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三日上午九點左右,天津市北辰區瑞景派出所警察劉磊、佳榮裏派出所警察劉春明和北辰分局人員,共五人,到王麗華家非法搜查,說是有人舉報。從她家中非法抄走大法書,法輪功師父的法像,電腦等物品。
二零二零年七月底,王麗華接到警察通知說她的案子已經到了北辰區法院。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上午九點,天津市北辰區法院對王麗華非法開庭。
二零二三年九月,王麗華被天津市北辰區法院非法冤判一年,並被勒索罰金一萬元,現在她被關押到天津市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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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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