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被非法判刑 王麗華現被轉至天津女子監獄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五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市法輪功學員王麗華二零二三年九月份被天津市北辰區法院非法冤判一年,並被勒索罰金一萬元。之後她進行上訴,第二中級法院不顧事實維持冤判,約在二零二四年四月初,她被轉至天津市女子監獄。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三日上午九點左右,天津市北辰區瑞景派出所警察劉磊、佳榮裏派出所警察劉春明和北辰分局人員,共五人,到王麗華家非法搜查,說是有人舉報。從她家中非法抄走大法書,法輪功師父的法像,電腦等物品。

二零二零年七月底,王麗華接到警察通知說她的案子已經到了北辰區法院。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上午九點,天津市北辰區法院對王麗華非法開庭。

二零二三年九月,王麗華被天津市北辰區法院非法冤判一年,並被勒索罰金一萬元,現在她被關押到天津市女子監獄。

關於王麗華的更多報導,請見明慧網報導《天津善良婦女王麗華被構陷至北辰區法院》、《天津王麗華法庭上講述修煉法輪功帶來的身心巨變》等文。

(責任編輯:林曉)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