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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市場監管幹部段向輝遭一年冤獄等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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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郴州市現年55歲的段向輝,男,正科級幹部,在湖南郴州市北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於二零一一年修煉法輪大法。二零二零年七月的一天,因在工作期間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人惡意舉報,被蘇仙區法院非法判一年(二零二零七月至二零二一年七月),並被勒索罰款1000元;後被非法關押在湖南株洲市攸縣網嶺監獄迫害,被單位開除等迫害。

在網嶺監獄期間,段向輝遭到那些真正的刑事犯罪分子,如貪污犯、詐騙犯和盜竊犯等等惡人的迫害,這些人也被稱為「夾控」,獄警安排、慫恿他們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

一、肉體上的迫害

夾控犯人對法輪功學員非打即罵,這是常態,他們就想盡辦法來懲罰你,折磨你。常用的手段有:

1、冷天往身上潑涼水。
2、撕胯,即用力把你的腿向兩側拉直,使得你疼痛難忍,但表面看卻沒有任何傷痕,可是你幾天行走都困難,因為筋被拉傷了。
3、你想上廁所小便就是不讓你上,還要你跑或跳的,那種忍受的感覺很難受的。
4、打耳光或是不讓你睡覺等等。

中共酷刑示意圖:劈腿
中共酷刑示意圖:劈腿

以上酷刑段向輝都經受過。

段向輝被非法關押在十監區207監室迫害時,在二零二一年過年前的約二十天裏,幾乎天天挨打,而且一天還不止打一次,有時打二、三次,總有理由和藉口的,特別是做錯了甚麼事情後更要挨打。按夾控犯人薛要軍的說法,他是經過了主管教官劉曉良警察請示的,其目的就是要打掉法輪功學員的傲氣,使段向輝臣服於他們,在他們面前要老老實實,俯首帖耳。

當時那裏還有兩個夾控犯人異常的兇狠和凶殘的:一個是裴澤明,一個是齊祖良。對於不寫放棄信仰的所謂「四書」的,刁難和找茬是常事。本來被子疊的好好的,或是衛生搞的好好的,故意說你搞的不好,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體罰或懲罰。有法輪功學員被強制坐老虎凳,戴反手銬或正手銬十餘天的,吃飯、睡覺或上廁所都成問題。監獄的目的就是要法輪功學員轉化,即寫「四書」,採取的手段真是太殘酷、太殘忍,非人所能承受。

二、精神迫害

強制洗腦或是轉化的內容就是讓法輪功學員看一些造假、誣蔑和誹謗法輪功的內容;或是宣傳邪黨的「偉、光、正」的節目等等。幾乎每個星期強迫寫謾罵大法和師父的文章,吃飯前強迫你大聲污衊法輪功、唱邪黨紅歌。

法輪功學員沒有發言權,一旦說了甚麼,夾控犯人就會說你不老實,不認罪誨罪,不服從改造,是反黨反社會的行為等等,大帽子、大棒子就打過來了。

三、經濟迫害

段向輝從監獄回來後,被單位開除,並受到了原單位和社會歧視及不公正待遇。比如,段向輝在一九八四年參加工作,在迫害前有三十六年工齡,如果在原來的單位,市場監督管理局,即事業行政單位,三十年的工齡是可以辦理退休。段向輝現在退休年齡必須要到六十歲才能夠辦理,也就是說,這期間還必須交納養老保險金,社保局只承認段向輝交納了六年的養老保險,即從二零一四年起, 以前的都不算了,因為原市場監督管理局從二零一四年才到社會保障局購買養老保險,即三十年的工齡就打了水漂。還必須購買九年的養老保險金,才滿十五年,到了64歲才能辦理退休手續。當然,退休費也是很低很低的,根本不能與他原公務員身份相比。北湖區社保局的人解釋說,這是對原機關事業單位「犯罪分子」的一種懲罰。這是中共從經濟上強加的對段向輝的迫害,因為他不僅沒有罪,也不是罪犯,而且是按真、善、忍修煉做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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