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志軍,今年約53歲,原衡陽車輛段郴州列檢所職工,於一九九六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他按真、善、忍法理嚴格要求自己,工作兢兢業業,挑著累活髒活幹,不遲到、不早退;即使他到同學、戰友家玩兒,也主動幫助做家務搞衛生;是人見人誇的好人。
法輪功學員廖志軍 |
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瘋狂迫害中,廖志軍多次被中共邪黨綁架、非法關押,他曾一次被非法勞教、三次被非法判刑,累計陷冤獄十三年半。
以下是廖志軍被中共邪黨迫害的部份經歷:
1、在車站廣場晨煉,在郴州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同年九月中旬,郴州市公安局政保科陳剛等多個惡警將在車站廣場晨煉的廖志軍綁架,並將他劫持到郴州市看守所關押迫害了一個月。
2、進京為法輪功鳴冤,在新開鋪勞教所被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廖志軍進京為法輪功鳴冤,在天安門廣場被北京惡警綁架,後被劫往湖南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衡陽車輛段來人將廖志軍劫回後,將他關押到衡陽看守所迫害了一個月。回單位後,廖志軍又遭非法軟禁,單位安排專人對他監視、「轉化」。廖志軍不放棄信仰,拒絕所謂「轉化」,「610」與衡陽市勞教管理委員會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五日決定,將他劫往長沙新開鋪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3、一家四口被綁架、非法關押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廖志軍被郴州市國安局惡警從工作單位綁架到郴州市看守所。同日,他的父親廖松林(廖松齡)、母親孟慶蓮、妻子張燕也被綁架到郴州市看守所,廖志軍被關押迫害了三十八天。
4、第一次被枉判三年半,在津市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日,廖松林、廖志軍父子被郴州市國安局六個惡警入室綁架。當時廖志軍高喊:「法輪大法好」!一惡警見狀立即拿毛巾捂堵他的嘴,另外幾個惡警把他架住拖上警車,拉往郴州市看守所。一下警車,廖志軍又高喊:「法輪大法好」!一直喊到被推進監室,監室裏的犯人拿一床被子蓋住他的頭,然後拳腳往身上一頓猛烈毒打,名為「包人肉餃子」,打過之後,犯人問他:還喊不喊?廖志軍繼續喊時,犯人拿來一條毛巾勒住他的嘴,然後繫在腦後。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六日,廖松林、廖志軍父子分別被郴州市北湖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三年六個月。父子倆上訴後又被枉法裁決:維持冤判。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三日,廖志軍被劫往湖南常德津市監獄收押中心非法關押。期間惡警指使犯人對他進行毒打,並用抹布堵嘴。
二零零九年三月六日,廖志軍被劫入津市監獄關押迫害。在津市監獄一監區球場,一監區惡警副大隊肖劍指使大隊事務犯把廖志軍身上的衣服扒光進行毒打,他的兩條大腿內側被打的稀巴爛。惡警肖劍還指使事務犯將廖志軍按在床上,雙手反銬在頭頂上的床頭欄杆上銬了十來個小時。廖志軍雖然身體躺在床上,但手反銬在頭頂上,疼痛至極。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九日,廖志軍拒絕做奴工,警察肖劍又指使黎姓獄警把他雙手拽過頭銬在上鋪的欄杆上站在地上銬了一天;第二天又把他雙手拽過頭銬在樓梯口欄杆上;第三天看他腳腫得很大,又勒令其他犯人將他按躺在床上,把雙手拽過頭頂銬在兩張床頭的欄杆上銬了二天,屎尿都拉在床上。
5、第二次被枉判四年,在網嶺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八日,廖志軍和妻子張燕在上班的路上被郴州市公安局蘇仙分局國保大隊廖炳剛、楊雄軍等十多個便衣綁架,當晚張燕被放回,廖志軍被劫持到郴州市看守所關押迫害。
