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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陷冤獄十年 遼寧鳳城姜鳳麗又被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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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鳳城市法輪功學員姜鳳麗女士,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在白旗鎮集市給民眾發真相資料時,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她現在被非法關押在丹東看守所,丹東、鳳城公檢法圖謀對姜鳳麗進一步構陷迫害。

姜鳳麗今年66歲,家住鳳城市寶山鎮岔路村,原寶山鎮糧庫核算員。修煉法輪大法後,她工作兢兢業業,領導和同事都很讚賞她。在中共對法輪功二十五年的迫害中,姜鳳麗曾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三次遭中共法院非法判刑,累計遭冤獄十年。

一、進京鳴冤被劫回、非法關押四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二零零零年,姜鳳麗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進京為法輪功鳴冤,途中在瀋陽火車站遭警察劫持。第二天,鳳城市寶山派出所警察馬秀力和姜鳳麗姐夫到瀋陽把姜鳳麗接回。馬秀力向她姐夫勒索五百元錢,並說:「姜鳳麗在你家住幾天就沒事了。」不到一個小時,馬秀力又開車闖到姜的姐夫家,把姜鳳麗劫入看守所,非法關押了45天。

二零零一年初冬,姜鳳麗單位糧食局的領導受鳳城政法委的脅迫,讓姜鳳麗在偽造的「保證書」上簽名,被姜鳳麗拒絕。七、八月間,鳳城市政法委非法辦「洗腦班」,姜鳳麗單位的經理張保和強行將姜鳳麗送到洗腦班迫害。

二、發真相資料,被鳳城市法院枉判四年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姜鳳麗和本鎮法輪功學員張豔芹、隋桂芹去東湯鎮講真相,被人惡告,遭東湯派出所所長、副所長與鄂姓警察綁架。後被鳳城公檢法合謀非法判刑四年。法院非法開庭那天早上六點多,鳳城政法委和公安局派了很多武警,在法院大門口外,給姜鳳麗、冷冬梅、張豔芹、隋桂芹、劉成國五位法輪功學員強行戴上大牌子,警察用喇叭喊話,讓人觀看。

不久後,姜鳳麗被劫持到瀋陽大北女子監獄。在入監隊,惡警教唆犯人將她的頭髮剪得參差不齊,把她的棉被也給扔掉了。她被轉到二大隊三小隊關押時,大隊長馬大、小隊長孫圓圓,安排了盜竊犯閆麗傑、宋長雲暴力逼迫她「轉化」。有一天晚上收工時,孫圓圓指使犯人,拿一個裝滿熱水的塑料瓶打姜鳳麗,邊打邊罵。有一次晚上,孫圓圓又派兩個犯人李平、劉芹,把她弄到一個單間裏,猛打她,並揚言,這次只是輕的,若再不「轉化」,就像別的分隊對待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一樣,弄到洗漱間,把地上倒上水,光著腳站著。

在獄中,姜鳳麗每天要幹十幾個小時的活,手持電熨斗,約十幾斤重,手腕被燙的都是大泡,陳疤接新疤,完不成定額,惡警惡徒就又打又罵。

三、丈夫不堪騷擾迫害 被迫與姜鳳麗離婚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在鳳城市政法委書記李洪泉的指使下,寶山鎮派出所李西林和一名司機,闖進姜鳳麗家,欲綁架姜鳳麗,揚言是上頭點名要抓姜鳳麗送洗腦班的。幸虧姜鳳麗當時沒在家,才免遭毒手。

姜鳳麗的丈夫因經常受政法委、派出所及其單位領導的恐嚇,精神上壓力很大,被迫和姜鳳麗離婚。當時姜鳳麗唯一的孩子還在讀大學,沒有畢業,也沒有經濟來源,學費都成問題。

二零一三年八月八日,鳳城市國保大隊張姓警察和鳳凰分局一個警察連同社區及小區樓長等六人,闖進姜鳳麗租住的住房騷擾,搶走兩本大法書籍、一套講法帶和一張神韻晚會光盤。

四、送一張翻牆軟件光盤,又被鳳城市法院枉判三年

二零一四年九月七日,姜鳳麗在寶山汽車站偶遇寶山派出所副所長張平先,善意贈送給他一張翻牆軟件,被張平先惡意舉報,姜鳳麗被警察當場綁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鳳城市法院對姜鳳麗非法庭審。姜鳳麗家屬從北京聘請兩位維權律師為姜鳳麗做無罪辯護。律師對公訴人說:「我的當事人是一個生活在社會最底層、老老實實的平民百姓,她的家庭因迫害導致破裂,一個孤苦伶仃的農家婦女,把『真、善、忍』信仰當作她唯一的精神支柱,然而就連這一點點精神依托都不許她有!別把這麼善良的農村婦女非得往政治上拉,她想當總統嗎?她有槍有炮嗎?這種類似『文化大革命』運動,把好人妖魔化、醜化,扣上大帽子,以刑法來懲罰的做法是極其荒唐的。」這時姜鳳麗哭了,旁聽席很多人落淚,法官、公訴人低下了頭。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姜鳳麗被鳳城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後被挾持到遼寧女子監獄迫害。在五監區一小隊,一小隊獄警隊長薛豔妮為了「轉化」姜鳳麗,動用行動組和多年轉化法輪功學員有經驗的犯人,每天晚上輪番說教,不許她睡覺,進行折磨。

二零一七年六月,姜鳳麗被惡人翻到大法的經文,當晚被罰坐小板凳,一連兩晚上。過了一個月,又把姜鳳麗塞進小號禁閉一週。

五、探親遭綁架 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姜鳳麗去盤錦探親,在火車站檢票時被警察搜出真相幣和手抄的講法,把姜鳳麗綁架到火車站派出所。

十月二十三日,盤錦市警察闖到姜鳳麗家院子裏到處搜查,連一塊瓦片都不放過,在姜鳳麗家房前屋後拍照,並揚言要判刑。姜鳳麗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十一月六日,姜鳳麗回到家中,當時甚麼手續也沒給。

六、貼真相資料 再被丹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姜鳳麗在白旗鎮貼真相資料,被便衣警察看見。下午五點多,寶山派出所教導員王維和四名協警,夥同岔路村村長到姜鳳麗家,王維說姜鳳麗家裏有東西,然後兩名協警跳牆進院,闖進屋就開始照相。第二天,王維和兩名協警又來騷擾,強制給姜鳳麗抽血、按手印。

十月十四日,七、八個警察闖入姜鳳麗家中,強行綁架了她,當天把她劫持到丹東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零年六月,丹東市振安區法院對姜鳳麗非法判刑三年。從派出所、國保大隊、檢察院構陷,一直到法院非法判刑,家屬都沒有接到任何通知。

七、再次被綁架

二零二三年四月,姜鳳麗結束冤獄回到家中。不到一年,在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姜鳳麗在白旗鎮集市發真相資料,被當地警察綁架。白旗派出所警察李希林找集市賣貨的幾個人到派出所作證,每人給50塊錢,讓他們指證看到姜鳳麗發資料,也給了他們。有的人為了錢,做了指證;有正義良知的人沒給做指證,也沒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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