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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銀川永寧縣善良婦女被枉判一年多、出牢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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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寧夏報導)寧夏銀川永寧縣善良婦女、法輪功學員張毓真於2019年3月19日被非法開庭開庭,枉判一年三個月,於2019年10月20日從銀川看守所回家。

張毓真被非法關押後,很多人很同情她,說:這麼好的人被關押,共產黨真是邪惡呀。張毓真學大法後無病一身輕,為人正直,樂於助人,小區家屬樓道一年四季被張毓真打掃的乾乾淨淨,人們誇她是個好人。

張毓真女士2018年7月20日下午在家被閩寧鎮派出所人員和永寧縣國保人員綁架。當時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30多個便衣警察強行控制了張毓真的老伴王和平,用恐嚇威脅的手段叫他手指著牆上的大法圖片,他們一邊拍照,一邊大聲吼叫著。有個叫馬國文的大聲對王和平吼道:「你煉沒煉法輪功?」王說:「沒煉。」馬國文說:「沒煉就罵一下……不罵就證明你煉了。」王和平說:「我不會罵人,從來沒罵過人。」

張毓真夫婦被劫持到派出所,一晚上遭受車輪式審訊、熬鷹,不讓吃飯喝水,不讓睡覺,還不許大小便。警察非法抄走家裏的電腦、打印機、DVD播放器、盤片、《轉法輪》等私人財物及現金兩千元、私家車鑰匙。張毓真7月21號被非法關押在銀川市看守所,據悉在看守所被迫勞動,做一種手工花。

10月11日,張毓真被國保人員構陷到永寧縣檢察院。11月2日檢察院以證據不足將案子退回到公安局。國保人員又一次將張毓真構陷到檢察院。11月20日檢察院第二次將案子退回到公安局。

2019年3月19日上午十點,西夏區法院在八號法庭對張毓真進行非法庭審。庭審當天只允許兩位家屬進庭旁聽。張毓真老伴被法官說是「證人」不能參加旁聽,讓他去隔壁的房間看電視直播,到隔壁房間沒坐多久又被趕出來,說是電視直播也不能看,張毓真老伴只好在法庭門外坐著。開庭前,有幾個聲稱是人大的旁聽者,都是便衣著裝,還有法院的人。

張毓真被強制戴著手銬,被兩位女法警劫持上法庭。張毓真滿頭白髮,面黃肌瘦,視力模糊,聽力嚴重下降,遲鈍,身體虛弱。法官讓法警解開張毓真手銬。公訴人劉麗、丁澤宇開始構陷張毓真,把所有大法書籍說成是法輪功宣傳品,而且構陷內容都不是張毓真本人所說,資料不到20份變成300多份,妄圖以製作和傳播的所謂「罪名」構陷。公訴人丁澤宇很是囂張,污衊大法。辯護律師一一駁回。

律師拿出新聞出版署50號令,和公安部公布的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指出擁有法輪功資料都是合法的。丁澤宇說新聞媒體不能作為法律依據,還要求律師拿出原件。律師說國務院文件屬於國家機密文件,就連一般的地方政府和機關單位、檢察院、法院都沒有,律師怎麼可能會有原件?這是個基本性常識問題。

公訴人丁澤宇說根據自己辦理這類案件的多年經驗,有打印機肯定是「製作」了。公訴人劉麗說資料既然是自己學習的,為甚麼要製作大量的一模一樣的《明慧週刊》。律師辯護人說,《明慧週刊》是一週一刊。每個內容都不一樣。是修煉人自己用來學習的,不是傳播的。你說傳播了,在甚麼地方傳播的?傳播給誰了?證人是誰?

公訴人劉麗、丁澤宇以刑法三百條的名義定罪一年六個月。律師要求當庭無罪釋放;張毓真也要求無罪釋放。

庭審兩個多小時就結束了,審判長當庭沒有宣判結果,聲稱案件「重大」,要上級領導決定,擇日宣判。家屬被法警急急忙忙趕出來。

最終一審非法判決張毓真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張毓真提出上訴後又撤訴,於2019年10月20日從看守所回家。

在修煉法輪功前,張毓真多種疾病纏身:膽結石、胃病、鍵忘症、風濕病等等,苦不堪言;修煉法輪功後,獲得身心健康,無病一身輕,人也精神了,整天樂呵呵的,不再計較是非。家裏80多歲的老母親,兒子兒媳嫌老人拖累都不管不顧,張毓真把80歲的老母親接到自己家裏照顧,也不要他們一分錢,照顧的又白又胖,給親人們省了很多心,親戚們見了直誇她人好。張毓真被非法關押後,80多歲的老人孤苦伶仃沒人照顧,整天盼著女兒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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