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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十年冤獄 哈爾濱周春玲又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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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五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周春玲的女兒得知,周春玲被道外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周春玲已經依法提起上訴。

周春玲,家住哈爾濱市呼蘭區康金鎮,她是一位善良的農婦。她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健康,道德昇華,家庭和睦。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周春玲在呼蘭區康金鎮許卜鄉給民眾講大法真相,被綁架,她後來被非法判刑十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受背銬、吊銬、戴刑具、上繩、罰蹲等迫害。


演示圖:背銬

半年前,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九日下午四點半左右,周春玲在哈爾濱道外區快餐店工作時,被仁裏街派出所警察和呼蘭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

第二天早八點多鐘,警察才通知周春玲的哥哥,說周春玲被關押在哈爾濱第二看守所,被(非法)刑事拘留,讓他去取東西和交錢。周春玲的哥哥到達時,只有國保警察韓家斌露面。韓家斌聲稱,口頭通知家屬就行。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呼蘭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韓家斌通知周春玲的家屬:周春玲(被構陷)的案件於十一月十七日轉到哈爾濱市道外區檢察院。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呼蘭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向道外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周春玲。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周春玲被道外區檢察院邵孟男非法起訴到道外區法院。

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周春玲的律師接到哈爾濱市道外區法院通知,二零二四年三月六日,周春玲被非法庭審。

二零二四年三月六日早晨,律師及七位家屬到達道外區法院。九點多,法官跟律師說:「你不是要看U盤(在周春玲身上搜到的所謂證據)內容嗎?今天不開庭了。」三月六日下午,法院又通知律師三月八日上午開庭。

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當庭質證只是走過場,沒有充份質證。周春玲的律師依法做了無罪辯護,道外區法院審判長陳中彥威脅律師說:「你這個律師是不想當了?!」

道外區檢察院公訴人邵孟男當庭態度蠻橫,當審判長陳中彥說量刑兩年時,公訴人邵孟男說要判三年。法輪功學員周春玲為自己辯護說:「我沒有罪,我是在救人。」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周春玲的女兒接到哈爾濱市道外區法院的刑事判決書,周春玲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周春玲曾經遭冤獄十年迫害,她的全家遭到巨大的傷害和痛苦,如今又被枉判三年。周春玲已經依法提起上訴。

相關責任人:
道外區法院審判長陳豐彥 電話:0451-87073045(主要涉案人)
道外區檢察院公訴人:邵孟男(電話045182402033此人多次涉案迫害)
法官密詩墨 電話:0451--87073050
哈爾濱市道外區法院
地址:哈爾濱市南直路695號 郵編:150056
哈爾濱市道外法院刑庭:區號0451(2023年收集)
陳豐彥 電話:0451-87073045
宋雪梅 電話:0451-87073048
劉邦胤 0451-87073049
王亭亭 0451-58679309
孔令江 0451-87073029
何靜波 電話:0451--87073054
尹赫 電話:0451--57611612
張瑞祥 電話:0451--87073050
於強 電話:0451--87073029
張魏 電話:0451--87073048
王炳森 電話:0451--87073049
陳先鵬 電話:0451--87073047
密詩墨 電話:0451--87073050
陳琦 電話:0451--87073029
李丹陽 電話:0451--87073050
孫百西 電話:0451--87073049
信訪電話:0451--87073073
督察室
於偉 電話:0451-87073058
張凱、孫龍、高雨、馬鵬X:電話:0451-87073099
王瑩 電話:0451-87073058
道外區檢察院辦案人:邵孟男(電話045182402033此人多次涉案迫害)
呼蘭公安分局國保警察:韓家斌 15146461333(直接涉案人)
呼蘭公安分局國保警察:張雪英18686802666
呼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辦公室電話:0451-57326608
呼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莊文軍13804541011

呼蘭區政法委電話:0451-83210008。
孟祥海電話:13504811157。
防邪教辦:57356905。
王宏電話:137669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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