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檢察院原副檢察長李清偉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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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八日】據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六日中國大陸消息,寧夏回族自治區檢察院原中共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李清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李清偉,一九六六年六月出生,寧夏銀川人。主要履歷: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日任固原市檢察院檢察長;二零一七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一月,任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檢察院檢察長;二零二一年一月至二零二四年四月,任寧夏回族自治區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期間,李清偉慫恿檢察官非法起訴善良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下面是李清偉任寧夏回族自治區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遭冤獄的部份事實:

◎寧夏銀川市六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丁乾(丁發棟),本是銀南一所中學的優秀教師,他的音樂作品曾在全國首屆中音杯獲獎,累遭中共迫害。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他又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構陷,被吳忠市利通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罰金五千元。丁乾已於二零二四年二月下旬被劫持到寧夏石嘴山監獄繼續迫害。

◎寧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法輪功學員李芝湘二零二二年五月,在銀川市被跟蹤綁架、非法抄家後,被劫持到看守所。當時因疫情封控原因,看守所不收,改為「取保候審」回家。此後沒有任何她的消息。二零二四年三月獲悉李芝湘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她已被劫持入獄。

◎寧夏中衛市9名法輪功學員楊潔、鄭永新、常秀娥、景玉玲、黃玉霞、王順芹、溫靜、溫玉秀、張玉蓮,二零二一年四月被中衛市沙坡頭區檢察院非法起訴至沙坡頭區法院,並於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被非法庭審,庭審後,沙坡頭區法院法庭人員罔顧事實、踐踏法律,在寧夏邪黨政法委的操控下,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強行對九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兩年多至六年,且均勒索罰款。楊潔等七位法輪功學員不服冤判向中衛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二零二三年七月上訴被非法駁回。

◎寧夏鹽池縣法輪功學員高兵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在鹽池縣長城公園被花馬池派出所警察盯梢、綁架、抄家。警察以高兵有一份真相資料、手機裏有兩條短信記錄「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祝你平安!」將他構陷到法院,高兵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再次被劫持到寧夏石嘴山監獄迫害。高兵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從二零零五年起至二零二三年,四次被非法判刑,一次非法勞教,陷冤獄累計十一年半。

◎中國石油天然氣管道局第六工程公司法輪功學員褚繼東二零二一年三月份,隨單位同事在甘肅省慶陽市某工程項目工作。一天,他值夜班,夜間有竊賊到工地偷竊。在阻止竊賊時,褚繼東被一個竊賊用磚頭打傷頭部倒地。受傷後,褚繼東的單位同意他回天津家中修養。褚繼東到達銀川機場後,機場安檢警察在檢查他的手機時,發現他的手機裏有法輪大法的電子書,於是非法扣留他。隨即警察在公安內部網絡查到他曾經有過被非法勞教的經歷,認定他「有前科」,並將他非法關押。褚繼東的單位領導知道情況後,到銀川辦案單位詢問,並提出要見褚繼東,被警察拒絕。無奈單位人員找到褚繼東在天津市戶口轄區的警察來銀川,提出把他帶回天津,移交到當地辦案,也被銀川公安拒絕。當單位有人提出褚繼東是因為保護集體財產而被人打傷,才到銀川坐飛機回家時,銀川警方說:那是兩回事,是因為他煉法輪功,才抓他。二零二二年五月獲悉,褚繼東在寧夏銀川被非法判刑十三年。

◎銀川市七旬法輪功學員辛林原,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五日中午,被一自稱石嘴山市大武口區國保大隊姓劉的公安人員帶了四、五個公安人員強行搜查了家,搜查證是現填的。大約一小時後,銀川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王滿也帶了一個人來到辛林原家。非法搜查後的清單既沒讓辛林原和家人簽字,也沒給他們留一份。之後,辛林原被綁架到石嘴山市公安局,因疫情原因,送看守所不收,非法改為「取保候審」。國保大隊的人多次威脅,和辛林原的家人說要判辛林原四至七年,甚至更長。在此種情形下,辛林原不得不離家出走,躲避迫害。辛林原離家一年多後,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已七十一歲的她再遭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到寧夏石嘴山市大武口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三月辛林原被構陷到寧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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