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國大陸公安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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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公安警官:

你好!

下面是近期匯總的一份公安系統數位曾經的官員簡表,以人為鏡,願你能從此趨吉避兇。

公安官員現時情況公安官員現時情況公安官員現時情況
中央政法委書記、公安部部長,71歲落馬,2015年被判無期徒刑。公安部副部長,58歲落馬,2016年獲刑15年。公安部副部長,被判死緩加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2023年5月因受賄被雙開、起訴。山東省公安廳廳長、南京市公安局局長,56歲患癌被迫離職。江蘇省公安廳副廳長、一級巡視員。被雙開、起訴。
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被起訴。遼寧省公安廳廳長,71歲落馬,2023年被判死緩。遼寧公安廳副廳長、鐵法公安局局長,落馬。
遼寧省公安廳副書記、副廳長,2021年被雙開、起訴。遼寧省、江蘇省公安廳廳長、大連市公安局長,被判死緩。重慶市公安局局長,53歲落馬,2012年獲刑15年。
重慶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59歲被判死緩。天津市公安局局長,61歲落馬,2017年被判死緩。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因貪污被起訴。
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2018年被起訴。重慶長壽區公安局副局長,2005年車禍暴斃,僅37歲。上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黨委書記、局長,50歲落馬獲刑12年。
重慶市江津區公安局局長,2022年被起訴。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局長,2004年車禍身亡,4年後丈夫暴斃。江蘇省常州市公安局長,58歲落馬獲刑13年。
河南省漯河市公安局局長,46歲落馬,48歲暴斃。湖北省咸寧市公安局副局長、上海市公安局長,56歲落馬,被判無期。甘肅省蘭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61歲落馬,獲刑11年半。
安徽省池州市公安局局長,51歲落馬,獲刑10年。河南省漯河市公安局局長,2012年暴斃。浙江省金華市公安局長,47歲落馬後,獲刑10年3個月。
遼寧省撫順市公安局副局長,54歲落馬,肝癌晚期。廣西北海市公安局原局長,62歲落馬,獲刑13年半。廣東省清遠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被起訴。
江蘇省淮安市公安局局長, 66歲落馬,獲刑14年。河南省沁陽市公安局局長,2015年12月4日凌晨離奇墜樓身亡。湖北省武漢市公安局局長,2019年被雙開、起訴。
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局長,2021年6月被雙開、起訴。江蘇省常州市公安局局長,2022年被判刑13年。黑龍江省黑河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被雙開、起訴。
山東省臨沂市公安局局長,56歲落馬,因受賄罪被判刑11年。遼寧省大連市公安局金州區副局長,2022年6月被查。廣東省汕頭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被雙開、起訴。
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副局長,2021年被查、起訴。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長,57歲落馬,2024年獲刑12年。遼寧省營口市開發區公安局局長,被雙開、起訴。
河南省南陽市公安局宛城分局副局長,患三種癌症,53歲死亡。遼寧省遼陽市公安局局長,因受賄罪被起訴。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局長,患強直性脊柱炎,俗稱「不死的癌症」。
遼寧省大連市公安局副局長,2022年6月7日被查,37歲落馬。江蘇省鹽城市、徐州市公安局局長,53歲落馬,獲刑13年半。江蘇省泰州市公安局、南通市公安局局長,獲刑15年半。
遼寧省錦州市太和區公安分局局長、政委,2022年被免職。湖北省武漢市公安局長,49歲落馬,被判處無期徒刑。遼寧省大連市公安局副局長,2022年被查、雙開。
遼寧省大連市公安局局長,因受賄罪被逮捕。廣東省茂名市公安局茂港分局局長,2011年被判無期徒刑。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公安局局長、博羅縣公安局局長,2022年被查。
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局長。因貪腐於2015年被查。遼寧省朝陽市公安局局長,2022年11月被查。河南省開封市公安局局長,49歲落馬,獲刑3年。
廣東省揭陽市公安局網警辦公室主任,49歲患癌症死亡。江西省新余市良山、高新公安分局局長,2024年被起訴。湖北省武漢市公安局副局長,2013年被查。
吉林省通化市公安局局長,58歲落馬,2023年被判刑7年。黑龍江省鶴崗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局長, 2024年2月被查。吉林省榆樹市公安局副局長,2023年被查。
甘肅省原寧縣610辦公室主任,縣公安局局長,肺癌死亡。河北省赤城縣公安局副局長,患「壺腹癌」死亡。河南省沈丘縣公安局副局長,2005年患肝癌死亡。

