家,搶掠大法師尊法像和大法書五、六十本,筆記本電腦和打印機等私人物品,以及她家的四萬餘元現金。邊立華被非法關押在本溪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邊立華被本溪市平山區法院誣判一年六個月。

如今,馬秀三和邊立華兩位善良的老人僅僅因為信仰,被本溪市平山區分局千金公安派出所警察、溪湖區檢察院、溪湖區法院合謀構陷。對於此冤案的詳細情況還在進一步追蹤。

相關信息:
溪湖區檢察院承辦人:檢察官 衡力源 電話024-45830680。
溪湖區法院承辦人:法官 王冕 電話024-42885848
法官 郝姓助理 024-42885883

(責任編輯: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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