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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遭中共迫害 寧夏張毓真在法庭上自辯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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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七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寧夏報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寧夏銀川市永寧縣法輪功學員張毓真被非法開庭。她的辯護律師為她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張毓真也表示:「我沒有犯罪,我無罪,應該無罪釋放。」庭審沒有結果。

在修煉法輪功前,張毓真多種疾病纏身──膽結石、胃病、健忘症、風濕病等等;修煉法輪功後,她獲得身心健康,整天樂呵呵的,把80歲的老母親接到自己家裏照顧。親戚們見了直誇她人好。張毓真為人正直,樂於助人,小區家屬樓道一年四季被張毓真打掃得乾乾淨淨,人們誇她是個好人。買菜時,若是發現多一個玉米、多幾根辣椒,都會給賣家送回去。賣菜的人會說:還是信佛的人善良。

這樣善良的婦女張毓真,曾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被綁架並非法判刑、陷冤獄一年三個月,二零一九年十月才回家。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二點左右,張毓真在銀川市商城給百姓發放真相資料,再被跟蹤綁架,她被非法關押到銀川市看守所。隨後,張毓真被構陷到西夏區檢察院和西夏區法院,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三點十分左右,對張毓真的非法庭審開始。張毓真滿頭白髮,出現在法庭上,人雖清瘦,但精神狀態還可以。

庭審中,法官虎桂花讓張毓真回答問題時,站起來,不回答問題時,坐下休息。公訴人徐焱用「刑法三百條」惡意構陷張毓真。辯護律師為張毓真做了無罪辯護。

法庭上,辯護律師問張毓真:「你為甚麼煉法輪功?煉法輪功的目的是甚麼呢?」張毓真回答:「我以前身體不好、渾身是病,自從煉了法輪功,我身上的病全好了,身體健康,再也沒有打過針吃過藥。我煉法輪功是為了強身健體,做個好人。」

公訴人以編造的證人和理由,加害張毓真,並以張毓真二零一八年因做好人、為百姓傳真相而被冤判一年三個月的事實,企圖加重迫害張毓真。

張毓真的辯護律師指出;聽說的事情不能作為法律依據,明顯是拼湊的證據。

庭上播放了監控拍到的視頻內容,視頻人物很遠、很小,看不清。張毓真的辯護律師說,畫面裏的人看不太清,根本沒法辨。這也證明不了甚麼,只能證明張毓真是一個法輪功修煉者。她的行為沒有導致任何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的損失或傷害,也沒有擾亂公共秩序,更沒有損壞公共利益,所採用的手段也是和平的,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沒有絲毫社會危害性。

針對張毓真曾經多次被邪黨迫害,包括被非法判刑一年零三個月和非法拘留,公訴人肆意建議刑期數年。張毓真;「我不同意,我啥壞事也沒幹,我沒殺人沒放火,只想按真善忍做個好人,我沒有罪。」

律師說:「張毓真修煉法輪功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強身健體和淨化人心,並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而不是為了破壞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因此她沒有主觀上破壞法律實施的故意。信仰屬於意識形態範疇,是思想領域的事,而人的思想是不能構成犯罪的,只有人的行為才能構成犯罪,在司法實踐中,認定犯罪要求主客觀相統一,不但主觀上要有故意或過失,而且客觀上要實施了危害社會的行為,因此不管一個人信仰甚麼,只要她在客觀上沒有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就不能對信仰者定罪量刑,而就本案而言,張毓真客觀上並沒有實施破壞法律和行政法規實施的行為。」

律師接著說:「本案沒有張毓真參加×教組織的證據。張毓真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公民,一個普普通通的法輪功修煉者,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她是一個正直守法的公民,張毓真究竟利用了哪個邪教組織?它的組織形式是甚麼?它的機構、成員、職能人員、管理形式等等都是甚麼?這個組織的住所地是在國內還是國外?張毓真是這個組織的甚麼官職?有甚麼能力可以利用該組織?誰聽她的?她下的甚麼命令?怎麼利用的?她有沒有從該組織處接受過指令或資助等等?至今,沒有相關的證據來證明。」

律師說:「沒有張毓真破壞任何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實施的證據,沒有我的當事人破壞了哪一部法律或行政法規,以及破壞了那一條法律從而導致該法律或行政法規在實際社會生活中得不到貫徹執行。因此,辯護人認為,張毓真既沒有利用邪教組織也沒有破壞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是無罪的。我做的是無罪辯護,張毓真應該被無罪釋放。」

當法官問張毓真和辯護律師是否張毓真的一部MP3和一部白色vivo手機及資料是沒收還是歸還給她,張毓真和辯護律師一致認為應該全部歸還給張毓真。

審判長問張毓真是否認罪認罰?張毓真說;「我不認罪認罰。我沒有犯罪,我無罪,應該無罪釋放。」張毓真也表示:「為了健康身體我不願意(放棄法輪功修煉),我不會放棄自己的信仰。」審判長聽後表現很惡劣。

本次庭審結束,沒有結果。

所有參與執法人員信息:
杜忠:138 9539 5544
楊斌:138 9507 8282/ 151 2182 7538
薛鵬:187 0967 5306
何威:182 0967 1771
王京京:177 5230 9997
西夏區檢察院
檢察官:徐焱:175 0950 8166(案件主要負責人)

舉報人:趙東;132 8958 9033
證人:崔和忠:151 2184 6861
西夏區法院
許迎春:審判長,1973年1月23日生人
電話:13895310161
辛建國:法院院長,黨組書記,1971年4月25日生人。
電話:17795086700
法官:虎桂花,1982年5月1日生人。
電話:18895290651
辦公室;0951-3011022
銀川市看守所電話:0951-8610880
銀川市看守所值班電話:186 9516 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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