這些惡果的原因,無論是貪腐、患病還是意外,都是表象,實質原因都是一致的,手上都沾有迫害法輪功的血債。

一、效忠難自保,血債遭惡報

江澤民當年「以迫害法輪功劃線」,是自己人就重用,不是自己人就排擠,結果很多人出賣良知,以迫害法輪功向江效忠,以為從此有了自保的靠山──結果一點都沒能保了自己。

周永康、郭伯雄、薄熙來、王立軍都是迫害法輪功的高層打手,他們都不能倖免。他們曾在「活摘器官、牟取暴利、焚屍滅跡」罪惡體系的頂層,為迫害法輪功構建了一個龐大的活摘器官系統。公檢法、武警、軍隊秘密投入,看守所、原勞教所、監獄、醫院秘密運作。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不夠用了,又把黑手伸向異議人群,甚至伸向學生、孩童……中共這個驚天罪惡在國際上已經全面曝光,國內大部份人也已知道了,無不切齒髮指。

也許你會說:「我沒參與過活摘。」沒直接參與過,但很多人間接參與了,也有人實施過對法輪功的其它迫害,抓人、監禁、勞教、判刑。

以史為鑑。古代中國有「三武一宗滅佛」,功勛赫赫的四位帝王,迫害佛法信仰的結局是驚人的雷同,暴病暴死,禍及子孫。後繼者凡是撥亂反正的,國家會迅速走向昌盛;而延續錯誤的,則是國破家亡,江山易主。

古羅馬皇帝尼祿在羅馬城縱火並嫁禍於基督徒(和「天安門自焚」事件嫁禍法輪功同出一轍),以國家謠言洗腦,用謊言矇蔽人民參與。尼祿死後,迫害基督徒斷斷續續,嚴重時只要基督徒不放棄信仰,就將失去財產,淪為奴隸,甚至被處死。但是大迫害之後就是大瘟疫,瘟疫四次席捲全國,瘟死了近半數人,強大的古羅馬帝國也由此衰亡崩解。

迫害正信是天大的罪業,天理昭然。大權在握的帝王都無法自保,何況你們?追隨這無解的罪惡,那可是禍及子孫,無止無休的償還,鋃鐺入獄只是開始。

二、高官留後路,誰做替罪羊?

公安部於二零零零年制發(公通字[2000]年39號)文件,認定了十四種邪教,其中根本沒有法輪功。為何?其實公安內部都知道法輪功是無辜的,一系列栽贓法輪功的謊言都是江澤民、羅幹為私利、為權鬥而炮製出來的,是政治運動、群眾互鬥,不過是中共權力鬥爭的手段,所以,制定法令者都在給自己留後路。

法律只是懲治行為,不懲治思想,思想不構成犯罪。中共當局迫害思想,開歷史倒車,鑄成人類文明的恥辱。《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否則無效。《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迫害法輪功所依據的《公安部六條禁令》、《民政部通知》,再加上二零一七年出台的所謂司法解釋,因與《憲法》相違背,本身就是違法的。所以,法輪功合法,信仰無罪。

二零一一年三月,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簽署了《新聞出版總署第五十號令》,其中明確廢止了第99條和第100條的文件,就是廢止了一九九九年江澤民規定的關於禁止出版法輪功出版物的規定。這就是向全國人民宣布:在中國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中國公民擁有和閱讀法輪功書籍也完全是合法的。因此,迫害法輪功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據,只不過是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的政治運動、人禍和歷史冤案。