廖志軍被郴州市蘇仙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後,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被劫入網嶺監獄關押迫害。廖志軍拒穿囚服,警察謝姓教導員、中隊長譚靈甫指使四、五個刑事犯將他架起,扒光他身上所有衣服,換上囚服,並強行給他戴上腳鐐。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廖志軍在寫思想彙報中,寫了「法輪大法好」五個字,一大隊三中隊警察肖金元氣急敗壞,指使刑事犯皮程武等四人將他按倒在辦公室的地上,用警棍使勁抽打其臀部,後來廖志軍當著來監區巡視的監獄教育科的張振民和一大隊鄒姓大隊長的面脫下褲子給他們看被打青紫的部位時,他們卻視若無睹。警察肖金元隨後將廖志軍關進監舍不准他出來。
二零一四年剛過完中秋節的第二天,警察肖金元以擾亂監管秩序為藉口,將廖志軍銬在剛好可以兩手抱住的樹上,指使包夾用一條長髒布勒緊廖志軍的嘴巴並綁在他的脖子上,白天銬在烈日下曝曬,晚上又把他銬在監舍的床柱上折磨。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七日,廖志軍在監獄服刑人員大會上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關進監獄牢中牢──隔離室,後七天又被關進禁閉室。在隔離室罰站的第三天,廖志軍因不配合罰站並要煉功,被警察教導員陳志剛一頓電棍電擊後,再戴上腳鐐、手銬罰站。在關禁閉期間,廖志軍每天罰站和端坐交叉進行,罰面壁站五小時以上,端坐在水泥板上(冬天就像坐在冰塊上一樣)十來個小時,稍有不從,電棍、手銬、腳鐐、束身衣就都來了。十五天後,廖志軍從禁閉室出來時,人都變了形,手拿東西都拿不穩。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二零一五年三月,警察肖金元再次以「莫須有」的罪名把廖志軍關進禁閉室十五天,後因廖志軍拒絕給他們打「報告」及「蹲下講話」的無理要求,再被延長關進禁閉室十天。開始進禁閉室時,廖志軍大聲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教導員陳志剛拿來四根電棍,扒光了他身上的衣服,足足電了他兩分鐘,見廖志軍還在喊,就強行把他鎖在束身椅中,直到晚上十一點鐘,見廖志軍喊得沒力氣了,身上衣褲也全都濕透了,才從束身椅上放下來。
中共酷刑示意圖:約束帶捆綁 |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廖志軍被弄到高度戒備監區(「610辦」在監獄設的一個超越人體承受極限的煉獄)轉化班進行強制「轉化」。當天晚上,廖志軍被罰站一夜,第二天手腳高度浮腫。廖志軍被罰站時,只要一閉眼,值班的服刑人員就用花露水往他眼睛裏噴。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廖志軍結束冤獄,走出網嶺監獄。
6、第三次又被枉判四年,在網嶺監獄繼續遭受迫害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廖志軍在郴州市蘇仙立交橋下河邊講真相時,遭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四個便衣綁架,在郴州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六月十二日又被劫往郴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廖志軍被郴州市蘇仙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後,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又被劫往網嶺監獄關押迫害。剛到監獄,廖志軍拒絕換囚服,被賀姓警察指使幾個事務犯強行脫下他的便衣,換上囚衣,用手銬將他銬在收教大廳的窗子上幾個小時。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廖志軍被關到高度戒備區後的時間裏,警察副教導員譚平平專門從生產隊挑選兩個心狠手辣的罪犯,對廖志軍高密度施壓,警察輪番對他「洗腦」。在十監區,廖志軍被剝奪睡眠,晚上不准他睡覺。廖志軍與警察譚明貴理論說:死刑犯都不能剝奪睡覺的權利,何況我還不是死刑犯,憑甚麼不允許我睡覺?警察譚明貴說:不允許你睡覺,你拿石頭打天啊?
酷刑示意圖:抻著熬鷹 |
廖志軍不配合無理的要求,經常被兩個犯人搧耳光,還被抓起頭往牆上撞,一犯人還踢他小腹處,當時廖志軍就被踢得腹部劇痛,疼痛難忍,兩三個月痛感才消失。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廖志軍被關到生產隊做奴工,做的全是粗製濫造的假冒名牌出口到海外多個國家及台灣的衣服。其中有做摩托車雨衣的生產線,那雨衣的袋子上寫的廣告是專注雨衣三十年的生產商。
責任編輯: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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