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宜春市公安局副局長杜志剛被開除公職
二零二三年八月,原江西省宜春市公安局副局長、二級高級警長杜志剛嚴重違法,被開除公職。
杜志剛,男,漢族,一九七一年四月出生,江西省豐城市人。主要履歷: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任宜春市黨委委員、袁州區公安分局局長;二零二一年十月至二零二三年五月,任宜春市公安局副局長。杜志剛在這幾年任職期間,對宜春市多位法輪功學員的被綁架、關押、酷刑折磨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責任。
下面是杜志剛任宜春市袁州區公安分局局長、宜春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宜春市減震器廠退休職工,七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徐根英在回到借住屋時,突然遭數名袁州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非法抄家,打印機、電腦等私人物品被搶走。徐根英老太太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日,宜春市袁州區法輪功學員吳銳購買了六月二十二日的高鐵票,將去內蒙探親,途中在北京轉站,購票信息即被當地派出所獲知。宜春市袁州區彬江鎮三拱橋社區主任等相關人員實施阻撓,吳銳及家人被強迫取消車票。後吳銳的親屬出小區時,發現被盯梢。
◎二零二二年二月明慧網報導,宜春市七十多歲的女法輪功學員殷冬梅被非法判刑三年,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吳金榮(音)被非法判刑兩年。她們的被綁架、非法關押正是發生在杜志剛任職宜春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
二、原南昌市進賢縣政法委負責人王平輝被查
二零二四年二月七日消息,南昌市進賢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王平輝被查。
王平輝,男,漢族,一九七一年五月出生,江西省進賢縣人。主要履歷: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任進賢縣政法委負責人。對期間發生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抄家及關押等迫害負有直接的領導責任。
◎二零二零年二月八日上午,進賢縣李渡鎮六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李芳蘭在街上貼大法真相不乾膠時,被人跟蹤。晚上十點多,李芳蘭遭進賢縣國保大隊六、七個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之後李芳蘭被非法判刑三年,遭入獄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進賢縣六十九歲的法輪功學員鄒六美在家中被李渡鎮派出所、進賢縣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此前,鄒六美遭李渡鎮派出所和李渡鎮政府人員多次騷擾。十二月二十八日,鄒六美被非法抄家,之後鄒六美被非法關押五天。回家後,鄒六美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進賢縣五十九歲的法輪功學員萬桃英被進賢縣民和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被劫持到南昌市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後被轉刑拘關押於進賢縣看守所。之後被非法判刑九個月,被勒索罰金五千元。在看守所期間,萬桃英絕食絕水十多天,身心遭受巨大傷害,胃部出血。
三、原南昌市西湖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王松國被立案審查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日消息,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紀委區監委對南昌市西湖區政府辦公室原副主任王松國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王松國,男,一九七八年八月出生,漢族,江西省安福縣人。主要履歷: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任南昌市西湖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西湖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期間對南昌市西湖區所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被綁架、非法庭審、非法判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左右,吉安市泰和縣六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龔玉秀,在南昌市被南昌市西湖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在綁架龔玉秀前,西湖公安分局警察曾經拿著龔玉秀的照片,找南昌居民暗訪。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南昌市五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吳志萍被南昌市西湖區檢察院非法立案。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遭西湖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吳志萍被西湖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劫送到江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上午,南昌市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楊春秀被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非法庭審。楊春秀進入法庭和被非法庭審過程中,雙腳始終被強制戴腳鐐。十一月十五日,家屬收到判決書,楊春秀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勒索罰金五千元。
四、原吉安市遂川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德俊被查
二零二四年五月,原江西省吉安市遂川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德俊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李德俊,男,一九六六年二月出生,雲南省普洱縣人。主要履歷:曾任江西省吉安市遂川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二零零八年四月至二零一零年四月,李德俊任職江西省吉安市遂川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刑警大隊大隊長,對期間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負有直接責任。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左右,吉安市遂川縣法輪功學員葉劍平,遭到遂川縣公安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被抄去私人物品。
五、原江西省新余市市長洪禮和被查