有史可鑑。文革結束時,一心跟黨走、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而793名劉傳新時期安排的軍隊幹部全部撤離北京市公安局,其中17人被秘密槍決,沒有經過公開審判程序,其後一紙「因公殉職」欺騙家屬了事。在文革中,當他們為黨整人的時候,擺在他們面前的是黨給他們提供和創造的不可多得的表忠、表現的機會,以為按黨的意圖和需要整人後,意味著將「立功」、受獎、發財、升官……那個時候,作為專政工具的他們覺得有黨撐腰,肆無忌憚地把別人往死裏整時,絕不會想到有一天自己會被黨出賣,在黨的槍口下慘死在異鄉。

二零一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的《公務員法》第六十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二零一三年,中共中央政法委出台指導意見,首次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要終身負責」,而且新華網的報導特別引述了浙江省公安廳廳長劉力偉的一段話:「對於造成冤假錯案的責任人,無論在職還是退休,無論是否離開公安系統,都要追究到底!」這不是在為「卸磨殺驢」做準備嗎?

三、迫害是絕路,自救是出路

迫害至今的結果如何?「610」成了高危職業,公檢法人員大量遭惡報,觸目驚心。即使逃到國外,現在一些迫害者不但上了惡人榜難以立足,而且資產已經、正在、即將被凍結。

一九九二年,在德國柏林牆倒塌的兩年後,東德衛兵亨利奇因為開槍殺死了一位偷越柏林牆的青年而接受審判。二十七歲的亨利奇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說:「那個時候我只是在遵循法律和執行上級的命令。」對此,主審法官說:「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的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選擇,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在這個世上,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發生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

「亨利奇案」作為「最高良知準則」的案例,早已廣為傳揚。「槍口抬高一釐米」是人類面對惡政時的抵抗與良知的自救。天道好還,罪惡彌天的中共必然崩解,類似的審判也必會到來。

現在,在全國許多地方,已經越來越多的出現了對法輪功學員不管、不抓、不立案、不判或輕判,或者採取其它合理合法的方式使法輪功學員恢復自由。某主管刑事審判的法院副院長說:「我把所有法輪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審』拖著。」某市有遠見的領導說:「我對迫害法輪功的上級指示也多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某地一公安局局長讓安排他迫害法輪功的上級出示「紅頭文件」,結果心虛的上級不敢出。某地一名法官不願枉判法輪功學員,叫逼迫他的上級和「610」人員簽字,說:「只要有人先簽字,我再判。」結果沒有一個敢簽字的──誰都怕遭到歷史清算。

中共建政後,搞了幾十次政治運動,三反、五反、鎮壓反革命、文革、「六四」屠殺學生等,在外無侵略、內無戰亂的和平年代,造成八千多萬中國同胞非正常死亡,這個數字是兩次世界大戰死亡人數的總和。這還不包括中共「一胎化」政策造成的幾億胎兒無辜死亡。中共殘暴殺人的惡行,遠遠超過了侵華日軍、希特勒納粹黨衛軍和世界上所有邪惡組織。登峰造假的罪惡,就是迫害法輪功信仰,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

大惡必有天譴,天意早已昭然。二零零二年,貴州省平塘縣發現了一塊巨石,崩裂的斷面驚現六個簡繁相間的大字:中國共產黨亡(見圖)。中科院和北京地質學院的專家鑑定,這些字是自然形成的。照片印在「藏字石」景區門票上,上網搜一下「藏字石」就能看到。


「君子不立危牆之下,識時務者為俊傑。」每個人都有自己選擇的權利。我們這裏整理了各地部份公安局局長在參與迫害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中淺嘗苦果,希望能警醒你們,遠離罪惡。現在越來越多的黨政官員和公檢法人員的正義良知正在覺醒,選擇了在自己能力範圍之內保護法輪功學員,在歷史巨變的關頭為自己和親人選擇了光明的未來。

願你們明白真相,遠離險惡,你們的生命同樣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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