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殿英,男,任職內參與對法輪功學員司法迫害,被他非法判刑的至少有:倪振選三年半、邱立英兩年半、何俊榮三年。田殿英不聽善勸,且態度囂張惡劣,故意枉法冤判法輪功學員,最終落得身敗名裂的下場。
以下是田殿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事實:
倪振選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倪振選,男,家住石家莊市長安區南村鎮。二零一一年三月四日下午,時年66歲的倪振選在自己經營的沙發廠被南村鎮南陽派出所警察無理綁架、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警察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翻牆入室搶劫了廠裏的複印機等物品。同年六月二十一日,石家莊市長安區法院非法庭審倪振選被非法開庭,田殿英是主導法官。北京律師為倪振選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律師的辯護條理清楚、有理有據,令人信服,令檢方理屈詞窮,法官無言以對。然而理屈詞窮的長安區法院在推諉了一個多月後,仍然對倪振選非法判刑三年半。
邱立英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
邱立英,女,今年59歲,原石家莊煉油廠職工。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因堅持信仰真、善、忍屢遭迫害,曾多次被綁架、勞教、遭受十幾種的酷刑折磨:毒打、吊銬、熬鷹(長期不准睡覺)、凍刑、暴曬、坐鐵椅子、迫害性灌食、扎電針、強制奴工等。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時年47歲的邱立英第八次被綁架。同年五月十七日,長安區公安局、檢察院以網絡廣為流傳的文件──「公通字(2000)39號《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構陷邱立英「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六日,長安區法院非法庭審邱立英。開庭前,長安區法院庭長王旭、法官田殿英甚至厚顏無恥地對律師說:「你該怎麼辯怎麼辯,我該怎麼判怎麼判。」言外之意,這一切只是走個形式而已。當律師警告法官田殿英不要幹髒活時,田殿英竟當眾說:「我不幹這活,你給我開工資?」田殿英還威脅、嘲笑律師:「你有理,你去告我吧!」
邱立英在歷時一年多的非法關押後,被王旭、田殿英等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
何俊榮被非法判刑三年
何俊榮,女,石家莊市高營鎮南高營村人。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中午,時年63歲的何俊榮被闖入家中的石家莊南高營派出所綁架、抄家。三月六日,何俊榮被劫持到石家莊第二看守所。後何俊榮被長安區檢察院非法批捕、起訴。二零一五年,何俊榮被長安區法院法官田殿英等人非法判刑三年。
田殿英面對法輪功學員的善意勸告,不思悔改、一意孤行,最終遭惡報落得被判刑的可恥下場,真是應了「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早晚與來遲」。
善勸至今還在追隨中共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有公檢法人員,不要再以執行命令、這是自己的工作為藉口助紂為虐,為自己的生命前途與未來謹慎把握、從新選擇!珍惜所剩不多的機緣,抓緊彌補,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盡力去保護、善待法輪功學員,從而擁有生命的真正平安與幸福!
(責任編輯:章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