二零二四年六月,原江西省新余市市長、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洪禮和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洪禮和,男,漢族,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出生,江西省余幹縣人。主要履歷: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三年一月,先後任職江西省新余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代市長、市長、市委書記;二零零七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先後任職江西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期間對所在地區法輪功學員的被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二零零零年一月,新余市法輪功學員李烈鳳被新余市公安局警察綁架,在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五天。二零零零年十月,李烈鳳被新余市國安局警察跟蹤,被新余市渝水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後被劫入市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回家幾天後,被送入省女子勞教所非法關押迫害。二零零二年一月,李烈鳳被新余市「610」、市政法委、市公安局等合夥綁架、毆打,被非法關押「洗腦班」強制洗腦迫害。
◎二零零零年,新余市法輪功學員李春鳳遭綁架、非法關押,後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二年一月,新余市法輪功學員蔡建於被強行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七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的十年期間,洪禮和擔任江西省主要負責人期間,南昌市法輪功學員張淑君被非法判刑十年,在監獄遭酷刑折磨,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含冤離世。
南昌市法輪功學員陳向陽,二零零六年三月被綁架,並被非法重判十一年,被非法關押在江西省豫章監獄遭受各種酷刑摧殘。
此外,這十年間,江西省還有許多法輪功學員遭受了綁架、非法關押、酷刑折磨等種種迫害。
六、原南昌市進賢縣東湖區政法委書記胡志強被查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消息,南昌市進賢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胡志強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胡志強,男,漢族,一九六八年二月出生,江西省南昌市人。主要履歷: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八月,先後擔任南昌市東湖區政府副區長、南昌市東湖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對期間南昌市東湖區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負有直接的領導責任。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一日下午,南昌市六十多歲的廖姓女法輪功學員在東湖區墩子塘附近講真相時,被墩子塘派出所警察綁架。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南昌市法輪功學員吳井軍被東湖區豫章派出所警察綁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南昌市七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鄒發金被東湖區滕王閣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二日,鄒發金再次被南昌市東湖區公安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南昌市七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王鳳英被東湖區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三年。
七、原江西省九江市副市長彭敏被逮捕
二零二四年七月三日消息,原江西省九江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彭敏涉嫌受賄,被移送檢察機關起訴。
彭敏,男,漢族,一九六三年三月出生,江西省九江市人。主要履歷:二零一二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任九江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廬山管理局黨委副書記、局長。期間對在該地區所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九江市法輪功學員楊玉梅被九江市廬山區公安局警察綁架。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左右,九江市法輪功學員週六連、魯宗炎被九江市廬山區公安局警察非法關押。
◎二零一五年全年期間,九江市法輪功學員王月蘭遭迫害,含冤離世;法輪功學員李文紅、吳若梅被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高家喜、王彩霞、劉海華、劉孝慈被非法拘留關押;法輪功學員張代娣被綁架。
◎二零一六年上半年,九江市法輪功學員陸振祥遭迫害,含冤離世;法輪功學員孫士連被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韓玉明、黎桂花、張代娣被非法拘留;法輪功學員周美麗、黃引娣等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
八、南昌市青山湖區羅家鎮黨委書記成飛被查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日消息,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羅家鎮邪黨委書記成飛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成飛,男,漢族,一九七九年十月出生,江西省南昌市人。主要履歷:二零二一年八月至二零二四年七月,任南昌市青山湖區羅家鎮黨委書記,期間對在該地區所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二零二二年二月明慧網報導,南昌市羅家鎮法輪功學員劉永紅(七十二歲)、雷美蓉均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二二年六月明慧網報導,南昌市羅家鎮七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徐桂珍被非法判刑三年、五十九歲的盧林香被非法判刑一年四個月。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二日下午,南昌市法輪功學員徐珍同丈夫(未修煉法輪功)一起去青山湖區羅家鎮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警察跟蹤、綁架。之後徐珍被非法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奉勸江西省各位官員,切莫為了執行上級的所謂命令,讓自己難逃法律的制裁與天理的懲治。惡報不是法輪功學員希望看到的,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就是為了讓世人明白真相,得到神佛的救度。希望仍在參與迫害者能夠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